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民政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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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起草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文件。修订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安全、政务公开、政务协调、新闻宣传、信息管理、资产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档案、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印章管理。负责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民政系统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协助局领导协调和处理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局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听证。承担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报送备案工作。指导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文化、信息工作。

(办公地址:兴义市坪东大道29号,电话:0859-3812226、邮编:562400)

(二)规划财务股。负责全市民政事业经费、本部门行政经费、预算外收入经费的预决算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负责全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各乡镇(街道)民政经费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民政事业统计工作。

(办公地址:兴义市坪东大道29号,电话:0859-3811015、邮编:562400)

(三)社会组织管理股。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措施。按照管理权限开展市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依法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办公地址:兴义市坪东大道29号,电话:0859-3811296、邮编:562400)

(四)区划地名股。研究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调整建议,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申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市行政区划界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和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申报工作。负责全市路、街、巷名称的审核工作。

(办公地址:兴义市坪东大道29号,电话:0859-3811212/0859-3811063、邮编:562400)

(五)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指导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管理工作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承担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有关办法。承担婚姻登记管理和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和婚姻改革,拟订全市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措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办公地址:兴义市坪东大道29号,电话:0859-3811002、邮编:562400)

(六)老龄工作股。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宣传教育,拟订全市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市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市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兴义市坪东大道29号,电话:0859-3811129、邮编:562400)

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

(一)兴义市社会救助中心(副科级事业机构)

负责人:吴伦飞

主要职责:

贯彻实施国家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五保供养工作政策性建议,拟定相关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建立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负责管理、分配上级和市级财政安排的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农村五保供养及服务机构建设资助资金;监督检查乡镇(街道办)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政策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拟定全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40%精简老职工的工作。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和流动困难人员实施无偿救助工作。承担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兴义市坪东大道29号,电话:0859-3812220,邮编:562400)

(二)兴义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副科级事业机构)

负责人:张崇宽

主要职责:

(1)宣传殡葬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2)制定全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

(3)负责全市的殡葬管理工作。

(4)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法规和市人民政府有关殡葬管理的规定。

(5)指导殡葬服务工作。

(6)负责全市公墓建设与管理工作。

(7)承担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兴义市福禄山,电话:0859-3222713、邮编:562400)

(三)兴义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副科级事业机构)

负责人:张勋

主要职责:募集善款,开展安老、帮残、助学、扶贫、济困等各种慈善救助公益活动;承担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兴义市坪东大道29号,电话:0859-3811232、邮编:562400)

(四)兴义市老龄健康服务中心(副科级事业机构)

负责人:侯璐(临时负责人)

主要职责:协助开展医养结合及健康养老项目工作,协助组织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和养老培训工作;开展老龄问题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究,为制定老年政策提供意见建议;开展老年人信息咨询服务;加强老龄工作宣传;配合有关部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完成局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兴义市坪东大道29号,电话:0859-3811129、邮编:562400)

(五)兴义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负责人:李金龙

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婚姻登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2.按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负责市民政局集中办理的婚姻登记工作,完成集中婚姻登记档案的立卷、归档及移交工作;

3.负责指导未集中办理的乡镇婚姻登记工作;

4.负责对婚姻登记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承担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兴义市政务中心,电话:0859-3389195,0859-3389196,0859-3389197、邮编:562400)

(六)兴义市社会福利院

负责人:罗飞

主要职责:收养孤儿、弃婴、“三无”老人及家庭无力照管的残疾儿童,为他(她)们提供“养、治、教”服务,保障他(她)们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弃婴国内送养和涉外送养工作,使弃婴回归家庭;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老人自费代养,为老人提供康复、护理服务; 承担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兴义市坪东大道青龙路,电话:0859-3813137、邮编:562400)

兴义市民政局

兴义市民政局

兴义市民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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