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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望谟县石屯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 黄 政
联系方式:0859-4825070
1.办公地址:望谟县石屯镇红星村
2.办公电话:0859-4825070
3.传真号码:0859-4825020
4.电子邮箱:1802085495@qq.com
5.邮政编码:552302
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一)镇党委机构设置
1.党政办公室
负责人:牛国胜
联系方式:0859-4825070
主要职责:
(1)负责重要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
(2)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对外接待联络、固定资产管理、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
(3)负责信息公开、党代表提案、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绩效管理等工作。
(4)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和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对派驻机构相关人员的任免、调动等提出意见。
2. 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人:黎金华
联系方式:0859-4825070
主要职责是:
(1)承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具体工作。
(2)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做好村(居),以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等党建工作。
(3)承担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
(4)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相关工作。
(5)承担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6)负责关工委、老干、老教工作,负责收集党代表提案,负责村(居)党组织换届工作。
3.平安法治办公室
负责人:李洋
联系方式:0859-4825070
其主要职责是:
(1)承担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2)协助开展流动人口管理、防范邪教和反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
(3)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及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村(居)戒毒及人民调解等工作。
(4)负责辖区防灾减灾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统筹推进基层自治工作,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其开展工作。
(5)组织收集各村(居)群众需求,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相关工作。
(6)负责培育、指导、监督村(居)社会组织日常管理等工作。
3. 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付祥
联系方式:0859-4825070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医疗、养老、助残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
(2)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等工作。
(3)负责辖区内林地权属、林地使用、森林资源等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拥军优属、老年人权益保障、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
(5)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具体工作。
(6)负责辖区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卫生等相关工作。
(7)协助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
(8)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9)协助开展社会捐助工作。
(10)组织协调和配合做好学前教育、家庭教育、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11)负责统筹辖区全民健身工作。
(12)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旅游服务,协调指导科普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负责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
4. 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人:黄生亮
联系方式:0859-4825070
其主要职责是:
(1)承担制定并落实经济发展规划,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项目指导服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工作。
(2)承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负担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3)承担农村财务审计和农村经济统计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相关专业统计调查及各种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等相关工作。
(5)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工作。
(6)承担为辖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
(7)负责区域内工业、商业和服务业发展及招商引资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5. 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人:唐红艳、黄井嫡
联系方式:0859-4825007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日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财政预决算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资金管理、村级财务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2)承担本辖区内相关党务政务服务公开,以及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卫生健康等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区单位、企业的便民服务工作。
(3)做好本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优抚帮扶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6. 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负责人:胡旺坤
联系方式:0859-4825070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承担“12345”、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群众来信来访、村(居)上报等各类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促落实、数据统计等工作。(2)负责配合处置、应对应急突发事件。
(3)承担城乡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8.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代富兴
联系方式:0859-4825070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种养殖技术推广、农业机械化推广等具体工作。
(2)负责农业农村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和屠宰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3)负责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以及农业投资项目管理、涉农补贴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4)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
(5)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河道整治、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水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治理、水利科技推广、水利设施养护、河湖长制等具体工作。
(6)负责林业、野生动物保护、有害生物防治等具体工作。
(7)负责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技能推广等具体工作。
(8)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路(乡道、村道、组道)管理、养护、农村客运等具体工作。
9. 宣教文化服务中心
负责人:石登付
联系方式:0859-4825070
其主要职责是:
(1)承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级党委、政府文化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指导。
(2)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活动提供服务场所和便民服务等,做好宣传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
(3)组织各村开展各类党群文体活动。
(4)协调社会服务资源,提供文化、教育、体育等各种便民服务。
10. 综合执法队
负责人:韦堂海
联系方式:0859-4825070
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法律法规明确乡镇承担的行政执法权限、依法委托或交由乡镇承担的行政执法权限,负责以石屯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
(2)联动辖区内县级执法部门或职能部门派驻在乡镇的机构等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3)按照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统一操作规程和执法文书,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案卷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检查、受立案、调查、审查、决定、听证等程序和行为。
(3)负责与县级执法部门或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乡镇(街道)与县直有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完善相互告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信息共享以及业务指导等工作制度。
(4)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应急救援、消防及其他相关执法工作。
第一部分:职责要点 一、石屯镇党委职责要点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定期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加强党史学习教育。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实践操作理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