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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负 责 人:张植江
办公地址:威宁自治县海边街道明珠大道人社大楼(八楼、九楼、十楼)
联系电话:0857-6223455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
通讯地址:威宁自治县海边街道明珠大道人社大楼(八楼、九楼、十楼)
邮政编码:553100
一、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综合股。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访、应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合作、安全、保密等工作。组织开展医疗保障领域政策研究工作。承担军民融合、扶贫开发、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目标绩效、本局离退休干部管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规章制度,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行政复议,承担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承担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和县属困难企业离休人员及其遗孀医疗待遇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医疗救助相关政策。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执行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及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内控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负 责 人:金华华
联系方式:15902593117
二、下属单位
(一)自治县医疗保障中心。
单位名称:威宁自治县医疗保障中心
负 责 人:姬 方
联系方式:15934708689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全县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县统一经办服务管理、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县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负责全县参保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审核和发放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预付金调整、费用结算、费用清算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县返乡农民工、易地扶贫搬迁人员、离校未就业大学生等特殊人群医疗保险经办服务;负责组织实施医疗救助相关政策,对落实资助参保和救助审批、资金拨付等业务进行培训;负责向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记录,提供医疗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协助局机关建立和管理医疗保险基金;做好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大病医保基金、医疗救助资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预算和收支日常管理及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核查等事务性工作;提出资金分配安排建议,配合局机关审核各乡镇(街道)经办机构医保基金收支事项;做好统筹安排全县医保资金并按时合理拨付医保基金的事务性工作;开展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基金运行情况统计分析;做好医疗服务、药品和医用耗材实施定价成本经济性评价等事务性工作;做好规范全县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基金审核业务以及省、市、县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医药费审核结算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对审核、办理的医保业务资料进行整理、建档;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地址:威宁自治县海边街道明珠大道人社大楼(八楼、九楼、十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
通讯地址:威宁自治县海边街道明珠大道人社大楼(八楼、九楼、十楼)
(二)自治县医保协议管理和稽核服务中心。
单位名称:威宁自治县医保协议管理和稽核服务中心
负 责 人:王静楠
联系方式:18212776864
主要职责:负责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规范医药机构服务行为;做好辖区内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履行服务协议的日常检查等事务性工作;稽核用人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等事务性工作;做好意外伤害的认定和建档管理承担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投诉举报受理的事务性工作;规范全县医疗稽核业务;做好本单位医保基金使用稽核和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稽核的事务性工作;配合局机关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好相关业务档案管理;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地址:威宁自治县海边街道明珠大道人社大楼(八楼、九楼、十楼)
联系电话:0857-6232696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
通讯地址:威宁自治县海边街道明珠大道人社大楼(八楼、九楼、十楼)
第一条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