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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规股)
综合协调局机关各股室工作,沟通本局与县直各机关以及上下级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联系;管理本局日常事务业务并牵头做好综合性事务工作;收发传达各类公文,管好文书档案,起草全局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草拟本局综合性文件、材料和上级交办的提案,对各股室文件文稿进行审核把关;负责督办、会议、文秘、档案、保密、信息、车辆管理维修工作;负责管理教育宣传、报道、交流工作及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卫生、房屋设施、办公用品、办公设施、环境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计生、综治、禁毒、维稳、普法、精神文明建设、消防、固定资产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保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联系电话:0859-7232002)。
(二)教育股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学前教育和民办教育)、职业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并抓好招生工作;抓好“两基”、“普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控辍保学等工作;负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课程计划的实施,审定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书目录并督促新华书店做好教材发放工作;推动全县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和普及实验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德育教育、国防教育、民族教育和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学校(园)抓好常规管理及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学籍管理,审核验印义务教育毕业证书;负责社会组织和个人到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按权限办理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设立、合并、撤销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创建文明城市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完善全县职业教育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指导;加强全县职业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职业教育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对策措施;制定推动全县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法规、政策;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资金预算政策,合理设置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经费;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任务;指导好职业技术学校的内部管理,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搞好民族教育工作,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工作,(联系电话:0859-7234214)。
(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教育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学校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接收、移交、外调教育人事档案工作;负责教育人事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做好教育人事档案管理的保密工作,(联系电话:0859-7233106)。
(四)普安县教育发展中心
1、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教育发展提供支持辅助服务或保障。
业务范围:受普安县教育局授权,履行教育工作综合辅助服务职能,具体如下:
(1)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
(2)协调服务全县有关教育发展及招生考试工作。
(3)负责教育科学研究、教师培训、教师教育信息化能力的培养培训工作。
(4)负责党建业务管理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协助开展教师资源配置及教师管理相关工作。
(6)负责工会、关心下一代、青少年活动等工作。
(7)协助开展教育督导相关工作。
(8)承办普安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规格
普安县教育发展中心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普安县教育局管理。
3、内设机构(7个)
(1)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科学研究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教师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负责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为教师提供终身教育服务;负责教育教学研究、指导和服务,加强基础教育理论、政策和实践研究,引领课程教学改革,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式,深入研究学生学习和成长规律,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管理服务;负责教育科学研究,开展全县示范性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公开课、示范课,开展教学课题研究,组织开展教育科研成果的评审、认定、推广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负责骨干教师、名师名校长的评选推荐及培训培养工作;负责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技术工作,提供安全运维、指导服务等支撑保障;负责配合做好教育对口帮扶及语言文字相关工作。
(2)教师资源配置办公室
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具体承办局机关和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干部人事、干部考察考核、调动、干部年报等工作;负责教职工评优评模推荐、职称评聘、岗位聘用等工作;负责师德师风建设、教师轮岗、支教等工作;参与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系统新增财政供养人员考察、报批等有关工作,(联系电话:0859-7236355)。
(3)招生考试综合办公室
负责处理全县招生考试日常事务,做好招生考试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高考、中考等全县各类招生考试考务,审核、收集、整理各类考试资料,传递招考信息及考试大纲、教材、复习资料等;负责全县招生考试工作网络及网上招录、信息传递、查询、发布公告等工作;负责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检测、联考、教育系统人员招聘等考试工作;开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等工作,(联系电话:0859-7232691)。
(4)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规划、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
(5)青少年活动中心
负责全县校外教育各项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艺术、体育、科技活动的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艺术、体育等活动;负责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培训,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培养青少年学生的艺术特长、劳动技能和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负责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参加各种健康有益的校外活动,为青少年学生提高自身素质和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服务;负责与全国各地同行单位和相关机构建立信息交流网络,为青少年及时提供各类培训学习、文化交流、比赛展览等方面的信息,(联系电话:0859-7235025)。
(6)教育督导办公室
协助落实县人民政府赋予的教育督导职权,依法对县人民政府有关教育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验收;监督各级各类学校执行上级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联系电话:0859-7234106)。
(7)教育工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配合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本系统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纪律教育,协办教职工的评优评模活动,依照《工会法》履行工会职能;指导帮助基层工会开展工作,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全县教职工开展各种有益活动,促进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教职工工作,(联系电话:0859-7232015)。
(五)普安县教育保障中心
1、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教育工作提供支持辅助服务和保障。
业务范围:受普安县教育局授权、,履行教育工作综合保障职能,具体如下:
(1)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
(2)协调做好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保障及教育经费相关工作。
(3)配合做好全县教育项目建设规划指导工作。
(4)负责学生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校农结合、同步小康创建等工作。
(5)负责全县学校师生安全工作规划、学校安全稳定、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教育、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及自然灾害安全防治等工作;
(6)协助做好县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工作。
(7)承办普安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规格
普安县教育保障中心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普安县教育局管理。
3、内设机构(6个)
(1)教育项目建设办公室
参与制定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规划;负责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申报及项目争取工作;负责有关学校和局属单位的基建投资;配合做好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场所建设规划;配合实施全县有关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协调和配合有关单位对学校建筑设施的安全进行鉴定;协助做好各级各类学校教育项目工程前期论证、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审查工作;负责实施各类教育项目工程,加强对工程质量、进度与安全的指导;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结算、审核工作;配合做好各类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事业基建统计工作;指导全县各学校灾后重建等工作,(联系电话:0859-7237002)。
(2)教育财务核算办公室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规、条例和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财务制度、规定及管理办法,配合制定内部财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本部门年度经费预、决算,与财政对接,参与拟定全县教育经费筹集、资金分配、经费的使用、信息公开等工作;配合做好局本级及“校财局管”学校会计核算、财务收支和账务处理,做好记账凭证的编制,账簿登记及财务专用票据和财务专用签章的保管工作;配合指导非“校财局管”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职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资金审批、统计发放、汇缴工作;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保障工作;配合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照省、州规定,会同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制定收费标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有关财务检查、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教育财务人员积极参加专业财务学习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负责局本级及“校财局管”学校财务等档案整理、移交、立卷、归档。
(3)学校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
配合做好全县校园安全工作发展规划,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和县有关安全生产、毒品预防教育、交通安全、地质灾害防范(汛期安全防范、极端天气预警)、消防安全、普法、疾病防控、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扫黑除恶、反恐防暴、反传销、反诈骗、扫黄打非、非法集资、危化品安全、防校园欺凌等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文件要求和领导批示精神,负责起草全县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和重要会议报告;拟定相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制定校园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防范宣传教育活动,建立群防群治体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校园安全管理督查检查,及时化解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系电话:0859-7235205)。
(4)学生资助办公室
负责全县各类学生资助及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按时划拨、发放资助资金,统计、汇总、上报各类资助材料,负责资助系统和全县扶贫数据上报及维护工作;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资助工作;督促全县各学校做好各类资助工作;统筹处理资助工作突发事件,(联系电话:0859-7232120)。
(5)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
统筹抓好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按时划拨、发放学生营养餐资金,统计、汇总、上报营养餐相关材料,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系统维护工作,统筹处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突发事件;规范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学校食品安全卫生、营养健康,促进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健康有序运行;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与“校农结合”有机结合工作
(6)教育信息办公室
协助局办公室制定教育系统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对内、对外新闻发布和新闻报道;组织开展社会教育和宣传思想文化教育活动;加强宣传窗口和宣传队伍建设;做好有关学习资料的征订和发放;总结推广教育工作典型经验和做法;负责教育活动信息上报等工作。在局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办公地点:普安县盘水街道体育场旁
联系电话:0859-7232002
普安县教育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省、州、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指示和决定;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