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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综合办
1.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日常工作。
2.负责街道人大工委、政协联络组日常工作,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议案、提案处理工作。
3.负责拟订街道各类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综合报告等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4.负责街道目标管理的制订、分解、督促、落实和检查,做好督查考核和效能建设工作。
5.负责街道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6.负责街道文电流转、印章管理、信息工作、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做好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网络维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7.负责街道预算管理、决算管理、薪酬发放等财务管理工作,做好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对村(社区)的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和定期检查,有效行使财务监督管理职能。
8.负责街道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街道审计工作。
10.负责街道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的统筹协调工作。
11.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0551-63350374。
党建工作中心
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街道党建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2.负责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指导村(社区)、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
3.负责街道和村(社区)的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4.负责街道宣传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协调辖区内重要活动的新闻报道,推动基层理论宣讲工作。
5.负责街道和村(社区)的新媒体、融媒体建设,抓好辖区内的内外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统筹指导舆情信息工作。
6.负责街道组织建设、干部人事(人才)、机构编制、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事务、侨务、离退休人员管理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7.负责街道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8.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0551-63350535。
应急管理办
1.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部门、各村(社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
2.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例行巡查、监督检查等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
3.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
4.负责拟订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5.协调组织消防安全相关工作。
6.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和防灾减灾宣传等活动。
7.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0551-63351560。
社会事务办
1.贯彻执行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建设的建议。
2.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3.负责拟订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促进面向群众服务事业发展,提供社会福利和文体健身娱乐、便民利民服务等工作。负责备案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负责志愿服务相关工作。
5.贯彻落实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政策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
6.统筹推进街道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智慧养老、适老化改造工作;负责街道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7.贯彻执行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社区群众性文体活动。
8.负责创业就业工作,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失业管理、岗位开发、技能培训、创业就业援助等工作,接收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9.负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宣传工作。受理投诉举报案件,依法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用人单位人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10.贯彻执行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推进公共卫生和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科学普及健康常识,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落实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
11.及时发现并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
12.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疾病应急救治等医疗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协助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13.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救助和帮扶残疾人改善和提高生活品质。
14.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开展拥军优属和双拥创建工作,承担辖区内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做好政策落实、政策咨询、工作宣传、信息交流和管理维护、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帮扶解困和化解矛盾等工作。
15.承担政务服务、社会保障及其他直接面向群众提供政务服务受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为民服务综合窗口建设和人员管理;负责受理为民服务的意见建议、咨询投诉等工作。
1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17.负责辖区文化旅游市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认真落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信息发布、行业监管、交流合作、宣传推介等相关工作。
18.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0551-63350371。
城市建设办
1.负责拟订街道建设整体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小街巷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征收、征地拆迁、安置及跟踪服务。
2.负责辖区重点工程的保障、协调和服务工作以及商业特色街、商业示范社区建设工作。
3.负责廉租房保障对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审核管理工作,以及房屋安全鉴定、危旧房安全普查、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
4.负责街道和村(社区)建设项目、小区公共给排系统管理和移交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
5.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村(社区)开展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
6.贯彻执行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有关的工作部署,推动辖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农民承包地和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业防灾减灾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和特色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
7.贯彻执行林长制相关的工作部署,负责辖区内林业管理工作,协调辖区内园林绿化工作。
8.贯彻执行河长制相关的工作部署,保护和改善辖区内河流沿线生态环境。
9.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0551-63351513。
平安法治办
1.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法制宣传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部署。
2.负责社会矛盾和纠纷排查化解、风险预警、源头管控等工作,健全维稳制度机制,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和重大风险。
3.督促落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与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精神病患者管控、社区禁毒、反邪教等工作。
4.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做好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5.负责依法行政相关工作,承担综治维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等任务,协助做好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
6.负责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相关工作。
7.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协调处置各类矛盾纠纷、群众来信来访和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8.组织指导辖区内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综治信访维稳和平安创建相关工作。
9.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0551-63350508。
经济法治办
1.负责街道经济发展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的拟订和组织实施,统筹业态调整,引导产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负责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2.负责街道经济运行态势分析监测工作,做好各类经济指标考核数据的统计。
3.负责街道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组织招商引资、项目洽谈,服务企业发展,推进企业自主创新、科技创新,组织实施楼宇招商工作等。
4.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引导民营企业依法治企、依法经营、依法维权。协调落实对辖区内企业的管理、指导、服务等工作,维护企业正当权益,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5.负责街道民生工程项目的实施、推进和宣传。
6.负责街道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库体系,完成纳入统计范围的投资、批零、服务业、建筑业等企业月报、季报和年报工作。
7.负责街道“三资”管理相关工作,推动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高质量发展。
8.负责协税护税相关工作。
9.联系指导商会、行业协会相关工作。
10.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0551-63350521。
武装部
街道武装部是同级党工委的军事部和街道办事处的兵役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
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3、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4、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5、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
7、协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9、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10、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551-63350391。
工 会
1、积极贯彻落实市、区总工会部署和要求,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发扬主人翁精神,提高职工素质,促进工会工作全面发展。
2、围绕街道党工委工作中心,团结动员职工投身滨湖大建设,促进包河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3、积极主动组建工会,加强社区、企业工会队伍建设,做好工会会费上缴工作。组织职工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代表职工向党和政府反映职工意见、建议和要求。
4、代表和维护职工权益,加强与工商界企业社会各界的联系,为职工办实事,推动工运事业发展。
5、以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合肥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等法律宣传,督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教育职工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增强职工的法治观念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
6、认真做好困难职工的来电、来访接待及帮扶救助工作,帮助职工释疑解惑,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的稳定。
7、积极做好“职工星级之家”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服务职工。
联系方式:0551-63350573。
妇 联
1.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女性。及时传达上级妇联的指示精神,并制订具体落实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2.向上级妇联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引导妇女在基层政权建设中发挥民主作用,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3.制订本街妇女工作年度计划及本届妇联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4.开展“党建带妇建”、“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提高妇女思想道德素质、科技文化素质、民主法制素质,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5.抓好妇联组织的班子建设,具体指导社区居委会妇女主任的政治业务学习。及时总结推广妇女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事例,并做好推荐优秀妇女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和后备干部的工作。
6.做好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切实解决来信来访者的诉求问题。
7.协助教育部门抓好本街幼儿学前教育,帮助解决少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8.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和法规知识,反对一切歧视、侵犯、虐待妇女儿童的不良现象,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嫖娼、卖淫、赌博、吸毒等社会丑恶行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9.组织妇女开展一些有益的活动,发挥妇女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10. 做好困难单亲母亲的关爱和慰问工作,关爱孤儿,努力为孤儿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11. 积极完成党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妇联、本街党工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方式:0551-63350573。
共青团
1、加强本辖区团员青年及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2、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增强团的凝聚力。
3、组织和指导各基层团组织开展团的各项活动。
4、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调整充实基层团组织班子,在条
件成熟的非公企业做好建团和团建工作。充分整合利用辖区资
源,发挥好纽带作用,扎实推进区域化团建工作的开展。
5、推荐辖区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党员的发展对象。
6、做好团费的收缴,接转团组织关系及团员注册,按时完
成年终团情统计工作。
7、深入开展“十佳街道团工委”、“青年文明号”、“五四红旗团(工)委”等创建工作。
8、及时掌握、了解和帮扶辖区困难青少年群体,并以街道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和社区志愿服务队为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及社区服务活动。
9、负责相关信息资料和文书档案的归档工作。
10、围绕街道党政中心工作,开创共青团和志愿服务工作的特色和品牌。
11、完成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551-63350372。
纪工委
1、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在本单位贯彻执行情况,掌握了解廉政工作和党风党纪的基本情况以及各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向街道党工委和区纪委提出建议;
2、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部署,根据街道党工委、区纪委的指示和街道的实际,提出工作计划和贯彻意见;
3、扎实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
4、对本辖区范围内涉及党风廉政的重大问题向街道党工委提出意见和建议,抓好街道党工委决定的党风廉政重大问题的落实督办工作;
5、负责调查处理街道党工委、上级纪委交办的重大事项;
6、对居村纪委书记或委员、居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7、负责做好纪委委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全体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8、负责向街道党工委和区纪委报告工作;
9、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10、召集和主持纪委会,负责确定议题,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对纪工委工作职责范围的问题作出决定。
联系电话:0551—63350551。
机关党支部
1、负责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
2、支持和协助本单位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3、负责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素质;
4、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5、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完成街道党工委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551-63350506
司法所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承包法律援助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551-63350537;63350065。
烟墩市场监督管理所
合肥市包河区烟墩市场监督管理所位于包河区杭州路为民服务中心一楼,现有工作人员11人。辖区总面积56平方公里(含巢湖水面),北至十五里河,南临巢湖,东接徽州大道(广西路),西抵合安高速,辖22个社区、村(工作站),其中社区8个,村5个,工作站9个,人口约20万(含流动人口)。
烟墩市场监督管理所主要负责辖区市场规范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企业信息公示管理等工作。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承担辖区内食品、保健食品、餐饮的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承担辖区特种设备日常巡查、安全监察工作。
联系方式:0551-63351753。
大建办
1、负责发送征(拨)地预公告;草拟和发送征(拨)用土地拆迁
补偿安置方案及征用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负责现场勘测调查、登记、房屋丈量、组织评估等事务工作;宣传有关征地拆迁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提供咨询;
3、负责征(拨)地拆迁补偿登记和复核工作;对逾期不办理征(拨)地拆迁补偿登记的,进行调查、登记与确认;修改和完善征(拔)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拆迁方案;
4、与被征(拨)地单位及被拆迁当事人签订征(拨)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负责具体落实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办理征(拨)地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的有关事务;拨付征地拆迁费用;办理征地成本结算;
5、负责征(拨)地补偿安置标准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有关争议的协调;
6、负责安置人口材料收集、归档、出榜公示、报批等工作;做好分户拆迁补偿费用的结算;负责征地拆迁争议的裁决前期工作;
7、承办包河区住建局委托的与征地拆迁有关的其他工作;
8、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以及党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宣传每年“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等活动的宣传主题和宣传口号;
9、协助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负责监督规划的实施,严格按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确定的土地利用分区使用土地,对基本农田实行重点保护;
10、负责本行政区内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建立巡查责任制,定期巡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对重大违法行为及时报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查处。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配合做好行政处罚的执行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测量标志进行管理保护;
11、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工作;
12、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保证了对卫片图斑核查定性正确、数字真实准确,对违法用地整改查处到位、落实到位。通过卫片执法检查,努力消除土地违法状态;
13、负责农村居民住宅和村居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呈报,做好服务工作。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管理,维护农村的稳定。协助做好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和被征地群众的安置工作;
14、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动态监测管理;
15、协助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和矿业权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内矿产资源的监督检查和地质灾害的巡查工作。
16、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17、完成上级部门及街道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51—63350504
网格化服务中心
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部署,负责文明创建和培育实践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督促落实工作。
2.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做好辖区内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环境保护等工作。
3.贯彻落实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辖区内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工作。
4.协助做好市政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工地、城市园林绿化的安全监督管理。
5.负责辖区内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受理区级平台派单,推进辖区大共治规范化建设,承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基层平安建设的信息化支撑等工作,指导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网格员队伍建设工作。
6.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0551-63351665。
(一)街道历史。烟墩,临湖而生,历史久远,多次变迁。1992年撤区并乡,由原丙子、四十井、烟墩三个小乡合并成立大的烟墩乡;2006年6月,为了配合推进滨湖新区建设,烟墩乡由肥西县整体划归包河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