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关注:7

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

主要负责人:邓涛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环城路6号住建大楼

通信地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环城路6号住建大楼

邮编:550199

电话:0854-7611818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党务、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工、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保、机构编制、文电、保密、联络、督查、会务、信息、群团、目标管理、离退休工作、建议和提案办理、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管理公务车辆及后勤保障;综合协调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拟订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研究分析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建设行业教育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和组织管理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从业)资格培训、考试、认证等工作;做好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发;负责住建领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实施、指导、考核;负责住建局信息化管理手段的建设和安全运行及政务公开工作;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内部审计、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做好住建部门军民融合工作。

负责人:黄旺

联系电话:0854-7611818

(二)住房管理股和村镇建设股

贯彻落实国家住房保障政策;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使用国家和省级、州级、县级廉租住房资金,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和县关于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负责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管理房屋权属信息系统;拟订房地产市场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房地产行业相关资质核准工作;组织房地产行业对外交流和合作;指导城市白蚁防治工作;牵头负责住建部门脱贫攻坚、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小城镇和村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承担住建领域村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承担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重点镇的建设。

负责人:周文雯

联系电话:0854-7611578

(三)建筑业管理和城市建设股

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含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建筑市场、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工程项目、工程担保、工程风险、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承担推进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监督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指导管理勘设计市场及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工作,组织或参与因勘设计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办工程项目报建登记,招投标备案,施工许可核发工作,承办建筑施工企业、招投标、造价咨询、检测机构资质申报、年检、换证的初审工作;承办工程造价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工作,承办工程计价争议的调解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拖欠工程款、民工工资的清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住建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负责城市雕塑工作;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研究新型城镇化发展问题;拟订城市建设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改革措施、体改方案,并督促落实有关法规规章;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建筑节能、建设科技、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拟订行业重点科技发展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承担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和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承担“放管服”有关工作。

负责人:石胜凯

联系电话:18286495657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 7 名。设局长 1 名,副局长 3 名;正副股长(主任)3 名(含机关党委副书记 1 名,实行兼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 2 名。

三、事业单位

(一)罗甸县市政中心

宗旨:为城镇环境卫生维护及市政管理提供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负责城镇环境卫生的维护;负责城乡环卫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环境卫生相关企业的行业协助管理;负责城镇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管理和维护;负责城镇公用照明设施的安装、管理和维护;协助开展城镇燃气管理工作。其他相关工作。

负责人:张纯毅

联系电话:15885476116

内设机构:

1.环境卫生股

负责城镇环境卫生的维护;为城乡环卫设施建设、管理及相关配套方案的审核和监督提供建议;负责城区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扬尘治理;负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负责公厕的管理、维护和化粪池的清淘处置;环境卫生企业的行业协助管理。

负责人:王之政

联系电话:0854-7835045

2.基础设施股

负责城镇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区道路、护栏、井盖、水算子等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负责人:蒋忠豪

联系电话:0854-7835935

3.城市公用照明股

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广场等路灯安装、管理和维护及相关公用照明安装管理和维护;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各街道、市政广场、楼群的景观亮化照明及重大节庆、活动的临时性景观照明的管理和维护。

负责人:郑柏盛

联系电话:0854-7831667

4.燃气股

协助开展城镇燃气管理工作;协助管理全县燃气行业;编制全县燃气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城市燃气管道的建设提供政策咨询;负责辖区内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负责人:龙锋

联系电话:15585187788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罗甸县市政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8名,其中:管理人员5名、专业技术人员7名、工勤人员16名。设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

(二)罗甸县住房保障中心

宗旨:为全县住房保障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为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的审查、复核、建档、退出、轮候等提供服务;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租赁、组织销售、回购、储备、分配、维修、维护等工作;负责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的筹集、核算、使用、支出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征收方面政策咨询;对全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辅助。其他相关工作。

负责人:周文雯

联系电话:0854-7615735

内设机构:
1.住房保障股
为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的审查、复核、建档、退出、轮候等提供服务;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租赁、组织销售、回购、储备、分配、维修、维护等工作;负责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的筹集、核算、使用、支出和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董玉林

联系电话:0854-7615735

2.房屋征收服务股
负责全县房屋征收方面政策咨询;对全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辅助。

负责人:杨昱

联系电话:18934453415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罗甸县住房保障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管理人员5名、专业技术人员10名。设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名。

(三)罗甸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技术中心

宗旨:为全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安全监督的技术服务工作;参与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检查,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为建设工程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性服务;指导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工程竣工验收的服务登记工作;其他相关工作。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技术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6名。设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负责人:贲克回

联系电话:0854-7619747

(四)罗甸县建筑施工服务中心

宗旨:为全县建筑施工管理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负责对全县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工作进行指导;参与全县建筑工程的招投标相关活动;对全县建筑施工开工手续的审核办理工作进行辅助;开展全县建筑施工企业人员培训、继续教育等工作;相关社会服务。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县建筑施工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9名。设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

负责人:张江洪

联系电话:18785447045

(五)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财务核算中心

宗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资金管理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利用外资计划及招商引资计划的制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和内审工作进行辅助;协助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以及绩效评价工作;对所属单位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社团财务活动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辅助;其他相关社会服务。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财务核算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名,均为管理人员。设中心主任1名。

负责人:刘景

联系电话:0854-7619457

(六)罗甸县建筑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

宗旨:为全县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质量监督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业务指导工作;参与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技术检查,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为建设工程质量投诉案件、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及质量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性服务;指导建设工程质量保障工程竣工验收的服务登记工作,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提供技术服务,其他相关工作。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县建筑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11名。设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

负责人:贲克回

联系电话:0854-7619747

(七)罗甸县消防工程服务中心

宗旨:为全县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及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负责全县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的技术服务以及业务指导工作;参与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技术检查,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监督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投诉案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事故的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性服务;指导全县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服务活动;指导物业服务项目的招投标、承接查验等活动;拟订物业服务市场的规章制度并协助组织实施;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本辖区内的业主依法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督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调解、处理物业服务纠纷和投诉;协调物业服务与社区建设,指导城市白蚁防治工作,联系县物业协会;其他相关工作。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罗甸县消防工程服务中心(罗甸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核定编制5名,其中: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4名。设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负责人:容乃锷

联系电话:18685078883

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编制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开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改革,研究分析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问题。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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