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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香镇人民政府
单位法人:覃鲁东
办公地址:从江县洛香镇廉租房小区9栋二楼
联系电话:0855-6921918
传真电话:0855-6921918
电子邮箱:1434916241@qq.com
通讯地址:从江县洛香镇廉租房小区9栋二楼
办公时间: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洛香镇设有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扶贫工作站、乡村建设服务中心、安监站、财政所等股室、站所。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镇党委、人大、政府的日常事务工作,督促检查镇党委、镇政府各项决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做好综合协调和组织工作;负责本镇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保密、机要、信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具体事务工作;组织起草以镇党委、人大、政府名义发布的公文及机关各类文字材料的收发、印制、传递及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负责本镇有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信息的搜集和传递;负责本镇机关内务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负责人:石俭荣 联系电话:0855-6921918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拟定本镇农业、工业、三产等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镇各种经济的协调管理工作,组织招商引资,推动全民创业;负责全镇农业和扶贫开发的有关工作;负责全镇各种经济运行情况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承担镇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石金扬 联系电话:0855-6921918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社会保障、农村低保、救灾救助和婚姻登记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镇社会公益事业、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及残疾人事业的管理、指导和组织协调;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优抚、社会救助、双拥共建等的行政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全镇防灾减灾、救灾救济的组织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负责人:李世凡 联系电话:0855-6921918
(四)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本镇公共卫生、人口(包括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制定有关公共卫生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各村(居)委会、各机关单位的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调查了解本镇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有关信息并及时上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负责人:刘明权 联系电话:0855-6921918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拟定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调查了解本镇社会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并及时上报;组织协调和督促各村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农村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负责人:梁高恒 联系电话:0855-6921918
(六)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本镇农业种植、农业机械、畜牧兽医、水产渔业等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新型农机具)的引进、示范和推广服务;负责本镇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动物卫生防疫的技术指导服务及农牧渔业技术培训;负责本镇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检测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负责推广普及林业科学技术知识,为林农提高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执行国家有关狩猎和猎捕工具管理规定,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展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组织群众防治森林病虫害;协助组织扑救森林火灾队伍,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和工商等部门管理当地集镇竹木市场;负责本镇范围内山塘、水库、河堤、沟渠等工程的监督检查和维护管理;负责本镇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汛、抗旱的具体措施,做好水利工程运行调度,确保水利工程及河堤工程的安全度汛;保护水资源,防止水污染,确保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用水的需要,做好供水服务,推行计划供水,合理用水;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梁项书 联系电话:0855-6921918
(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本镇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社会养老保险等工作;负责本镇优抚安置、农村低保、社会救助、救灾救济对象的调查、审核和物资、资金的管理、发放;负责本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佳佳 联系电话:0855-6921918
(八)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负责本镇科技、文化的宣传教育;负责组织、指导和管理本镇文化、广播、电视、电影、图书阅览、体育等社会文化公益事业;负责本镇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和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负责本镇科技、文化信息的收集与传递;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朱成林 联系电话:0855-6921918
(九)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负责组织本镇、村规划,详细规划,城镇设计和村庄整治规划的编制、指导、监督规划的实施;负责设计农村房屋建筑立面效果图;负责本镇、村规划行政许可证的初审和呈报工作;负责本镇、村建设工程规划放线及规划实施中间巡查和竣工规划认可工作;负责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房屋登记工作;负责本镇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本镇建设统计,建设档案管理以及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承办本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宋登瑜 联系电话:0855-6921918
(十)财政所
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源管理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本镇财政预、决算,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负责本镇行政事业单位在各项财务活动中对财经法规、财政政策、财务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办理各项财政收支资金的缴拨业务,监督检查有关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负责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到位;负责本镇行政事业单位统发工资、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经信息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石学慧 联系电话:0855-6921918
(十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本镇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了解、掌握本镇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对已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陆忠义 联系电话:0855-6921918
(十二)团委
履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姜胜财 联系电话:0855-6921918
(十三)妇联
履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梁丽情 联系电话:0855-6921918
(十四)乡村振兴工作站
负责本乡镇的脱贫攻坚规划、扶贫动态管理、扶贫项目、建档立卡、扶贫资金使用、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组织开展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肖汉珠 联系电话:0855-6921918
(十五)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进驻部门(单位)设立行政审批和公共便民服务窗口,集中办理行政审批许可、行政性收费、公共便民服务等事项;对进驻部门(单位)受理、办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催办和督办;协调各服务窗口办理行政审批许可、核准及备案过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政务服务业务统计、公告以及相关工作;协调重大项目的联合审批和部门(单位)之间的业务衔接;负责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受理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并监督整改;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受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非许可类各项服务;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杨代涛 联系电话:0855-6921918
(十六)退役军人服务站
承担退役军人相关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宣传教育、困难帮扶、信息采集、信访接待、走访慰问、就业创业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唐启琼 联系电话:0855-6921918
从江县洛香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和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搞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3.负责本辖区内社会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