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财政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大方县财政局  •   • 关注:29

一、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事务、行政事务、文电处理、督办、会务、宣传、信息、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管理、机关财务、公产管理、信访接待、法制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全县财政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精神文明建设;拟定全县财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规划,协调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人:王诗军,电话:0857-5221878。

(二)综合计划股

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参与拟定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承担彩票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各类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

承担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土地出让收入的收支管理办法,并报县人民政府审定;集中管理土地出让收入;拟定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归还金融机构贷款的使用计划;负责土地出让收入的征收、支出管理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土地储备和土地征收成本的核算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处理土地出让收入的上解等分配工作。

承担工业、交通、资源、环保、建设等部门和有关项目单位的基建财务管理,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住房保障资金管理;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其他有关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提出基建财务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负责人:高利山,电话:0857-5221878。

(三)预算股

提出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参与拟订地方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政策、规章及有关实施细则草案;编制年度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编制和汇总全县年度预算;审核报批部门预算项目调整申报事项;审定、批复县级部门预算;指导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拟定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有关财政政策,负责拟定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并对乡镇的转移支付算账;拟订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拟订完善公共服务财政政策。承担全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审核部门提出的年度预算编制计划,审核人员经费支出和项目经费支出,汇总全县部门预算;负责上级对县级财政结算的有关事宜;提供有关部门预算定额、部门预算政策咨询;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

负责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促进乡镇依法组织收入,保证乡镇正常支出需要,缓解乡镇财政困难,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促进县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指导乡镇搞好综合财政预算编制、乡镇指标管理和收入进度的传递;负责乡镇用款计划汇总、初审及回复,并下达支付许可;监督乡镇综合财政预算执行以及乡镇单位财务核算。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管理方式,监督管理乡镇财政收支。负责人:陈芳,电话:0857-5221878。

(四)国库股

执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预算执行和分析预测;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的开设管理工作、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编制向县人大报告的年度财政决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工作;管理地方政府债券;参与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

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负责资金缴拨和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国库管理制度,逐步将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预算外资金在内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收付范围。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负责人:梅杰,电话:0857-5221878。

(五)行政事业财务股

承担行政、政法、党派、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并执行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和分类保障办法;对有关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和追踪问效;承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并执行事业单位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民政等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并执行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人:徐松,电话:0857-5221878。

(六)农业股

承担农牧业、林业、水利、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有关财政支农政策及措施,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拟订财政支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分配和监督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参与安排财政扶贫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监督预算的执行;对支农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负责人:郑丹萍,电话:0857-5221878

)会计监督

管理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标准、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监督管理会计师事务所,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工作;承担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代理记账管理工作。

研究拟定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社会审计机构执业情况;监督检查局机关预算编制和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受委托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履行财政稽查监督职能;对财政工作全过程即财政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效益各环节实施制度化、法制化的管理与监督,包括对财政收入征收、划分、留解、退付的全方位监督,对财政支出的申请、审批、拨付、使用的全过程跟踪监控,对国有资本金营运的管理与监督。

负责地方税务部门征收、解缴、入库税收收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涉农资金稽查;负责社保、卫生、民政、教育等专项资金稽查和国有资本金管理工作;负责国债资金稽查工作。负责人:郭雪,电话:0857-5221878。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搭建资产信息网络平台,实现资产的网络化、动态化、正规化管理。

负责引导各单位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日常操作,新增数据的录入和资产数据的核对,为部门决算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负责对单位的资产报废进行现场查勘、核实、处置。

负责对改制后的粮食、经贸系统下属的资产进行测量、评估、规划,委托拍卖公司进行公开拍卖,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流失。

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拟订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负责县级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和指导;负责上级财政部门对国有、集体和私营企业投入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国有企业会计报表等基础管理工作;承担大方县关停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的有关工作。负责人:杨贤,电话:0857-5221878。

二、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

(一)设立大方县财政局机关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局机关运行提供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负责局机关事务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投资评审、财政绩效评价、非税收入、政府外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投融资等相关事务性服务工作;承担全县财政信息系统建设及安全维护等工作;承办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人:王诗军电话:0857-5221878

设立大方县基层财务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乡(镇、街道)财政相关业务及"三农"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为开展好基层财政工作提供相关服务;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运行保障资金、农村综合改革、涉农(惠农)补贴集中统发等事务性工作;承办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孙鹏  0857-5221878。

)设立大方县政府性债务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日常事务工作。

业务范围∶负责政府性债务、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做好债券发行申报、统计分析、风险预测等事务性工作;承担财政部监测平台、地方政府性债务系统日常维护工作,做好全县债务信息监测、数据统计分析等相关工作;承担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刘旖,电话:0857-5221878。

大方县财政局

大方县财政局

一、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二、管理全县财政收支,承担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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