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财政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罗甸县财政局  •   • 关注:7

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罗甸县财政局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负责人:肖大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河滨路财政大楼

(通信)地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河滨路财政大楼

邮编:550199

电话:0854-7611603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起草、督查督办、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宣传、新闻、卫生健康、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计算机网络和办公信息化建设;承担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财政系统教育培训,拟订并组织实施教育培训规划;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答复;承担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组织事务管理工作;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数据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牵头开展财政综合执法工作。

负责人:杨雪琴

联系电话:0854-7611762

(二)预算编审股。研究提出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编制县本级年度预算,汇总全县预算;组织部门预算编审工作;审核报批部门预算项目调整申报事项,审定、批复部门预算;组织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承担县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工作;负责编制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承担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牵头落实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拟订完善财政支出办法。

负责人:喻芳辉

联系电话:0854-7611649

(三)国库股(行政审批股)。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财政资金调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总决算和总会计核算;执行总预算会计、政府会计制度;组织预算执行和分析预测;牵头负责部门决算工作;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工作;参与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负责财政收入有关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及中长期规划;汇编政府非税收入年度收入预算;审核、编制部门和单位政府非税收入年度收入预算,纳入综合预算管理;负责非税收入的核算和统计,并对其银行账户体系进行管理;负责财政票据的发放、核销、检查等工作;组织开展政府非税收入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种违反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负责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工作。

负责人:杨智娟

联系电话:0854-7611619

(四)社会事业股。承担行政、政法、党派、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广电旅游、综合执法、人社、民政、工信商贸、交通、统计、应急管理、住建、市监、退役军人事务、供销、档案和园区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承担所联系部门的资金拨付审核和资金管理使用跟踪检查;管理财政支持经济建设的各种基本建设资金;负责除农业农村工作股归口管理以外的建设项目的检查;重点加强对中央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增收节支资金支出预算建议。

负责人:陆兴华

联系电话:0854-7611968

(五)农业农村工作股。承担农业、林业、水利、发改、扶贫、自然资源及民宗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和乡镇政府的预决算有关工作;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相关工作;承担所联系部门和乡镇资金审核拨付、资金管理使用跟踪检查;拟定财政涉农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涉农发展规划;管理、分配和监督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参与安排财政扶贫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增收节支资金支出预算建议。

负责人:曾锴

联系电话:0854-7612886

(六)政府采购办公室。承担贯彻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县级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收集、发布及统计政府采购信息;依法受理县级政府采购投诉、举报案件;依法办理县级单位政府采购方式报批事项;依法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人:冯安俊

联系电话:0854-7617130

(七)国资金融债务管理股。负责对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统一监管,确保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促进国有资产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对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进行监管,对评估结果进行备案;指导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负责国有资产清查及产权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负责国有企业设立的初审工作;负责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的统计分析;负责所监管企业合并、分立、发行债券、改制、上市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方案的初审工作;负责初审监管企业公司章程;负责对监管企业在对外投资所形成的股权和权益进行管理;负责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有关政策的监督执行。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控制适当规模,保持合理结构,有效发挥地方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防范和解财政风险。执行国家和省的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并落实政府性债务相关制度和办法,防范金融债务风险。按规定对国际金融组织以及外国政府对我县的贷(赠)款进行管理。

负责人:王松

联系电话:0854-7612130

(八)监督检查与绩效管理股。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财政系统内部机构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制度和预算的情况;负责财政系统的法制建设和财政普法工作;承担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建立财政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制度,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牵头拟定财政重大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负责人:张榜蛟

联系电话:0854-7611629

罗甸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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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黔南州及所辖县(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罗甸县委、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罗甸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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