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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部门名称:安龙县医疗保障局
二、主要负责人:马利
三、联系方式:0859-5211827
办公地点:安龙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原乡村振兴指挥部)
办公电话:0859-5211827
政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电话:0859-2231738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传真号码:5211827
电子邮箱:alxybj@163.com
通信地址:安龙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原乡村振兴指挥部)
邮编编码:552400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访、应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合作、安全、保密等工作。组织开展医疗保障领域政策研究工作。承担军民融合、扶贫开发、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目标绩效、离退休、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党务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负 责 人:李春迎
电 话:0859-5211827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医疗保障局三楼(原乡村振兴指挥部)
邮政编码:552400
(二)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县级职工医疗(生育)保险业务经办及待遇审核结算工作和县级参保人员享受规定病种门诊治疗的认定;县级离休人员、副县级以上退休人员、武装警察干警的医疗保障经办和医疗待遇审核结算工作。全县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审核、即时结算经办工作;县本级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即时结算及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全县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和待遇支付情况统计及运行分析;完成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和费用结算等工作;县本级城镇职工医疗(生育)医疗保险费征缴经办和医疗保险关系管理及医疗保险基金转入、转出业务经办工作;协调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全县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和县管理的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审核支付工作;配合局机关做好对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医药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经办,遏制欺诈骗保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全县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安全和维护管理工作;实施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招标采购经办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医疗救助工作方针、政策,负责省、州、县财政安排的医疗救助金经办管理工作;承办安龙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 责 人:孔庆雯
电 话:0859-5228492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医疗保障局三楼(原乡村振兴指挥部)
邮政编码:552400
(三)价格监督管理股
负责完善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和退出管理,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支付管理等管理办法和措施。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和稽核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负责人:李坤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医疗保障局三楼(原乡村振兴指挥部)
邮政编码:552400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医疗保障法律法规。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