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水利局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与党建工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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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水利局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与党建工作科
  一、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财务审计科)

联系省水利厅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审计处、离退休工作处。

1、协助局领导对局机关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局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督办督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保密、机要、密码、印章管理等工作。

3、负责局召开的全市综合性会议、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会议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局重要公务接待工作。

4、组织起草审核局综合性重要政务文稿;组织局宣传、新闻发布和舆情分析工作;会同有关科室拟订并组织实施局机关工作制度。

5、负责局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档案;负责局机关效能建设;组织协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6、负责局机关预算编制及执行工作、拟订水利预算管理制度办法、政策建议。负责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及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市级部门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

7、负责拟订水利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8、负责部门预算、中央财政水利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

9、负责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组织由局主持验收的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负责协调配合外部审计工作。

10、组织指导全市水利信息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网络安全与水利信息化工作。

11、负责局机关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指导全局系统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

12、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拟订水利系统人才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13、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及直属单位人事管理、人事统计、教育培训工作。

14、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机构改革工作,组织指导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15、组织指导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16、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直属单位工资管理工作。

17、负责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工作。

18、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工作;负责科级及以下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查工作。

19、组织落实局机关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20、负责局机关退休干部医疗保健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局直属单位职工劳动保护、卫生保健工作。

21、指导局直属单位的退休干部工作。

(二)党建工作科

联系省水利厅机关党委。

1、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组织、规划、部署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3、负责拟订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指导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4、承担局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负责对接市纪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开展全局干部监督及信访工作。

5、领导局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指导直属单位群众组织按照章程开展工作。

6、负责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局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负责局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工作。

8、承担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9、负责局机关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协助做好退休党组织建设工作,引导退休干部发挥积极作用。

10、承办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地点

马鞍山市花园路599号

三、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四、联系方式

办公室主任:郑智恒  0555-8367728
马鞍山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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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河流湖泊流域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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