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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望谟县边饶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韦章龙
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望谟县边饶镇坎边村大院组
2.办公电话:0859-4873051
3.传真号码:0859-4873051
4.电子邮箱:156400247@qq.com
5.邮政编码:552307
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内设机构
(一)镇党委机构设置
1.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机关(监察室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人:甘浩,联系电话:0859-4873051)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加强党风廉政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监督检查本镇各部门党员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镇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命令情况。
(3)负责组织协调本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负责调查处理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党纪或政纪处分。
(5)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或监察对象对纪检监察机关所作的处分不服的申诉;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6)制定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办法以及党纪政纪教育计划;抓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镇、村、组党员和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教育。
(7)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专项监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确保各项强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镇政府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8)承办上级纪委、监察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办理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政办公室(挂基层党建办公室牌子、教育工作办公室和法律顾问室牌子,设专职副主任负责基层党建工作)
(负责人:王薇,联系电话:0859-4873051)
党政办公室是镇党委、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处理镇党委、政府的日常工作事务,确保镇党委、政府的正常运转。围绕镇党委、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参谋职能,收集整理上报各类信息,做好上传下达,及时为镇党委、政府提供正确的决策依据。
(2)对中央、省、州、县、镇重要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转达和督办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承担镇党委、政府各类文稿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负责各类机要文电、文件资料、信函的处理、立卷、归档工作;做好本镇各部门的综合协调服务。
(3)承担组织、人力资源、宣传、统战、机构编制、保密、信访、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各项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统计上报各类指标数据;协助镇党委、政府安排、抓好各类学习培训工作。
(4)组织安排镇党委、政府的各种会议,重大活动;负责重要接待、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工作。
(5)负责办理本级“党代表、人大代表”的建议和上级交办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批评、建议、意见、提案,并督促检查落实办理的情况和答复有关代表、政协委员和上级交办机关。
(6)协助镇党委、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本镇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各类事故,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7)负责本镇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制定镇党委、村党支部和站所党建规划,并按上级党组织要求,抓好党建工作。
(8)主动围绕全镇中心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支持;积极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工作中法律事务的处理。
(9)承担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具体业务。
(10)管理具体教育行政事务,并接受县级教育部门指导。
(11)承办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政法委员会
(负责人:邓高辉,联系电话:0859-4873051)
基层政法委员会是同级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的部署,统一领导和管理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阶段性和专项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2)监督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3)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4)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新司法体制改革新路子。
(5)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上级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6)承办镇党委和上级政法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人民武装部
(负责人:韦天旺,联系电话:0859-4873051)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民武装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
(2)制定年度人民武装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搞好民兵整编、兵役登记、复退军人核对工作,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
(3)负责对民兵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防教育,在民兵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4)负责落实战备措施,组织实施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民兵执勤,学生军训;配合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等政法部门维护农村社会治安,开展军事体育活动。围绕经济建设,组织民兵投入本镇中心工作和政治活动,承担上级和本镇党委、政府安排的突发性事件(事故)处置工作。
(5)按上级要求做好征兵工作,配合镇政府职能部门搞好退伍军人优抚安置工作。
(6)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1.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残疾人联合会牌子)
(负责人:苏明梅,联系电话:4873053)
(1)执行党和国家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负责区划地名工作,负责查灾报灾救灾工作,管理发放救灾款物,负责城乡低保制度的制定和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和优抚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和医疗救助工作。
(2) 研究制定全镇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指导农村扶贫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做好残联相关工作。
(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村(居)民初级卫生保健,开展卫生防疫,监督管理社会保险和劳动就业等工作。
(4)做好民间文艺演出和文体活动开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等工作。
(5)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人:肖利生,联系电话:0859-4873051)
(1)参与本镇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组织编制和实施本镇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参与、协调有关单位的经济活动和产业建设。
(2)引导、指导发展经济贸易,培育、完善城乡市场,推进旅游、服务、信息、加工、物流配送等产业的发展。
(3)收集、调研和分析本镇经济运行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
(4)负责招商引资工作。优化发展环境,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引导和管理,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5)负责本镇项目库建设,抓好项目申报、实施和管理。
(6)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人:黄锦峰,联系电话:4873053)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州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并组织实施本镇卫生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降低生育水平。
(2)负责推动本镇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机制建设。
(3)负责本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的监测,提出发布卫生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统计、数据分析、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
(4)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规划,依法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依法规范管理药具。
(5)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7)负责本镇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8)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镇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本镇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9)承办镇党委、政府,上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4.综合治理服务办公室(挂群众工作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邓高辉,联系电话:0859-4873051)
(1)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指示精神,研究、拟定本辖区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2)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镇党委、政府研究解决。
(3)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
(4)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5)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
(6)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集中反映社情民意,全力维护群众权益,积极化解各类矛盾,指导全镇群众工作;推动与群众利益相关政策的实施,推动相关部门尽职尽责处理好群众反映的利益诉求。
(7)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镇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督办信访事项的解决。
(8)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9)承担政法委员会日常工作。
(10)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挂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
(负责人:李德超,联系电话:0859-4873051)
(1)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相关政策,提高依法行政的理论和业务水平,确保相关行政法规、条例办法得以全面、准确地贯彻实施。
(2)负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行政法规、条例办法,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规范化管理。
(3)负责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转变执法理念,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4)负责调动镇行政执法人员配合牵头单位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应急执法等工作。
(5)负责协调解决综合行政执法中的各类突发性和应急性事件。
(6)负责对镇日常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执法效果的考核。
(7)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
(负责人:肖利生,联系电话:0859-4873051)
(1)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城镇管理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办集镇规划、村庄规划工作,协助实施镇、村庄规划。
(3)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建设项目的申报办理工作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协助上级村镇建设工程选址和建设开工的审查、报批工作。
(4)负责村镇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查处违章建筑、污染环境、村镇道路障碍、占道经营的违法、违章、违规事件,并调解纠纷事件。
(5)负责镇境内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镇容镇貌、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以及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
(6)负责村镇建设实用技术和技术导则的推广、宣传,协助抓好村镇个体工匠的培训及从业资格认证工作,依法建立登记制度并组织其培训,提高技术素质、技能水平。
(7)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抓好境内石材、砂、古树等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
(8)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镇群团组织机构设置
1.工会(与党政办公室合署办公)
(负责人:王薇,联系电话:0859-4873051)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及本镇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根据党委、县总工会的部署,结合本镇实际,开展好各项工作和活动。
(2)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
(3)参与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组织机构和工作会议,参与有关政策的制定和修改,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组织和动员职工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积极开展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实现。
(5)组织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技能型职工”活动,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推动本镇“五个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协助上级总工会做好本镇内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获得者,省劳动模范、省先进集体(工作者),州劳动模范、州先进集体(工作者)等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工作者)的管理工作。
(7)负责本镇工会经费的安全、管理、使用。
(8)协助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和困难职工帮扶活动,管好用好送温暖资金和困难职工帮扶资金。
(9)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共青团(与党政办公室合署办公)
(负责人:王薇,联系电话:0859-4873051)
(1)按照上级团委的要求,拟定本镇共青团工作计划,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和共青团的“三大品牌”“三项重点”工作。
(2)组织团员青年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科学发展观,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对青少年进行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青少年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3)团结和带领本镇团员青年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光荣传统,积极投身经济建设。
(4)拟定实施本镇团员发展计划;积极推荐优秀团员入党;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指导管理本镇青年组织和青年社团组织工作;指导本镇少先队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选拔好中小学少先队总辅导员和辅导员;对少先队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5)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3.妇联(与党政办公室合署办公)
(负责人:王薇,联系电话:0859-4873051)
(1)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依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指导下级妇女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宣传、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调查研究本镇妇女儿童工作的状况和问题,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协助开展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和妇女干部培训,提高妇女干部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4)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搞好妇女儿童信访接待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5)督促检查《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6)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4.计生协会
(负责人:黄锦峰,联系电话:4873053)
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帮助广大群众尤其是贫困妇女、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口等群体,解决生育、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发展人口福利事业;反映群众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诉求,履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职能,举报违法乱纪行为,维护群众尤其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镇管理的事业机构设置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牌子)
(负责人:韦奇,联系电话:0859-4873051)
宗旨:为农村、农业、农民提供科学技术服务,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促进畜牧水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保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做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搞好农产品质量监督,促进农业产业发展。
业务范围:种植业试验示范、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农机技术推广,农机技术培训;农经信息服务,农业植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土肥水技术推广;农村能源建设及管理工作。
畜禽疾病诊治、防疫、检疫、疫情测报;种畜禽繁育、品种改良及推广、地方品种资源保护;养殖、饲草饲料、水产等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咨询服务;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
组织编制扶贫开发规划,做好扶贫项目筛选、申报,搞好项目实施管理;加强对扶贫资金和扶贫物资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搞好贫困村、贫困户的动态监测、评估工作;负责贫困村、贫困户的建档立卡及统计、销户工作。
承担农产品及其投入品和生产环境的全过程例行监测、监管、现状评价与污染预警工作。承担农业生产基地和产业有关检测工作的技术指导,咨询等技术服务工作。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报告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汇报存在问题并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宣传,深入普及有关农产品、投入品和生态环境质量安全意识。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挂医疗保险管理站、敬老院牌子)
(负责人:付琴,联系电话:4873053)
宗旨:做好劳动保障服务、管理工作,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就业;为社会保障提供优质服务。
业务范围:承担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优抚安置、城乡居民医保、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敬老院建设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政策;负责本镇人力资源状况的摸底调查和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居民、城镇失业人员、各类用人单位的用工信息、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外来就业人员的统计工作,建立基础数据库和台账,按时上报各种报表;积极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及其家庭的跟踪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就业前培训宣传动员工作,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失业登记,做好农民工非农技能培训的宣传动员发动工作,开展对农民工的引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统筹、管理、审核与拨付,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及医疗服务质量检查与评估。
3.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工作
(负责人:李松,联系电话:0859-4873051)
宗旨:搞好科技宣教和文化信息传输,为农村提供文化、体育服务,提供广播电影电视技术支持与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级党委、政府文化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文化宣传、文体活动组织、科技知识培训、劳动技能培训、大众科普知识普及,协助上级业务部门管理本地文化市场;做好文化的宣传、推介工作。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正兴,联系电话:0859-4873051)
宗旨:为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监督管理保障。
业务范围:负责对镇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日常监督管理,监督和协调镇有关行业管理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按规定及时上报辖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矛盾和问题,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和落实;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履行县级有关部门授权的执法权利,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派驻矿山安全督察员等安全监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
5.水利工作
(负责人:黄万梅,联系电话:0859-4873051)
宗旨:为农村水利事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保障,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
业务范围:对农村水利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法律法规宣传,农村水利新技术示范推广,农村水利技术人员培训。
6.林业工作
(负责人:韦家则,联系电话:0859-4873051)
宗旨:为农村提供林业技术支持与管理,为促进林业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行政执法;集体林区生态建设:标准拟定、规划编制、营造林作业设计、营造林工程组织、营造林质量检查、负责国家公益林管理工作;集体林区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森林资源调查统计与档案管理、集体林区木材消耗量控制、林权和林地纠纷调解处理;集体林区护林员管理;镇集体林场建设管理与指导;林业科学技术推广与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林木多种经营技术服务;相关社会服务。
7.乡村振兴工作
(负责人:黄道练,联系电话:4873052)
宗旨:为农村搞好扶贫帮扶,促进农村脱贫致富。
业务范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做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组织编制扶贫开发规划,做好扶贫项目筛选、申报,搞好项目实施管理;加强对扶贫资金和扶贫物资使用情况的监测和管理;搞好贫困村贫困农户的动态监测、评估工作;搞好贫困村贫困农户的建档立卡及扶贫统计工作。
8.政务服务中心。
望谟县边饶镇人民政府边饶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黄江,联系电话:4873053)
宗旨: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管理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负责本片区政务公开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协调中心窗口单位开展各项业务,中心业务报表的分析、处理,重大事项联审(联合踏勘)的组织、协调,中心业务的咨询服务,对中心服务内容、办事程序、运行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解释。
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检查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认真做好收退件的认定复核和办结时间的查验工作,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
镇党委主要职责 镇党委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