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文艺创作室

马鞍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   • 关注:162

马鞍山市文艺创作室主要职责:

1、开展文艺创作、研究,促进艺术繁荣发展;

2、为专业剧团和群众文艺演出,提供创作剧目和节目,并对文艺现象和艺术规律进行理论研究,以指导艺术创作实践;

3、主要从事戏剧剧本(包括对传统剧目的搜集、整理、改编)、小品、音乐、歌曲、舞蹈等艺术样式的创作和研究,并对群众文艺作品进行辅导,帮助加工和提高。

负责人:李敏(市文艺创作室主任)

办公地址:市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23楼

联系电话:0555--835568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  14:30-17:30
马鞍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马鞍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办〔2024〕50号),马鞍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加挂市广播电视局、市文物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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