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农业农村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荔波县农业农村局  •   • 关注:616

荔波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

主要负责人:常昌友

办公地址: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恩铭大道樟江大楼第二办公区(四季花园旁)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邮政编码:558400

办公室电话:0854-3610606

官方微信公众号:荔波农业

一、办公室(负责人:常国照,联系电话:0854-3610606)

主要职责: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政务、文电、会务、机要、宣传、档案、保密、信访、目标管理、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后勤保障、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等综合性工作;负责重点工作事项的督查督办;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拟定种植业和养殖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收集、调度农情信息和种植业、养殖业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单位临聘非在编人员的管理工作;提出有关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建议;承担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承担农业产业化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提出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和保险等政策的工作建议;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并组织执行;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提出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使用的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农业财政预算资金、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管理与安全;指导和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一支笔签字和财务报账程序的规定。负责机关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及所有者权益等经济活动审计;依法开展系统及局属单位基本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事前、事中及事后审计;依照有关规定,实施机关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局属事业单位经济合同执行情况审查、经济效益评估及相关审计工作;依法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和内部经济制度执行情况督查;协调配合行业审计工作。

二、人事人才科(负责人:莫学奎,联系电话:0854-3610149)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拟定农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开展全县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农业行业技术工人等级考核和农民技术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负责推先选优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与应用。承担机关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部门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参与全县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政策法规科(负责人:潘岚,联系电话:0854-3611416)

开展农业农村普法宣传、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承办涉及本行业的行政应诉案件和信访事项回复。承担机关行政审批许可工作。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渔业、畜禽养殖、兽医医政、农机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授予县级农业部门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承担行政许可事项的政策咨询、业务查询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禁毒和扫黑除恶等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和农业标准化发展规划制定,负责全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申报指导和质量监督,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宣传、推广,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负责农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生产加工和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农业机械化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拟定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业机械化统计分析、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农机技术推广、农业机械化培训、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农业机械生产经营活动、指导农业机械化生产和抗灾救灾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农业机械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参与拟定农业机械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机调查研究与数据统计、农机化信息发布工作;指导促进农机化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组织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产品供应服务;开展农机适应性评估和鉴定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农机化工作综合性文稿;做好农业机械管理调查研究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责;开展与农业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对收缴的违规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置;开展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项目投资建设管理科(负责人:莫威,联系电话:0854-3610606)

指导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招商、农村闲置低效项目资产盘活工作。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竣工验收、资产移付使用工作;牵头拟订农田基本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耕地质量管理事务性工作和发展节水农业的相关工作;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等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乡村产业发展和帮扶科(负责人:韦启华,联系电话:0854-3610606)

指导种植业和养殖业结构调整及标准化、规范化生产;指导实施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建设相关项目;负责种植业和养殖业防灾减灾工作;监督管理农作物(含饲草)种苗、种子和畜禽种子的引进、生产和应用,协调指导动、植物有害生物防控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动物重大疫病防治事项;协调指导现代化种养业生产示范点建设:指导制定种植业和养殖业技术规范及相关培训工作;负责农业设施用地的审查和备案;提出种养业领域科研、技术推广建议;组织重大科研、推广项目的通选及实施工作;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农业外来物种和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指导种养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组织拟订种养业科研、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实施种植业和养殖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产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种养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指导畜禽遗传资源、渔业资源、饲料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组织开展养殖环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和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饲料及其添加剂安全生产监管;负责渔业相关管理;组织水生野生生物保护;监督管理捕捞业、水产养殖业,监督实施禁渔期(区)制度;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协助拟定特色种养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农业园区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园区建设;负责各种特色产业的试验、示范、推广及生产技术的指导、培训工作;承担特色农业、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的培育工作;指导全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园区建设;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承担耕地保护、肥料使用、植物增产、节水灌溉等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土壤资源调查、评价、管理、利用和保护工作;承担土肥水技术培训、技术开发服务、技术成果转化服务工作;协助开展肥料合法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管;参与肥料生产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为肥料的生产、经营许可出具初审意见;指导实施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清洁生产、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农村能源建设示范推广项目;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相关技术指导工作;协助开展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农产品产地环境的保护和管理;规划涉及并协助申报、实施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协助拟定全县粮食、 油料、水果、蔬菜、食用苗、茶叶等种植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油料、水果、蔬菜、食用菌、茶叶等种植业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承担全县植物检疫工作;负责全县农作物种子资源采集、鉴定工作;负责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鉴定的技术性工作;负责农业科技成果教育培训和农业广播、电视、网络教育教学;组织、指导开展农民职业教育、农民从业技能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为农业技术纠纷提供技术支持;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全县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指导实施全县畜牧渔业养殖项目;负责全县畜禽品种改良工作:负责饲草甸料 技术推广运用;推广 水产技术:负责养殖业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乡村建设和社会事业促进科(负责人:覃俊潇,联系电话:0854-3616747)

承担协调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协助农村改革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事务性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协助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政策,指导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承担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协调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承担农民负担监测、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查处农民负担的重大案(事)件;承担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涉及农村土地矛盾纠纷核查工作;承担农村政策宣传、农村经济统计分析、农民收入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的监测和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农村合作经济收益分配和农民负担的年报统计工作;承担农村经济统计信息体系建设规划事务性工作;承担指导农村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协助做好农村经济体系和经营管理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的统计、调查、培训、宣传工作;协调指导农产品市场开拓、农产品品牌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农业经济运行调度、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管理;农产品加工业监测统计工作;承担农村社会事务管理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农业资源和农业自然生态环境的调查、监测和评价;承担优化资源配置,编制全县农业资源区域开发治理和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事务性工作;承担研究和指导农业区域开发治理实验区建设事务性工作;负责农业资源区划成果转化运用技术性工作;协助做好上级交办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农村改革事务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监测和督查考核科(负责人:田孟竹,联系电话:0854-3610606)

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措施。承担相关考核评估工作,对有关工作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考评工作。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荔波县农业农村局

荔波县农业农村局 乡村振兴局

第一条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黔南州及所辖县(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9〕11号)和《中共荔波县委荔波县人民政府关于荔波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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