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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办公室。负责处理局机关的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接待、新闻宣传、机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统计、保密、信访、安全保卫、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回复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管理本系统普通密码工作;承担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基本建设、服装、警用车辆等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承担局机关的公务接待、后勤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负责人:黄 丹
联系电话:0859-6212007
二、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对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州、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拟订贯彻落实上级年度督察工作计划,按要求开展重大专项督察;组织实施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工作,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各乡镇(街道)、部门法治工作;承担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负责人:冯仕碧
联系电话:0859-6215829
三、社区矫正管理股。拟订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开展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社区服刑人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负责人:黄跃星
联系电话:0859-6220926
四、行政复议应诉股。承担由市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立案、审理、统计工作。负责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和配套性制度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应诉工作。承办经过行政复议或未经行政复议以市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调查研究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行政诉讼工作中带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负责人:陈 明
联系电话:0859-6218007
五、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承担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员资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指导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承担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备案审核工作。指导行政裁决、行政赔偿工作。
负责人:王 玮
联系电话:0859-6212900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承担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负责人:龚志海
联系电话:0859-6215148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承担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规划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布局,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公证机构、公证员工作,承担公证业务指导和执业监管工作,承担公证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配合做好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负责人:王 瑶
联系电话:0859-6212001
八、律师工作股。指导、监督律师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律师执业许可的初审工作;承担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许可工作;监督管理律师行业、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查处违法行为‘指导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承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督促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
负责人:王 瑶
联系电话:0859-6212167
九、信息技术股(指挥中心)。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发展规划,指导开展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本系统通讯技术网络建设,承担局机关信息网络建设及维护工作;按规定承担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本系统应急调度、协调、指挥工作。收集并报告本系统重要动态信息,分析研判,协调处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重大案件和事件;对各股、室、处、所的应急协调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管理。
负责人:黄 丹
联系电话:0859-6212007
十、政工科(警务科)。负责本部门、本系统党建、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和警务督察工作;承担局机关干部人事和警务督察工作;承担及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管理本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承包工作,承办机关外事工作,审核本系统出国(境)材料报批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目标绩效管理、群团工作、退离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局党组日常工作和扶贫开发工作。
负责人:梁 红
联系电话:0859-6212689
十一、司法所。按乡镇(街道)设置,共17个司法所,均为市司法局股级行政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和参与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会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开展普法宣传、法治教育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韦 宬(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代繁平(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建华(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珊(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 红(司法局党组成员、政工科(警务科)科长)
办公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市东湖街道科教路兴仁市司法局。
通信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市东湖街道科教路兴仁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859-6212007。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邮 编:562300。
信访咨询电话:0859-6212007
信访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市东湖街道科教路兴仁市司法局二楼办公室
网址:https://www.gzxr.gov.cn/zfbm/sfj/dwzz/index.html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州的决策部署在我市的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党中央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