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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江口县知识产权局)
主要负责人:唐敏
单位地址:江口县双江街道庄尙大厦B栋5-6楼
联系电话:0856-6629900
传真号码:0856-6629900
通信地址:江口县双江街道庄尙大厦B栋5-6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箱:jkxscjgj@126.com
邮政编码:554400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外事、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提案议案办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和新闻发布等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局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承担协调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督导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工作。承担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贯彻落实财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本单位发展规划和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本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统筹安排、管理各项资金和经费。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规范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罚没物资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协会、工会的财务、会计工作。
(负责人:田沙,联系电话:0856-6629900)
(二)人事股。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外事、社会保险等工作。管理所属事业单位和相关社会团体的职工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拟定教育培训计划、学历教育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工、青、妇及关心下一代工作。承担局机关老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的老干部工作。负责检查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局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规范化建设,指导党支部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及服务工作。具体承办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年度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负责人:黄芳,联系电话:0856-6629915)
(三)法规股。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和听证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法律顾问有关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有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及稽查办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承担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制审核。指导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及权力运行流程。协助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和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负责人:吴劲勇,联系电话:0856-6629900)
(四)登记注册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并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需要的勘察、论证、检验、检测、审核等相关工作。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组织协调涉及其他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按规定承担县级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相关登记注册及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基层市场监管业务的综合化、规范化。承担全县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立及管理工作。做好军民融合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林顺坤,联系电话:0856-6621513,0856-6628513)
(五)信用监督管理与微型企业发展指导股。组织实施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负责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指导“互联网+监管”工作,负责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口)的应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调查研究民营经济的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制定民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协调民营经济发展与管理中的问题。贯彻落实微型企业发展政策、工作规划,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做好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帮扶微型企业发展,监督财政补助资金的正常使用。指导乡镇、(街道)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并对扶持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承担为微型企业提供有关信息、咨询等服务。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承办县扶持微型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个体私营企业等民营经济协会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经济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人:杨震,联系电话:0856-6629925)
(六)质量标准计量认证监督管理股。
组织实施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的开展。组织实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制度。组织实施重点监督抽查工业产品目录。承担工业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和指导协调工业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办县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负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协调处理有关标准问题、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农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负责计量(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实验室资质认定和通过资质认定的实验室、社会公正计量机构的监督管理。承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和法定质检机构(含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实验室认定、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认证、有机产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按规定承担全县检验检测机构和评审员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推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落实国家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规划,规划指导全县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产品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发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工业产品核查、处置、召回。制定产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承担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工业产品抽样送检工作。
(负责人:杨震,联系电话:0856-6629910)
(七)市场消费环境与投诉举报监督管理股。
贯彻落实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负责规范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实施辖县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参与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制定,指导商品市场提升发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负责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管理。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配合县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贯彻执行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指导规范电子商务网上交易行为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指导查处网上违法违章经营、虚假违法广告、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法案件。组织实施规范消费环境和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者维权工作,协调消费纠纷。参与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参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指导规范电子商务网上交易行为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承担有关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价格的举报、申诉、投诉专线工作。负责对申诉、举报情况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回复工作。负责统计、分析、发布申诉、举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负责并督促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承担负责本单位网站、微信平台、宣传平台的正常运转。承担电子商务监督管理中跨地域纠纷的协调、配合工作。
(负责人:冉祥,联系电话:0856-6629911)
(八)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
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形势,贯彻食品生产领域监督管理和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负责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管理规范及安全标准的监督实施。负责拟定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风险预警工作。承担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监督。配合做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形势,贯彻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和食品流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食盐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管理规范及安全标准的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风险预警工作。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负责做好流通环节许可管理工作。做好重大活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协调、指导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发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承担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食品抽样送检工作。
(负责人:杨文佳,联系电话:0856-6629918)
(九)综合协调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形势,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食品餐饮服务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监督指导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管理规范及安全标准的监督实施。负责拟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风险预警工作。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负责做好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较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措施建议。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统计、数据库建立和数据分析。参与制定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根据计划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防范交流。编制食品药品安全年鉴、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报告及形势分析报告。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承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等工作。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管理。承办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人:杨文佳,联系电话:0856-6629919)
(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
依法承担药品(包括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药品安全性监测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县级药品经营许可现场检查工作。负责医疗器械流通、使用医疗器械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法定标准和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管理目录。组织开展县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现场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配合组织实施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考核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依法承担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化妆品制剂(配制)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化妆品电子监管工作。掌握分析化妆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监督实施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化妆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指导互联网化妆品交易服务行为和信息的监督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发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核查、处置、召回。制定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承担组织协调国家、省、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抽样送检工作。负责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召回的监督管理。
(负责人:杨俊,联系电话:0856-6629932)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监督实施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有关制度。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监督管理,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管理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监督检查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制订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负责人:吴江,联系电话:0856-6629914)
(十二)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股。
贯彻落实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监督价格分工管理权限、商品和服务价格、国家机关收费、事业性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和监督检查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定授权承担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和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负责全县开展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和反价格欺诈、反垄断、反暴利等执法工作。负责全县企业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负责人:冉祥,联系电话:0856-6629930)
(十三)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
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发展规划,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落实知识产权交易的政策。落实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及发展与监督的政策措施。承担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规划和措施。负责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的执行,依法查处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行为。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专利推广工作。负责对专利中介服务实施业务指导,组织好知识产权的宣传工作。承担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规范商标使用行为。调处商标纠纷;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与保护。负责商标印制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培育推荐驰名商标和品牌产品。承办县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杨震,联系电话:0856-6629922)
(十四)综合执法股。
贯彻落实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和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办法。负责组织打击传销和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侵犯商标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盐业、违法广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商业贿赂等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以及由市场监管机关管辖的其它经济违法违章案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督查督办上级交办案件。组织协调重大复杂案件和跨区域执法的查办。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转办的其他事项。承办县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冉祥,联系电话:0856-6629929)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知识产权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