马鞍山市文物管理中心

马鞍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   • 关注:151

马鞍山市文物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物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保护与维修,推荐全国及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申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3、对市博物馆业务工作予以指导与协调,对各行业的专业博物馆工作予以指导;

4、推动全市文物保护科学研究,促进文物事业发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宣传和开发利用;

5、指导县、区的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

6、承办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交办的有关事项。

负责人:殷春梅(市文物管理中心主任)

办公地址:市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23楼

联系电话:0555--835579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  14:30-17:30
马鞍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马鞍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办〔2024〕50号),马鞍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加挂市广播电视局、市文物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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