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林业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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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林业局

办公地址:从江县丙梅街道建安路51号

单位负责人:潘明学

办公电话:0855-6412586

传真电话:0855-6412586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 (节假日除外)

通讯地址:贵州省从江县丙梅街道建安路51号

邮政编码:557400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禁毒、安全、保密、信访、档案、后勤、党建、廉政建设、目标考核、政务公开、工青妇等工作。指导林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工作。拟定林业和草原大数据发展并组织实施,承担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指导林业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本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职工调配和招录、表彰等管理工作。负责目标绩效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职称申报和聘用工作。负责林业行业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以及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党群工作、离退休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组织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协调推进军民深度融合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投资、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组织生态扶贫开发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指导林业和草原项目申报和资金管理。承担统计信息、稽查、国有资产、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0855-6412586  负责人:姚祖艳)

(二)森林资源管理股

拟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承担全县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森林资源。管理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的审核发放。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和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检查工作。指导天然林、公益林资源保护、林业资源检查站(木材检查站)、乡(镇)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指导林业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林政专项执法检查。承担权限内征用、占用和临时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承担森林资源监测和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公益林建设。指导湿地保护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湿地认定、湿地资源监测。组织实施湿地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研究提出县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承担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相关工作。起草野生动植物保护和人工繁育利用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发展规划,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物捕猎、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和野生植物采集、经营利用。按分工和权限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0855-6412586  负责人:卢宏玖)

(三)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股

承担重大事项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及内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林业执法,承担林业行业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听证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拟定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等政策。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拟定林业和草原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实施林业产业建设。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县内林业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承担本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

(联系方式:0855-6415772  负责人:莫红英)

(四)生态修复股

贯彻落实国土绿化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园林绿化、乡村绿化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开展造林实绩核查,监督造林更新抚育、低产林改造等工作。组织开发林业碳汇、碳票工作,做好相关指导及技能培训工作。指导林业灾害综合防治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编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指导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

(联系方式:0855-6412586  负责人:姜应元)

(五)森林防火股

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林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森林草原防火的法律、法规及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部署实施;制定全县野外火源管理措施,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林区防火督查检查;制定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各乡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业务工作;承担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0855-6412151  负责人:吴迎兵)

(六)林长制工作服务中心

为全县林长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为县林长制办公室提供日常服务工作;为全县林长制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保障;为落实县总林长、副总林长议定事项提供服务,协助完成县林长制办公室制定的各项年度工作任务;负责全县林长制工作相关统计、宣传、信息收集等服务工作;承担县林长联席会议、林长制专题会议等会务服务工作;完成县林业局、县林长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方式:0855-6412586  负责人:申银华)

(七)林业数据中心

为林业数据提供服务保障,促进林业事业健康发展。承担林业信息化建设服务工作;承担林业资源数据调查和管理服务;承担林业数据统计工作;为林权制度改革及林业产业化建设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联系方式:0855-6412586  负责人:王鹏)

(八)林业基金站

为林业基金提供服务保障, 促进林业事业健康发展。承担各类林业基金和林业资金的预算、请款和监管服务;承担林业财务预算、报账、审核、结算等服务工作;承担林业财务统计工作;承担林业国有资产管理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0855-6412586 负责人:龙雪冰)

(九)林业灾害防治站

为林业灾害提供服务保障,促进林业事业健康发展。承担林业灾害综合预防和治理服务。开展全县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对种子、种苗及应检植物产品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工作;为查处非法调运种子、种苗、木材及应检植物产品的违法行为提供技术性服务。

(联系方式:0855-6415499  负责人:蒙归)

(十)森林资源站

为林业资源提供服务保障,促进林业事业健康发展。按照森林采伐限额,为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的审核发放提供保障服务,为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提供保障服务;按照森林经营规划方案和实施意见提供保障服务;为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二类调查等资源调查和监测工作提供保障服务;为林业资源各类规划设计、伐区设计、案件图斑调查和设计等工作提供保障服务;为办理征占用林地的调查和审核审批工作提供保障服务;为林业资源检查站、乡镇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提供保障服务;为森林资源监测评价、林政执法检查、伐区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保障服务;为天然商品林、生态公益林、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保护工作提供保障服务;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人工繁育的审核报批提供保障服务;为古树名木大树的调查和保护工作提供保障服务。

(联系方式:0855-6412586  负责人:潘明专)

(十一)风景名胜区综合服务站

为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和保护提供服务保障。按照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提供服务保障;按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划提供服务保障;承担全县风景名胜区的资源调查、规划申报、保护利用和资源监督服务等工作;按照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提供服务保障;为全县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的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和报批工作提供技术性服务;为全县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项目的审查、核准和报批工作提供技术性服务。完成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0855-6412586  负责人:龙晓盛)

(十二)月亮山自然保护区综合服务站

为保护自然生态资源提供服务保障。按照月亮山州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及保护区管理办法提供服务保障;开展生物多样性研究和动植物资源调查与监测;开展野生动植物和珍稀物种栖息地环境监测与治理服务;开展生态平衡保护宣传;为生态旅游提供服务;承担保护区森林巡护、防火和病虫害防治服务;为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管理提供服务;承担自然保护区有关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完成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0855-6412586  负责人:龙晓盛)

(十三)岜沙自然保护区综合服务站

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保护提供服务保障。按照岜沙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及保护区管理办法提供服务保障;开展生物多样性研究和动植物资源调查与监测;开展野生动植物和珍稀物种栖息地环境监测与治理服务;开展生态平衡保护宣传;为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提供服务;承担保护区森林巡护、防火和病虫害防治服务;为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管理提供服务;承担自然保护区有关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完成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0855-6412586  负责人:龙晓盛)

(十四)加榜梯田国家湿地公园综合服务站

为国家湿地公园的管理和保护提供服务保障。为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及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供服务;按照加榜梯田国家湿地公园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提供技术保障;承担加榜梯田国家湿地公园的资源调查、规划申报、保护利用和资源监督服务等工作;开展园内动植物研究和保护,开展科普教育和相关社会服务等。完成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0855-6412586  负责人:龙晓盛)

(十五)从江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为从江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管理提供服务保障。一是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编制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管理总体规划;二是承担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与规范利用的管理事务;三是承担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四是承担陆生野生动物猎捕、驯养繁殖、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产品出县运输等行政许可中的辅助工作;五是承担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管理工作,建立全县野生动植物救护网络体系,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六是承担林地内野生植物培育、出售、收购等行政许可事项的辅助工作,监测和维护野生植物生长环境;七是协助相关部门查处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八是研究并提出县级重点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调整意见;九是承担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等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0855-6412586  负责人:杨建)

二、下属事业单位

(一)林下经济发展中心

1.产业股。拟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林业产业建设、林下经济建设以及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

2.造林股。承担造林绿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工作;承担林业工程项目建设、生态项目工程建设、商品林项目建设、天然商品林建设工作;承担全民义务植树工作;为做好县园林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提供服务。

3.种苗与科技推广股。按照林木种苗发展规划和生产计划提供种苗生产和科技推广服务;为林木种苗质量的监督验收提供技术性服务;承担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开展林业技术咨询服务,推广林业实用技术;开展种苗和科技推广培训。

4.城乡绿化股。按照城乡绿化规划和详细计划承担城乡绿化服务;承担城乡绿化项目工程建设;承担城乡公共绿化带的养护和管理;为城乡绿化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提供技术性服务;承担城乡绿化植株移伐处理和报批事项。

(联系方式:0855-6412116  负责人:宋晓军)

(二)林业风险防控中心

为林业风险提供服务保障,稳定林业事业健康发展;为立案调处省际、县际、县内山林权属争议纠纷提供相关服务工作;为山林权属争议的山场勘查、调查取证等工作做好服务;为山林权属争议纠纷案件出庭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提供服务;为山林权属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的服务工作。完成从江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0855-6412586  负责人:张芳明)

从江县林业局

从江县林业局

从江县林业局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和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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