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督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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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督查办 
一、工作职责:

 1.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2.拟定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对应承接省区域生态环境监察衔接工作;

 4.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5.承担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马鞍山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工作地点:马鞍山市映翠路360号(湖东中路与东湖路交叉口)环保大楼8楼

 三、负 责 人:崔苗

 四、联系方式:0555—8357082

 五、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等,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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