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口江乡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黎平县口江乡人民政府  •   • 关注:98

黎平县口江乡人民政府

负责人:龙春泉

单位地址:黎平县口江乡口江村

办事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

负责人:周昌进

主要职责:

(1)负责向乡领导提供有关情况,针对重大问题开展综合调研,搞好综合协调,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2)负责传真及机要文件的收发、登记、送批、传阅、分发、催办、落实,做好文书档案的管理和归档。

(3)负责机关行政接待和后勤工作,负责机关机动车辆管理、食堂管理。

(4)负责乡区机关信息化建设,做好网站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工作和日常管理、维护。

(5)负责各类会议的安排、记录等公务活动,参与重大活动的组织和筹备。

(6)负责机关办公环境、值班、考勤等日常管理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黎平县口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昌进 ,联系电话:0855-6180008,18386761871

(二)社会事务办

负责人:吴珍雄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乡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2)落实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开展城乡社会救济、扶贫济困等社会救助工作。

(3)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抓好每季度对五保对象、留守儿童的统计调查,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

(4)做好残疾人申报、残疾人补助补贴及康复服务工作。

(5)监督各村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黎平县口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珍雄,联系电话:0855-6180008,18586520503

(三)乡村振兴工作站

负责人:张伟辉

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 研究制定和草拟乡镇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镇年度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乡镇扶贫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验收;

(4)负责乡镇扶贫开发统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等;

(5)协助行业部门做好扶贫政策落实;

(6)协助财政所做好扶贫项目资金报账、发放及监管等工作;

(7)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

(8)乡镇扶贫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指导村、驻村工作队、户上档案资料整理;

(9)做好扶贫信息宣传、典型人物事迹宣传,营造扶贫宣传氛围;

(10)承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办公地点:黎平县口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伟辉,联系电话:0855-6180027,13638080016

(四)财政所

负责人:吴德荣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法规和制度;负责编报年度乡镇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协助税务机关和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征缴财政收入,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管理乡镇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指导、监督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接受委托代管村级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负责乡镇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点:黎平县口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龙春燕,联系电话:0855-6180008,15086225270

(五)人社中心

负责人:石林

主要职责:宣传人社法律、法规和政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主要有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以及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及转移培训就业,城乡就业失业登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解劳动、人事争议。

办公地点:黎平县口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石林,联系电话:0855-6180008,15186939271

(六)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人:毛香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制订经济长期发展规划和发展计划,研究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经济结构,研究和掌握经济运行情况,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配合县级主管部门做好对农业、农机、畜牧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组织做好辖区内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和商贸企业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环境保护和治理有关工作。

办公地点:黎平县口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毛香,联系电话:0855-6180008,15185653745

(七)应急管理站

负责人:吴友松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

3.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4.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

5.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

6.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7.实施部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

8.完成区政府上级安监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办公地点:黎平县口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友松,联系电话:0855-6180008,18798563837

(八)平安办

负责人:陈齐洋

主要职责: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安全生产、法律服务、信访、防邪、大调解、平安建设、宗教等工作,综合协调公安、司法、监察、法制。负责抓好实有人口、“两新”组织、特殊人群、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社会治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法律政策等工作。

办公地点:黎平县口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齐洋,联系电话:0855-6180008,18386728590

(九)武装部

负责人:石庆阳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军事路线、法律、法规,执行党委的决议和上级军事机关的指示、命令。负责征兵工作。负责当地的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工作,在有关部门协同下具体组织实施。牵头做好拥军爱民,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和军烈属的优抚工作。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做好民兵、地方与军事专业技术对口人员预备役的登记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武器装备、弹药和训练器材的管理工作。平时组织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战时征集兵员,组建部队,率领民兵参战和支援前线。负责学校的人民防空工作,管理好人防工作设施、器材。完成党委和上级军事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黎平县口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石庆阳,联系电话:0855-6180008,18484472134

(十)林业站

负责人:杨胜利

主要职责:

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订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4.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5.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6.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7.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8.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边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9.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10.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1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12.承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黎平县口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胜利,联系电话:0855-6180007,15186992312

(十一)国土所

负责人:吴良维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市、区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文件。

2.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发展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3.负责辖区内的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受理辖区内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申报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

5.协助做好辖区内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农用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土地交易工作。

6.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登记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7.协助做好辖区内矿产勘查开发的服务工作,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基础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

8.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

9.组织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做好防灾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协助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

10.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协助做好有关测绘工作。

11.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负责聘用的国土协管员。

12.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办公地点:黎平县口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良维,联系电话:0855-6180008,15185721027

(十二)村镇办

负责人:吴成贵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

2.制订本级村镇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工作总体规划并负责上报及组织实施。

3.负责辖区内村镇建设项目的审核、监察、管理,查处乱搭乱建行为和协调解决环境污染、卫生管理等纠纷工作。

4.负责辖区内的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有关工作。

5.负责村镇各项建设工作、规划图纸、统计资料的收集上报、归档工作。

6.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住建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办公地点:黎平县口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成贵,联系电话:0855-6180008,15761636040

(十三)司法所

负责人:欧安仕

主要职责:

1.协助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

3.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代表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办公地点:黎平县口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欧安仕,联系电话:0855-6180008,13312439619

黎平县口江乡人民政府

黎平县口江乡人民政府

口江乡党委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拟订和实施本乡道辖区发展规划。 (二)研究决定辖区管理、村建设和村服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76365.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