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统计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兰州市统计局  •   • 关注:433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工作督查和安全保密工作;协调机关、直属单位和县区统计系统的政务工作;管理全市统计事业经费,负责统计事业经费的预算、申请及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县区统计部门中央统计事业费的使用及财务工作。

电话 0931- 2176211

人事科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电话  0931- 2176216

综合统计科
   监测预警全市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组织重大决策统计咨询活动,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编辑和提供综合性统计资料;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统计数据发布。
电话:0931-2176212

国民经济核算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及各县区国民经济生产总值;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并开展分析研究;指导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电话   0931-2176227

工业交通统计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交通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并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企业统计联网直报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的统计调研和分析。
电话:0931-2176205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并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负责全市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网直报工作;实施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登记证制度;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的统计调研和分析。
           电话  0931-  2176215

贸易外经统计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及亿元以上商品市场运行的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并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工作督查和安全保密工作;协调机关、直属单位和县区统计系统的政务工作;管理全市统计事业经费,负责统计事业经费的预算、申请及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县区统计部门中央统计事业费的使用及财务工作。
理和提供外贸、外资和旅游业等行业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的统计调研和分析。
               电话  0931-2176202

服务业统计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电信业、社会服务业的统计调查;负责建立、维护全市服务业单位名录库;负责搜集、整理并提供全市服务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及专业资料;负责信息产业、中介服务业等统计工作和服务业统计分析、监测和预警工作;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的统计调研和分析。
 电话:0931-2176330 

能源资源统计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能源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并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的统计调研和分析。
          电话:0931-2176213

人口和就业统计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群众安全感调查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人口、就业、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负责人口和就业统计调研,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分析评估;负责指导相关行业的统计基础工作。
             电话   0931-2176207
社会统计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劳动、工资、科技、社会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并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指导全市科技、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出版、卫生、体育、民政、司法、劳动统计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的统计调研和分析。
 电话     0931-2176886
统计执法监督科
组织实施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指导监督各区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做好改革与法治衔接工作,承担统计改革的相关任务;承担法制政府建设、“放管服”改革等相关工作。
           电话:0931-2176300 
统计信息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统计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维护更新工作;制定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建设、维护全市社会经济统计数据库;负责全市统计数据处理的技术保障;负责全市统计系统计算机及网络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市网络信息的上报及考核工作。
 电话:0931-2176200

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农村社会经济的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并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50万以下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开展全市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工作;开展全市农村小康进程的检测评价工作;开展县、乡、村区域基本情况调查;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的统计调研和分析。
电话   2176248
机关党总支
一、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基本任务,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职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加强对全局系统党员的管理,做好党员的培养、教育、发展和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对党员、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训。
三、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四、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动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关心群众生活,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五、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总支和群众组织的干部;负责本机关党总支党务干部的提名、考察、任免(按干部管理、任免权限和程序)和奖惩;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
七、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所属党组织的工作,积极做好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使其卓有成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电话号码: 0931- 2176226

兰州市普查中心
一、组织实施国家统一安排的各项周期性普查,拟定全市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
二、指导、检查、规范管理全市各级普查工作,对各类普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三、负责组织普查现场调查、普查表的填报;督促检查各级普查办做好普查数据的自查、复查和互查,对各县区进行质量抽查验收和事后质量抽查。
四、负责普查数据处理,发布普查公报。
五、负责组织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编辑出版。
六、负责组织普查工作的总结、表彰工作。
七、建立完善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并及时维护更新。
八、负责组织全市统计人员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考试。
九、完成国家、省普查中心下达的其他各项任务。
电话:0931-2176306  

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一、负责全市经济发展和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社会经济调查、企业景气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评价。
三、负责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全市中心工作、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调查等工作。
电话:0931-2176303

兰州市统计局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兰州市统计局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兰州市统计局未设立独立的网上办事大厅,其政务服务主要通过以下两个平台办理: 甘肃政务服务网(兰州市) 该平台提供兰州市统计局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在线办理,包括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数据查询等‌。 入口‌。。。

兰州市统计局

兰州市统计局

(一)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我市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统计地方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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