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高棉乡政府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普安县高棉乡人民政府  •   • 关注:32

高棉乡人民政府

地    址(通讯地址):高棉乡嘎坝社区细寨组

邮    编:561513

电    话:0859-7346008/0859-7346342(传真)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党委、政府内设机构5个

1.党政办公室。负责重要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对外接待联络、固定资产管理、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信息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改革、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和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对派驻机构相关人员的任免、调动等提出意见;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 责 人:王继磊

办公电话:0859-7346008/0859-734634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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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具体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组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校及党员干部培训教育等工作,统筹做好村(社区)以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等党建工作;承担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驻村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 责 人:潘丽娟

办公电话:0859-7346008/0859-734634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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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平安法治办公室。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维护辖区安全稳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社会治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协助开展流动人口管理、防范邪教和反恐怖主义、常态化扫黑除恶、禁毒、命案防控、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协助做好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及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及人民调解等工作;负责辖区防灾减灾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统筹推进基层自治工作,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其开展工作;组织收集村(社区)群众需求,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相关工作;负责培育、指导、监督村(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 责 人:胡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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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促进就业、社会保障、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林地权属、林地使用、森林资源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拥军优属、老年人权益保障、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具体工作;负责辖区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卫生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社会捐助工作;组织协调和配合做好学前教育、家庭教育、义务教育实施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全民健身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协调指导社区科普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 责 人:代青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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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济发展办公室。贯彻落实经济发展规划,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项目指导服务工作;承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负担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农村财务审计和农村经济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相关专业统计调查及各种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承担为辖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生态环保等相关工作;负责区域内工业、商业和服务业发展及招商引资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 责 人:胡本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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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群众团体组织,共计4个

1.共青团。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政治素质,增强参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加强团组织和少先队建设,指导辖区内各行业领域团组织建设和管理,培养青年积极分子,指导基层团支部发展新团员工作,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组织对团员青年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法治观念和思想道德的教育,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有计划、经常性地组织开展青年志愿服务、青年优秀典型选树、“青年文明号”“希望工程”“青年之家”“青年乡村振兴夜校”等活动,协助组建“青年突击队”,促进团员青年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积极发挥作用;负责收缴团费和处理团务;负责开展各类助学项目活动;负责组织和策划“春晖行动”,开展礼聘春晖使者、登记建立春晖使者专家库,指导建设新时代春晖社、春晖产业基地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 责 人:杨代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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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妇联。组织妇女学习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妇女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鼓励妇女参与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时代新女性,在乡村全面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贯彻执行上级妇女联合会及同级妇女代表大会决议,讨论决定本辖区妇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及时向乡党委报告,指导辖区内妇女组织开展妇女工作,强化对妇女组织的政治引领,引导妇女依法、有序、广泛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加强与辖区内各界合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和法规,引导妇女儿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抵制违法违规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深入了解特殊妇女儿童群体的需求,深化关爱帮扶。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涉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为权益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推法治社会建设;引导妇女发挥培育文明乡风、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中的独特作用,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开展“五好”家庭创建、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普及卫生健康、家庭教育等知识,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加强自身建设,指导和规范村(社区)妇联、“妇女之家”“妇女微家”等阵地建设,提升妇联干部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的能力,协助党组织做好培养、推荐妇女入党和基层优秀女干部工作,推动基层妇联主席进入村(社区)“两委”;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 责 人:贺安霞

办公电话:0859-7346008/0859-7346342(传真)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3.工会。在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积极推动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广泛吸收职工入会;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深化劳动和技能竞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指导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机制;推动落实职工福利待遇,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建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督促辖区基层工会依法做好工会经费收缴、使用、管理和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管理好工会财产;全面履行工会的职能职责,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 责 人:赵丹

办公电话:0859-7346008/0859-734634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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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残疾人联合会。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准确调查、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建档立卡;密切联系残疾人,积极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做好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切实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协助残疾人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倡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宣传残疾人的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做好有关残疾人生活保障、教育、劳动就业、康复、维权、文化体育等工作;指导各村(社区)残协开展工作;承担本乡残疾人工作的日常事务;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 责 人:张续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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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4个,含3个中心1个执法队

1.党务政务服务中心。承担本辖区内相关党务政务服务,以及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等直接面向群众和属地单位、企业的便民服务工作;做好本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优抚帮扶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活动提供服务场所和便民服务等,做好宣传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开展各类党群文体活动;协调社会服务资源,提供文化、教育、体育等各种便民服务;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 责 人:郑倩

办公电话:0859-7346008/0859-7346342(传真)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公益服务保障;研究解决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坚持以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为抓手,统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按照“高效、规范、便民”的原则,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组织和协调同级综治中心成员单位进驻,完善部门协同运行机制;承担“12345”、网格化服务管理“多网合一”信息、群众来信来访、村(社区)上报等各类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促落实、数据统计等工作;负责配合处置、应对应急突发事件;组织开展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对辖区内的治安问题、矛盾纠纷、群众诉求等进行联动受理、分流指派、协调督办;协调相关部门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心理咨询、预防和调处辖区内群体性事件、治安巡逻联防、平安创建等工作;承担城乡建设及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 责 人:代金鸿

办公电话:0859-7346008/0859-7346342(传真)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3.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生态移民、林业、水利技术及技术推广、农业机械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等具体工作;负责农业种植养殖、畜牧兽医、农田水利建设、饮水安全、防汛抗旱、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技能推广等具体工作;负责日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预决算编制、资金管理、涉农补贴、村级财务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 责 人:胡存纹

办公电话:0859-7346008/0859-7346342(传真)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4.综合执法队。根据法律法规明确承担的行政执法权限、依法委托或交由乡承担的行政执法权限,负责以高棉乡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联动辖区内县级执法部门或职能部门派驻在乡的机构等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按照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乡镇综合执法统一操作规程和执法文书,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案卷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规范执法检查、立案、调查、审查、决定、听证等程序和行为;负责与县级执法部门或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与县直有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完善相互告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信息共享以及业务指导等工作制度;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应急救援、消防及其他相关执法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 责 人:李贤

办公电话:0859-7346008/0859-7346342(传真)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普安县高棉乡人民政府

普安县高棉乡人民政府

一、党委工作职责 中共高棉乡委员会全面领导本乡各项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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