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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
办公室负责人:何成莹 联系电话:0854-5632473
负责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宣传、安全等工作;负责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及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协助处理机关政务工作,承担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会等工作。承办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指导开展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承办民政理论研 究和民政宣传工作;承担全县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指导工作。负责草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相配套的资金计划,参与民政事业建设项目论证、评审和监管工作;执行社会福利等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承担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决算,负责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资金管理、监督、编报部门预算、决算、绩效评价;负责各项基金的管理;负责专项资金内审。
(二)社会福利科(社会救助科、养老服务科)
(社会福利科)负责人:李涛联系电话:0854-5632412
(社会救助科)负责人:唐雯雯联系电话:0854-5620621
(养老服务科)负责人:郑明松联系电话:0854-5636323
拟订保障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的政策;指导并负责三留守人员、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慈善、权益保障、关爱等工作;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慈善款物的捐赠和接收管理。承担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监督、检查。
负责拟订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并实施。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城乡社会救助、麻疯村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的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管理工作。参与全县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等相关政策的拟订。承担全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认定、审核。
承担养老机构、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等管理、监督、检查。
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指导养老服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三)社会事务科(基层政权科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殡葬服务科)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何开春联系电话:0854-4974030
(基层政权科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负责人:杨贵红联系电话:0854-5638552
(殡葬服务科)负责人:林礼超联系电话:0854-5620641
负责民政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殡葬事业发展工作,殡仪服务设施和公益性公墓的审批,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的登记管理等工作;负责和指导婚姻登记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负责民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执法监察,推进民政工作依法行政;承担民政相关政策、合法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承担殡葬改革、社会团体等管理、监督、检查和处罚;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特困供养机构的处罚。
拟订全县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计划,承担民政项目建设申报、审查、管理等工作。
拟订全县行政区划、地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政策、合法性文件;办理镇(街道)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隶属关系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县村、社区合并命名工作;负责镇(街道)政府驻地迁移、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承担县内区划与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审核工作。协助开展行政区划图编撰。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龙里县民政局机构职能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筹集使用与管理,监督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