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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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局机关有关政务规章制度建设。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政务公开、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日常采购。承担综合性文稿、文电的起草工作。对接上级部门信息化建设规划,协调、督查本系统网络与信息化安全工作。 

负责人:蔡燕华  联系电话:0595-23882124

(二)人事教育股。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队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负责教育培训、职称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市场监管系统党建日常工作。

负责人:陈伟新  联系电话:0595-23870697

(三)财务装备股。承担编报机关、所属单位预决算,承担协调机关、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按规定开展内部财务监督检查工作和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承担各类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协调组织机关、所属单位收费管理、票据管理、罚没物资处理。

  负责人:林蓉  联系电话:0595-23877019

(四)政策法规股。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负责机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承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和事权划分。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执法证件、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管理。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工作衔接。

  负责人:陈培源  联系电话:0595-23880749

(五)应急管理与宣传股。负责拟订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或规定。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演练。协调组织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应急新闻宣传、发布管理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配合开展舆情监测和处置。组织、协调和督促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平安建设和值班值勤安排。

  负责人:洪学锋  联系电话:0595-23882124

(六)行政审核审批股。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拟定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具体措施、办法,并负责组织指导实施。负责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承办上级委托的审核审批和服务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分析公开工作。指导监督乡镇市场监管所相关事项的审批、审核和核准工作。

  负责人:官志强  联系电话:0595-23882194

(七)信用监管股。拟订信用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的应用。组织指导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承担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和监管信息公示与归集共享,以及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指导协调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相关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动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负责人:郑培灿  联系电话:0595-23885000  

(八)市场监管股。贯彻执行和宣传关于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打击传销工作,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组织指导本系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监督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依法管理拍卖行为、实施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组织开展合同示范文本推行、企业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公示活动等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和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组织查处合同行政违法行为和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贯彻落实价格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拟定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查处各种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社会价格监督活动以及价格信用工作。

  负责人:魏超  联系电话:0595-23876750

(九)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贯彻执行和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纠纷。组织指导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流通领域(含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拟定实施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和方法。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市场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网络市场违法行为监测。

  负责人:林海英  联系电话:0595-23870315

(十)知识产权保护股。拟订和组织实施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实施知识产权奖励激励、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专用权保护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和纠纷调处。组织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商标使用行为、商标代理行为、商标印制行为。指导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中国专利奖、福建专利奖和泉州市专利奖。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重大经济活动和知识产权评议。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指导协调查处知识产权违法案件。

   负责人:林棉棉  联系电话:0595-23881881  

(十一)质量监管股。组织落实质量强县战略和质量提升活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政府质量激励制度。负责县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与应用。根据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缺陷产品召回监督管理的部分工作。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项和产品防伪监管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检测。负责全县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承担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和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实施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贯彻推行国家计量制度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调解工作。监督管理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计量仲裁检定、计量比对、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监督检查计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组织实施标准化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部门标准化工作。负责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情况。组织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依法指导监督团体标准工作。协助协调和管理辖区内的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的有关工作。负责商品条码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认证工作发展规划,按照授权监督管理全县认证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要求做好认可相关工作。

  负责人:李伟炷  联系电话:0595-23891352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按照特种设备目录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落实安全技术规范。检查督促本县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指导全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建设。监督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研究并推广应用。

   负责人:陈文博  联系电话:0595-23873100  

(十三)食品安全协调股。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的组织实施。拟订全县食品安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并协调推进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协调指导,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专项和考核考评工作,统筹协调跨部门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问题。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人:郑建红  联系电话:0595-23876213

(十四)食品监管股。承担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的监督管理措施、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食盐、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制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抽检项目、检验检测项目采购、风险分析、信息发布等工作。

  负责人:黄秀敏  联系电话:0595-23876213

(十五)药品监管股。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经营环节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及化妆品国家标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建设。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负责人:林菲  联系电话:0595-23876761

二、下属单位主要职责  

(一)永春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盐务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政策,参与起草市场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协调、领导、督查全县市场监督管理重大执法行动,参与配合跨区域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决定重大案件、复杂案件的提级办理,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3.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4.负责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5.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以及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能相关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行政执法法制监督工作。  

7.完成依法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潘春永  联系电话:0595-23880928

(二)永春县产品质量检验所  

1.承担香产品、食品及其他产(商)品的监督性检验及其他委托检验工作。  

2.对实行强制性认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香产品、食品及其他产(商)品进行行政审批过程中的检验工作。  

3.承担争议香产品、食品及其他产(商)品质量仲裁检验工作和质量鉴定工作。  

4.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及有关部门反映产品质量状况、标准实施情况及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质量问题。  

5.承担或参与香产品、食品及其他产(商)品的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的制(修)订工作。  

6.研发和推广产品相关的新的检验技术、检验方法和检验仪器。  

7.开展产品检验技术、产品安全、人员培训等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和对外合作与交流活动。  

8.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尤龙杰  联系电话:0595-23871123  

(三)永春县质量计量检测所  

负责全县的计量单位统一和量值溯源,负责研究和建立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校准,承担计量仲裁检定和有关计量技术考核,为政府实施计量法、加强计量监督管理提供计量技术保证。

  负责人:李思圻  联系电话:0595-23882374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规范性文件。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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