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司简易注销公告登记入口】>>>
【全国企业年报网上申报公示入口】>>>
【全国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查询】>>>
【全国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信息查询】
【全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咨询电话】
全部服务分类
猴场镇人民政府
地 址(通讯地址):威宁县猴场镇街上社区四组政府办公楼
邮 编:553103
电 话:0857-6659131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王琨
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对外联络、重大公务活动组织安排,值班值守安排、应急工作处理上报。负责做好公车、党委、政府印章使用汇报、审核和把关;负责重要公文材料的起草把关及党政公文校订。负责做好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办公室、后勤工作;负责书记、镇长日常事务。负责做好办公室各项工作的督查、落实;负责综合协调(县有关部门、镇属有关部门、各科室等关系)。负责上传下达;负责综合材料撰写;负责会务安排和会议记录、纪要拟写。负责机关院落卫生监督和管理。负责做好各分管领导安排的临时性事务和工作。负责做好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会议会场布置、签到、会议善后事宜。负责做好卫生(党政办、接待室、三楼会议室、书记办公室)、茶水、电话接听、登记及信息的及时转达和会议通知等工作。负责文字综合、信息、会务组织、文电处理、统计、政务公开、督办检查工作;协调各办公室的有关业务工作。负责做好信访、机要、文印、文书档案、保密和后勤服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做好督促检查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政府领导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协助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负 责 人:黄城溢
联系电话:13765740340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单位内部党的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和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堡垒作用,提高单位工作效率,提高员工思想政治水平,增强员工的服务意识。负责管辖地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宏观管理,研究和提出基层组织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及相关政策建议。研究、指导管辖地区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等工作,办理管辖地区单位党组织的设立、撤并等审批工作。负责管辖地区党代会的组织工作,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指导。负责管辖地区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制定、考核和评比表彰工作。指导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研究和提出党员队伍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和建议,督促基层党组织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管辖地区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坚持党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创先争优”活动,提出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意见,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加强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基层党支部,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收集、整理、综合、上报单位组工信息。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黄贵银
联系电话:15985686576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落实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 负责上级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的监督实施,负责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殡葬管理法制化、规范化。负责老年人、特困供养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 责 人:邓 军
联系电话:18212598186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有关重大活动。宣传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统筹计划和安排一定时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规章制度,推动有关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提出奖惩建议和总结表彰意见。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文件起草和见义勇为、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表彰工作。组织综合治理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工作,汇报党委作出奖惩决定,主办上级综治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郑松平
联系电话:18685880698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站。负责全面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规章和制度,每月根据各村居(社区)上报数据,按时准确录入计生系统,做好计划生育基础信息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宣传和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开展人口国情教育、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开展婚育、节育技术服务,做好婚育管理和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咨询。做好计生两户“四项制度”的申请、审核、退出工作。负责一孩、二孩生育的审批工作。落实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和管理工作。
负 责 人:佐林诘
联系电话:15086442072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乡镇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拟订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各类经济实体的政策咨询、技术更新、信息收集、人才引进等服务工作;加强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中介组织;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抓好地方特色产业;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规,做好基层基础统计工作。负责制定经济建设、农牧业发展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经济技术、信息咨询等服务。
负 责 人:阳万立
联系电话:15685482009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林业工作站。负责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非法运输木材、买卖木材者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直接移送公安机关做好本乡镇的各项造林任务,以及造林成功后树木的管护;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公益林资料的整理、归档,并对其地块进行实地查验;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负 责 人:敖 果
联系电话:18208781913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一系列农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好农科教结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技术培训、农村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科研课题攻关与科研成果的引进、推广;组织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指导和协调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指导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和耕地使用权流转;负责农民的监督管理工作。编制镇农业(含种植、养殖业)和现代农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农业区域工作。组织农田改造和保护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做好畜禽的防疫、检疫服务工作。做好上级农业部门下达的各项业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田盛鑫
联系电话:13116363631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我中心收集审核待遇领取人员信息,并完成资料报送和存档工作;审核养老保险缴费证,积极为参保对象核实参保续费情况;协助认证领取抚恤金人员生存状态,保障健在人员待遇领取。收集审核参保死亡人员注销资料,上报并存档。收集审核被征地农民增发养老金资料并上报县局。及时核对四类特殊身份人员信息并按时完成代缴工作。核实县人社局下发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员未参保名单,积极宣传政策,落实建档立卡已脱贫未参保人员的参保工作。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含已脱贫)、低保、重残(一二级残疾)的特殊人员已满60周岁,未领取待遇人员,并收集待遇申请资料办理待遇申请工作。清理2020年1月至12月满60周岁人员的欠费补缴申请录入工作。其他人社局临时安排的工作及社保中心待遇申请、补缴推送、信息修改等日常工作。就业方面:参与劳务输出,协助完成小程序录入。进行贫困劳动力普查,统计外出务工。对异地蔬菜基地务工人员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对城镇新增就业人员信息进行录入,统计未脱贫未就业人员信息等。
负 责 人:马 丽
联系电话:18084280636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各级文明村寨、文明单位申报创建工作,收集、完善申报创建资料。组织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指导、督促实施和科技成果的申报工作。负责组织专利、实施专利、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的申请。负责管理乡镇群众文化、民族文化、少儿文化工作,协调、组织电影放映、村镇图书室、农家书屋建设工作。负责乡镇旅游业的规划和开发工作,参与协调旅游业的建设与发展。参与协调开展“扫黄打非”斗争的专项治理行动,负责乡镇远程教育、信息收集与传递;负责村镇讲文明、树新风宣传与引导。负责乡镇各类宣传、新闻报道、广播电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乡镇群众性的文体活动,推行乡镇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辖区内文化产业录入。负责收集并报送人居环境卫生整治相关资料,完成相关文件要求。承办上级部门及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负 责 人:文 臣
联系电话:13698568866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扶贫工作站。负责扶贫工作站全盘业务工作,主要负责各级各部门督查检查发现反馈问题的整改;起草各类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计划、方案、总结及汇报材料;编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资金的请款、报账、核销工作;指导各村(社区)的精准扶贫业务及各类表册、数据、资料的收集、统计、审核、汇总,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贵州扶贫云(含APP)系统中贫困户和贫困村(含非贫困村)基础信息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对接县扶贫办规统股业务,全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数据的清洗工作;对接社会事务办,合医办,卫生院业务数据。对接县扶贫办社会扶贫中心(对广办)业务,中国社会扶贫网系统的管理;“特惠贷”贷款业务的审批、贴息资金的核实及申报,档案的整理及管理;对广项目的申报、实施及跟踪管理、验收、档案的整理;扶贫领域重大风险防范的材料;由县扶贫办组织的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镇党委政府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部署、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月例会、周例会)及图片资料的收集,脱贫攻坚简报等的编写;对接水利站、教管中心、镇危改办业务数据。负责对接县扶贫办项目管理股业务,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全国扶贫开发系统项目管理子系统的项目录入、项目维护、项目实施、项目报账、项目验收相关数据的录入与更新、维护;项目档案的整理及管理;项目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上报;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对接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人居环境整治的业务数据。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邓 敏
联系电话:15599552282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站 (国土资源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配合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搞好农村村民、城镇居民建设用地的调查、选址定点、面积核定报批有关工作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三到场)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用地转为集体土地的征用、占用、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协助做好土地评估、土地交易工作。参与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确保图、数、实地“三一致”。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有关工作。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属地地质灾害巡查;对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进行督查。协助做好地下水等地质环境资源的动态监督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做好镇辖区内自然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承办上级自然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积极协调和争取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完成本职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 责 人:张 湛
联系电话:13017043963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村镇规划建设站。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律、条例和规定;积极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和政策,普及环保知识;拟定本镇环境保护规划和工作计划,报政府批准后督促实施。积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做好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对全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严格初审并及时上报审批,项目建成后配合市、县环保部门进行验收。督促本镇范围内的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对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排污单位提出奖惩意见。协助农业部门推广综合防治、促进农业生态的良好循环;根据县环保部门的要求,按规定做好我镇范围内排污费的收缴工作。及时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做好污染纠纷调解和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认真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并完成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负 责 人:罗玉胜
联系电话:13595721654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四)水利工作管理站。拟定乡镇水利工作的规划及年度计划。乡镇节约用水规划、组织;管理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乡镇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做好饮水区排污的控制,监测河道水库的水量水质。负责编制乡镇中小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乡镇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库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河道、库区及滩地的治理和开发。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堤的安全监管。参与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的监督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负责乡镇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人畜饮水、水窖建设、节水灌溉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乡镇防洪抗旱工作、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负 责 人:陈 杰
联系电话:13698551149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五)市场监督管理站。全面践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确保群众舌尖上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中我镇采取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任务,在监管过程中逐步建立健全“一户一档”食品监管档案,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建立并落实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负责对镇内所有证照情况进行监督监管。承担镇内企业、合作社、个体经营户的年审工作,搞好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的管理服务。负责做好我镇12所学校营养餐、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每月一次的监管工作。做好我镇辖区内的药店每个季度的监管。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的监管负责做好我镇内所有餐馆超市及食杂店食品安全每月一次的监管工作。指导全镇16个村做好农村自办宴席的申报及现场检查指导工作针对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对食品安全开展重点检查和各项专项检查做好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
负 责 人:杨 云
联系电话:13118583963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区、镇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承办村(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综合协调指导监督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修订完善各类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处置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进行演练,积极组织参加应急救援行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个人头上。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职业卫生、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对村(居)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安监所或镇安委会办公室,并实施有效监控。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的整改,并进行安全隐患跟踪。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违章、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认真教育,要求其立即或限期整改,并及时移交有处罚权的部门处罚。认真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事故隐患,处理突发事件和事故,参与应急救援处置,随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负 责 人:文富杰
联系电话:15519876196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七)养老服务中心。在上级民政部门领导下,全面领导中心的各项工作,制定中心发展规划、制定规章制度、管理手册。督促检查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执行情况,督促工作人员遵守劳动纪律,加强责任心和安全防范意识,定期参加护理工作,检查护理服务质量,了解老人需求,及时向老人家属反馈老人信息,听取意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向老人及家属详细介绍本中心的各项制度、服务,与老人家属签订协议,执行告知义务。协调各方矛盾和关系,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并做好工作日志,组织每周科务会、每月例会、每季度座谈会,持续改进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员工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贯彻劳动制度,关心员工福利;贯彻人事等制度,选拔人才。财务管理,做好中心收支统计、分析工作。接待社会各界来访、参观、咨询,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总结工作。全面负责老年人的医疗保健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对新入住老人48小时内进行体检,书写入院病历,并对检查出的情况、处理意见告知老人及家属。定时巡视老人,全面了解每位老人的身体、精神状况。必要时通知家属,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给予治疗,根据病情及时请会诊、转院。老人外出就诊时帮助联系相关医院,并和护理员陪同老人去医院,负责介绍病情;对不积极转医院治疗的老人,及时与家属交流并做好书面记录。对有安全隐患的老人,及时与家属沟通并做好记录,指导护理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积极参与伙食管理,指导制定营养菜谱和各疾病保健食谱;组织老人每年一次体检。指导、督促护理员做好卧床老人的皮肤护理,预防褥疮的发生。做好药品的保存和管理工作,做到送药到手,对思维不清老人应督促将药服下后方能离开。随时了解老人生活、思想状况,宣教保健知识、进行心理交流,组织老人开展各项保健、娱乐活动、康复训练工作,了解老人和家属对工作的意见、建议。
负 责 人:邓 军
联系电话:18212598186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八)退役军人服务站。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做好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帮扶解困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加强日常报告和应急反馈,完成镇党委政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陶丽梅
联系电话:15761697823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猴场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职责是: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 工作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我镇政府具有下列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