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印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关注:608

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人:吴宇

联系电话:0856—6222262。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秘书事务、会务安排、政务信息、文电处理、制度建设、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财务、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公共财产、后勤行政管理及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局的机关日常事务及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车辆及办公设备的管理和调剂使用;综合管理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固定资产;结合本部门职责,牵头负责军民融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部门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和宣传报道;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史志和年鉴编修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二)就业局。

负责人:谭亚琴

联系电话:0856—6231310。

负责统筹促进城乡就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就业安置、劳动力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管理,劳务输出等。组织开展全县城乡劳动力和城乡新增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进城务工人员及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岗前培训,拟订并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教学计划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负责全县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相关工作。

(三)社会保险事业局。

负责人:王晓冲;

联系电话:0856—6464007。

制定全县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各项业务经办规程、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负责职业年金相关业务经办管理工作。参与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研究;组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拟订参保扩面及基金征缴年度计划建议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分析,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年度决算报表;组织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资源整合和专业管理,研究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经办服务模式创新;负责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风险管理、稽核内控及反欺诈制度和业务规范。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组织推进社会保险标准化体系建设,制定社会保险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统计工作,开展运行分析和业务监测。建立社会保险精算报告制度,开展社会保险精算工作;推动社会保险大数据应用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数据规范化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定社会保险业务指标体系,提出业务需求;组织开展社会保险相关宣传及舆情监测。组织实施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参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社会保险信用信息的征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负责人:徐青松;

联系电话:0856—6231050。

综合管理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全面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奖惩、培训、转正定级、辞聘解聘、退休审批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方案核准或备案事宜;承办高级专家延聘工作,根据市、县下达的考试任务,制定我县考试工作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各类人事考试,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聘)用、调配工作;负责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报统计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工作,承办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股。

负责人:田豪;

联系电话:0856—6231051。

综合管理专业技术职称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推行和强化执业资格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承担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及相关工作;承担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协助省、市做好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能考评有关工作。

(六)工资福利股。

负责人:朱晓梦;

联系电话:0856—6231052。

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福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承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龄认定、工资统发。负责机关工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遗嘱生活困难补助审批工作。

(七)社会保险股。

负责人:杨欣;

联系电话:0856—6231053。

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建立和完善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失业动态监测工作;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负责在本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资格审核工作;督促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政策;负责特殊工种和参保企业职工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统筹执行企业职工遗属和非因工死亡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承担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和退休审批;承担在本县社保机构参保人员退休待遇审批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实施全县工伤预防、认定、康复和工伤伤残鉴定工作;贯彻执行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标准。

(八)政策法规股。

负责人:侯万余;

联系电话:0856—6222681。

宣传、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参与重要课题调研;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相关法律事务工作;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工作。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和企业工资年报统计工作;按规定做好本部门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九)就业促进股(职业能力建设股)。

负责人:饶晓飞

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就业促进、职业能力建设和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的办法;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措施;统筹指导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体系和全民创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并监督实施。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激励政策;拟订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全县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监督实施,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承办县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协调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并督促检查。

(十)行政审批股。

负责人:杨嘉欣;

联系电话:0856-3918426。

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职业介绍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受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咨询服务、材料受理、审核、转交、回复以及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微机录入和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有关会议论证、审核、审定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按规定承担外国人来华工作有关事项;负责审核、上报需上级机关审批的有关事项。

(十)资金基金监督股。

负责人:谭胜利;

联系电话:0856—6231053。

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就业资金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对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就业资金实施监督的有关政策,拟订有关监督制度和确保基金(资金)安全的实施办法,依法对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就业资金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其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就业资金监督网络,加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就业资金的监督与安全;受理基金(资金)管理重大案件的投诉举报并依法组织查处;负责基金(资金)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二)劳动监察股(劳动关系股)。

负责人:李雪松;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综合管理和协调全县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审查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负责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培训和管理;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恶意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等违法事件;依法处理劳动保障突发性事件;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指导企业落实职工收入分配、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女工、未成年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十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负责人:王玮;

联系电话:0856—6222681。

宣传贯彻人事、劳动保障、劳动争议仲裁等法律法规,承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提供人事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以及人事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咨询;负责企业职工劳动关系认定;负责处理与劳动人事争议有关的集体上访事件;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聘用合同鉴证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基层劳动关系调解组织的管理、指导、协调工作。

(十)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负责人:谭亚琴

联系电话:0856-6231310。

审核申贷人员身份资格,审核贷款的合法性和资料的真实性,确定借款额度;认定微利项目并出具微利项目认定书;做好对就业小额贷款担保的跟踪服务和到期贷款催收工作;负责管理和运作就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审核借款人反担保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承担担保职责和办理担保手续;与经办金融机构核对资金,做好对借款人的跟踪服务管理和到期贷款催收工作。

(十)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市场)。

负责人:张丽;

联系电话:0856-6464003。

参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政策的调研和拟订;指导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等公共服务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县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开展相关统计分析;负责为存放人事档案的专业技术人员代办职称评审申报相关工作;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和人事代理等服务;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的拟订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或承办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参与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专门项目的组织实施;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创业服务和政策宣传;协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拟订并组织实施;参与就业见习基地建设、使用情况的调研和评估,指导就业见习基地开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大学生实习实践活动;参与拟订人力资源服务标准体系、制度建设规划;参与拟订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参与指导全县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工作;承担交办的人力资源市场人员制度建设的事务性工作;参与人力资源市场的综合调研和政策拟订;组织人力资源市场有关项目及课题研究的实施;组织人才交流活动;承担全县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建设和管理;开展人力资源有关服务业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窗口服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职数8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单位负责人:尹华

办公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印江自治县泉州商贸城(二楼)

联系电话:局办公室 0856—6222262

传真号码:0856—6227621

邮编:5552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印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印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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