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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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设置


办公地址:望谟县王母街道天马大道中段

负 责 人:滕国智

联系电话:0859-4610233

电子邮箱:2717495530@qq.com

邮政编码:5523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杨婷 联系电话:0859-4610233)。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保密、督查、安全、会务、档案、机要、计生、信息、联络、目标纲要管理、政务公开、议案(建议、提案)承办、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管理公务车辆及机关后勤服务人员;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综合协调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局机关外事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对外交流工作;负责重要会务工作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会同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建工作,负责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工青妇做好相关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社会保障、离退休干部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干部的考核和任免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年度考评工作。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教育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协同相关部门组织住房、建设企业管理人员上岗培训。负责监督局属执法部门、执法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各项规费的收支管理;负责各项专项资金、国有资金和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统计和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行业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行政执法监督和应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承担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住建局窗口服务工作,负责权限内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项目和管理服务项目的审核审批及转报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的行政许可工作。

(二)住房建设管理股(龚文锐 联系电话:0859-4610233)。

贯彻落实国家住房保障政策,拟定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使用国家、省和州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指导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和住房资金管理工作,实施县级单位住房制度改革;承办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县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国家和省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拟定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协助管理房屋权属信息系统;拟定房地产市场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房屋征收拆迁和住宅产业化、城市危险房屋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同组织全县房地产业、中介服务机构及相应执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监督管理房地产业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认证申报工作;负责城市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管理工作,负责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日常监管、规范房地产估价市场行为;负责做好全县房地产及有关统计申报工作;组织房地产行业对外交流合作。拟定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组织拟定全县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及对物业企业实施监管,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负责业主委员会的备案工作;指导物业企业开展住宅小区创优达标工作;负责指导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物业管理维修资金的收缴和监管使用;负责协调和解决物业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负责处理房地产、物业管理方面的来信来访。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州级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和监督房屋拆迁活动; 对房屋拆迁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技术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对全县房屋拆迁的有关数据及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工作。

(三)建筑市场管理股(黄云果 联系电话:0859-4610233

提出全县建筑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及相关法规;拟定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全县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负责建筑企业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专项整治;负责全县建筑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协同和组织全县建筑业各类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相应执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资格考试等工作;参与全县建筑业行业统计工作;做好全县建筑业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承担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受理质量投诉;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监理、检测检验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线路、管道等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的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燃气、热力、园林环卫、垃圾处理、防洪、地下管道等设施及附属设施)的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招投标活动监督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有形建筑市场;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全县建筑节能、建设科技、工程建设标准化和勘察设计管理发展规划;组织协调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组织实施行业重点科技发展项目计划;承担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和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参与建设领域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对勘察设计从业人员行为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因勘察设计原因导致的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省外入县勘察设计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

(四)城镇建设和管理股李真荣 联系电话:0859-4610233

拟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贯彻落实有关城建行业技术标准;承担城市道路、桥梁、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燃气、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新型城镇化推进工作;研究新型城镇化发展重大问题,贯彻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承担开展新型城镇化发展监测工作;承担县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监督管理。贯彻城镇管理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行业标准和政策,落实有关法规规章;指导和贯彻城镇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工作;组织核发瓶装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指导并监督市容环境综合治理、数字化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职责范围内综合执法、城建监管、人居环境创建管理组织申报工作;承担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应急管理;承担城市园林工作,承担园林绿化市场监管。拟定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镇、乡(集镇)市政道路、桥梁、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改善人居环境工作;指导协调各类试点镇、乡的建设及相关工作;配合指导村庄基础设施、农村民居建设;督促农村建房通用设计图推广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及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工作;承担农村传统建筑工匠培训;指导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

下属事业单位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心内设机构:

(五)市政建设管理站(李真荣 联系电话:0859-4610233 韦钊 联系电话:0859-4610233)。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城市市政设施、风景园林绿化、市容市貌、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指导城市建设规划实施。参与制定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用设施、风景园林绿化和市容市貌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环境工程、公用事业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理、质量、竣工验收、安全等建设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建设资金的使用,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研究制定城市建设资金的收费政策和标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指导城市道路、桥梁、路灯、绿化、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风景园林、环境卫生和公用事业中的燃气、城市公共客运的维修和管护;指导城市雕塑布局和城建档案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和公共、公用设施建设、城市市政工程的设计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城市建设与管理的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六)村镇建设管理(韦钊 联系电话:0859-4610233)。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村镇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的乡、镇及村庄建设规划实施,指导对规划到期的行政村规划续编和相关村的规划修编工作。负责指导乡(镇)级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工作,指导镇、乡(集镇)市政道路、桥梁、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改善人居环境工作,指导村庄基础设施、农村民居建设;负责指导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管理、房屋修缮管理、房屋安全普查及完损等级评定工作;督促农村建房通用设计图推广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及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传统建筑工匠培训;指导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

(七)质量和安全保障站(朱中吉 张寒昂 联系电话:0859-4610233)。

参与住建行业各类发展规划、技术规范、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制定,协助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配合做好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和全县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管理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含消防、人防)设计文件政策性、技术审查;负责县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服务和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全县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检验等相关企业的业务指导,负责对审查合格的项目进行抽查及市场行为检查服务;参与全县危险房屋的质量情况鉴定工作;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协助开展质量安全技术检查和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技术支持并提出质量安全建议等工作;协助开展施工企业安全标准化评价并受理相关质量与安全投诉;协助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等工作。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参与建设工程火灾事故的调查,参与编制相关技术规范等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对勘察、设计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查处挂户承接、转包、违法分有勘察设计任务和无证设计、越级设计及勘察设计人员 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统筹。

(八)工程造价与建筑节能站(黄云果 联系电话:0859-4610233

负责全县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执行和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发布本地区工程造价信息;配合做好调解处理工程造价计价的争议和纠纷;负责全县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的组织实施,协助做好新型墙体材料科研、生产、销售、设计和施工等协调工作,指导开发、生产新型墙体材料主导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技术改造;负责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和应用。

(九)建筑业服务股。(黄云果 联系电话:0859-4610233

协助做好建筑业企业及其执业、从业人员的各类培训和继续教育和从业资格认证申报;负责全县建筑行业企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的事务性工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增项、升级等提供服务,协助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发放等工作;协助做好住建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欠等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业务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信息化系统等安全维护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住建行业各类数据统计分析和提出合理化建议,提供各类数据统计查询服务。

(十)房地产业和物业服务股(吴世勇 联系电话:0859-4610233

协助做好全县房地产业、物业管理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相应执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等工作,为房地产业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认证申报提供服务保障;协助做好城市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管理、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日常事务、规范房地产估价市场行为等工作;负责做好全县房地产及有关统计申报工作;协助做好全县物业管理工作,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及备案工作;负责为物业企业开展住宅小区创优达标工作、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组织实施等提供服务保障;配合做好物业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十一)城乡燃气管理股(张寒昂 联系电话:0859-4610233)。

负责全县城镇燃气管理、安全检查工作,开展燃气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依法实施燃气经营许可,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燃气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依法对城镇燃气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十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股(张寒昂 联系电话:0859-4610233

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工作技术协助和验收、备案和抽查;负责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参与建设工程火灾事故的调查,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相关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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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构名称: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联系方式: (1)单位主要负责人:滕国智 (2)办公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2:30-6:00 (3)办公电话:08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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