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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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科
一、工作职责:

1.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

2.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生态保护监管工作;

3.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

4.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资源(含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有关国际公约市内履约工作。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地点:马鞍山市映翠路360号(湖东中路与东湖路交叉口)环保大楼9楼

三、负 责 人:杨丽

四、联系方式:0555—8357021

五、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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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等,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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