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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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
一、工作职责:

1.承担机关、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

2.指导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4.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二、工作地点:马鞍山市映翠路360号(湖东中路与东湖路交叉口)环保大楼8楼

三、负 责 人:杨丽

四、联系方式:0555—8358632

五、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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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等,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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