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普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关注:47

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颁布实施的各项社会保险基本政策、基本标准;综合管理全县社会保险工作;负责经办各项社会保险业务; 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工作;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社会保险服本系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各乡镇开展社会保险经办工作;负责县属参保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复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地农民社会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组织实施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清理回收社会保险欠费;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地址

普安县新政务大厅一楼

联系电话

0859-7238046

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指导、协调工作,开展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

普安县南湖街道南山新路

联系电话

0859-7235749

三、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工作职责

受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或委托,依法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行政处罚的立案、调查、处罚等执法职能,具体如下:

(一)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指导和督促全线劳动监察执法工作。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五)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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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南湖街道南山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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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9-7236136

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颁布实施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统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政策、基本标准;综合管理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负责经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业务;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工作;编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各乡镇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工作;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行政争议复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稽核工作;负责经办全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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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新政务大厅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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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9-7237861

五、就业局

工作职责

负责指导全县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工作,负责全县城乡统筹就业包括新增劳动力就业的指导和服务;负责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下岗职工转岗培训、服务和管理工作以及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和跨区域劳务输出工作;建设、培育、发展和管理劳动力市场,管理职业中介机构;组织建立和管理全县劳动力资源;实施全县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全县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作;实施管理全县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工作;管理全县就业经费和再就业资金;负责农民工联席会议日常事务;负责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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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9-7233822

六、人才交流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

开展各类人才交流服务,办理企业人才流动手续,进一步发展和培育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指导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承担全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考试,根据州统一安排,承担全县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报名服务工作,承担全县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的有关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有关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社会化考试。参与有关考试法规、政策的制定及提出意见,负责收集有关考试情况和资料,开展课题研究和业务合作与交流,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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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南湖街道南山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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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9-7237576

七、工资福利股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管理全县各乡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承办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实施和工资统发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指导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协调各乡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各乡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承担工资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承办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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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9-7232675

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工作职责

指导全县各乡镇、县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实施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人员调配、聘用及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承担事业单位人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推行和强化执业资格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承担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及相关工作;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和管理工作;承办高级专家延聘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县事业单位股站级以下职务人员任免、辞职、辞退、退休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全县事业单位非领导职数相关管理工作;承办有关奖励、表彰及处分事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根据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安排,选派事业单位干部参加有关培训,完成调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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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9-7235329

九、办公室(法规股)

工作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目标管理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信访事项;承担编制本部门财政预算、决算、财务统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负责局机关的离退休干部工作;统筹局机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负责协调局机关及下设机构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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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南湖街道南山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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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9-7232066

十、职业能力建设股(教育培训股)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管理办法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激励政策;组织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全县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执行管理规则并监督实施;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指导、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评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奖励处分、辞职、辞退、调配等管理政策;根据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安排,选派干部参加有关培训,完成调训任务负责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下岗职工转岗培训工作;实施全县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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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南湖街道南山新路

联系电话

0859-7238042

普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普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普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州委、县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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