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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嘉峪关市发改委内设机构14个: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937-6312558)。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档案管理、文稿起草、办公自动化以及提案建议、信访、保密等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接待、车辆申请等工作。负责综合楼管理和维护。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二)政工科(联系电话:0937-6313189)。
负责机关及归口管理单位的干部任免考察、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称等管理工作。负责纪检、组织、宣传、群团等机关日常党务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和基层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国民经济综合科(联系电话:0937-6313690)。
汇总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预期目标和政策建议。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及时提出分析报告运用各种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有关综合性政策和发展、改革问题,组织参与协调有关政策规定的制定,负责政策规定的宣传贯彻,协调落实。负责委内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工作。落实国家区域开放合作相关政策,承担区域合作相关工作。落实国家沿边地区开发开放规划和政策举措。推进跨市州经济合作。配合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四)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规划科(联系电话:0937-6311820)。
研究提出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案和意见。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汇总全市改革情况。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汇总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总体规划。研究提出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意见,制定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计划,并监督管理使用。
(五)固定资产投资科(联系电话:0937-6315109)。
编制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度和中长期规划及重点项目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建设计划。提出投资宏观调控政策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措施及管理模式。汇总安排国拨省补资金、招商引资、启用民间投资、市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投资的建设项目。负责权限内城市基础设施及党群政法口投资项目的审批和权限外项目上报衔接。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管理投资在线审批平台,全面加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拟定民间投资发展政策。
(六)社会发展科(联系电话:0937-6313022)。
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发展的战略,协调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及产业发展政策,负责安排和管理政府投资的社会事业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全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进一步完善全市就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七)商贸和农村经济科(联系电话:0937-6313368)。
研究提出全市经贸发展战略,规划商品流通市场布局。指导监管市级储备商品的收购、转换和投放。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重要消费品及应急物资等地方初步调控工作。提出现代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权限内服务业项目的核准、备案、审批及全市加油(气)站规划和布局建设。研究全市财政金融走势,协调财政金融工作,组织推进资本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投向和总规模,编制利用外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衔接项目。协调财政金融工作,组织推进资本市场发展。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管理信用中国(甘肃嘉峪关)和嘉峪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研究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体制改革建议。编制和实施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城乡一体化、农村小康建设和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战略。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负责权限内项目的审批、协调、指导工作,衔接落实上报农林水利建设项目资金支持,指导、协调建设项目实施。
(八)产业协调科(联系电话:0937-6310411)。
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解决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推动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组织实施资源型城市申报、转型方案及接续产业政策协调。研究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编制高技术产业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安排科技三项费用的项目。负责组织安排和实施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申报和审批、核准、备案相关项目;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
(九)交通运输科(挂市铁路民航建设办公室牌子)(联系电话:0937-6310642)。
提出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及重大交通项目的整体布局;研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产业政策及改革措施,监测分析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状况;牵头拟定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铁路、民航发展专项规划,按规定审批、审核权限内的综合交通运输项目;组织协调全市综合交通运输项目前期及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处理铁路和民航建设和地方的关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铁路和民航建设中的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工作。承担市铁路民航建设办公室的工作。
(十)能源科(联系电话:0937-6312403)。
拟订实施全市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拟定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按规定权限核准可再生能源及生物质能源项目;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行业的管理;规划重大能源项目的布局。研究节能措施,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拟定油气开发、炼油、油气管道发展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或审查上报相关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天然气储备,主管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
(十一)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联系电话:0937-6312283)。
拟定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拟订并协调实施实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城镇道路排水、垃圾、污水处理及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重点污染治理和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的组织实施;承担市循环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推进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低碳发展工作。
(十二)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科(联系电话:0937-6312292)。
研究提出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议名单(包括国家、省上在我市的重点建设项目)和预备重点建设项目名单。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计划的编制与下达。负责协调处理重大项目建设中突发事件及重大问题,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参与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国家、省上、市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可研、初步设计等各项前期工作。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资金到位、建设进度、投资完成及存在问题等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定期报送工作。负责建立全市项目总库,组织协调实施全市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研究提出项目库项目建设的对策建议。
(十三)物价科(联系电话:0937-6321162)。
负责按照管理权限对商品价格政策、有关收费政策和改革方案的制定及具体实施工作;制定或调整水、供热、煤气等商品的价格(或提出调价方案),对列入听证目录的商品价格,负责组织价格听证;规范行业组织和企业价格行为;开展经济适用房成本审核;落实国家和省上出台的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按规定权限承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收费及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中介机构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和减轻企业负担方面的清费治乱、收费目录公布等工作。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工作;对政府管理的价格和收费进行定价和调整前的成本审核的可行性进行调查研究;负责对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监审;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市场供求的变动情况和非常时期市场价格的波动情况进行调查、预警和分析。
(十四)经济装备动员办公室(挂军民融合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联系电话:0937-6311886)。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经济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计划,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全市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指导检查全市经济动员规划、计划落实情况,研究落实地方经济资源储备,组织协调军民通用物资联储、联供和联修、联医工作。战时组织领导区域内经济动员和经济支前工作。负责汇总全市军民融合发展总体需求;组织研究拟订全市军民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拟制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推进全市军民融合发展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促进相关规划计划有机衔接;研究提出全市军民融合发展各领城相关重大问题处理意见。指导全市军民融合发展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协调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制度以及标准规范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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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省委办发〔2009〕101号)及《中共嘉峪关市委、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