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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禁毒、综治、公产、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目标管理、社会综合治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工作。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协助处理水利应急事件。承担机关党建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提出县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非建设性财政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评价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行政事业性费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事业单位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水务系统工会、计生、国防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联系人:牟晶晶 联系电话:0857-5250695
(二)规划计划股
负责拟订水务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等综合性水务规划,指导实施水务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重大水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等技术审查和涉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归口管理水务建设项目资金计划、资金下拨;负责水务综合统计工作;贯彻执行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和农村水电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水电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项目、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项目等规划,指导相关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科技投入、科技创新,组织重要或实用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配合相关水事纠纷协调、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大数据发展应用及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军民融合、扶贫开发、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等相关工作,统筹拟订水务科学发展规划。
联系人:雷诗凤 联系电话:0857-5250695
(三)建设法规股
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对水务安全、水务工程开展的相关安全业务工作进行监督;负责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和堆积规范;组织开展中央、省、市、县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查工作;参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全县河流干堤、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和协调烟水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导水利行业管理的水库、水电站大坝和管理权限内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设施的安全监管;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政审批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建议意见。指导并开展水政监察,指导水行政执法,协调跨乡(镇、街道)水事纠纷,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起草本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查办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组织全县涉水执法岗位人员的培训,负责对本局执法案件的审查把关。
承担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按权限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联系人:廖 鹏 联系电话:0857-5250695
(四)水资源股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审批制度等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开展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流、湖泊和水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协助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协助做好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配合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联系、协调水文工作。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开展全县河流、湖泊、水库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协助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全县城乡给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利用的行政管理和对相关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全县相关规划编制,对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相关企业的资质、行业的服务标准、给排水和污水处理价格测算等工作按行业相关规定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配合开展水事纠纷协调及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
联系人:何 美 联系电话:0857-5250695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大方县水务服务保障中心
负责指导大方县县城及农村的供管理网建设、管理、运行、城乡供水价格测算等工作,为编制和实施城乡供水工程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规程供技术支持;指导城乡供水工程建设、安装和运行、维护以及服务体系建设等要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城乡供水水质检测和监测工作,指导供水企业对水厂进行规范消毒;对城乡突发性水质污染事件进行监测,开展城乡供水水质分析和水质污染处理的研究;承办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朱 海 联系电话:0857-5250695
(二)大方县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承担县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土保持监测公告的业务性工作;承担全县水土保持科技开发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水土保持重点项目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防治工程项目前期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全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网建设和水土保持大数据信息化管理、水土流失普查、生态建设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担全县水土保持规划、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的咨询和技术评估工作;承担开展水土流失危害事实的调查评估鉴定工作;配合县水务局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和核查、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承办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吴运启 联系电话:0857-5250695
(三)大方县排水和污水处理中心
负责为全县城镇污水处理、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技术服务,按行业相关规定开展排水和污水处理价格测算等工作;指导全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水)的建设、安装、运行管理、维修维护以及服务体系建设;为水事纠纷协调及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提供技术保障;承办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刘泽亮 联系电话:0857-5250695
(四)大方县水资源服务和节约用水中心
承担水资源管理、农村水利水电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跨区域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为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跨区域跨流域水工程调度管理等工作提供技术服务;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源开发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何 美 联系电话:0857-5250695
(五)大方县水库运行服务中心
负责水库的运行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方案,负责开展水库、堤防、水闸等骨干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负责水库安全运行,做好水库的巡查、监测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做好汛期安全度汛;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罗 伟 联系电话:0857-5250695
(六)大方县岔河水库管理所
负责对岔河水库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和养护,确保水库工程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负责制定合理的水量调配方案、度汛方案及工程汛期调度运用计划;负责做好水情调度、观测和水质监测及水库的日常管理等工作;承担防洪、排涝等公益服务;负责水库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水资源综合效益,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吴运启 联系电话:0857-5250695
(七)大方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负责重大安全,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和组织实施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水情旱情预警、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指导水库、水电站和在建水利工程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措施消除生产经营环节安全隐患;做好有关水利行业安全检查的事务性工作,排查水利行业安全隐患,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有效遏制涉水安全事故发生;指导水利行业管理的水库、水电站大坝和管理权限内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设施的安全监管;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张 禹 联系电话:0857-5250695
(八)大方县水务工程建设质量服务中心
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 设计文件,对水利工程及其配套、辅助和附属工程建设的建筑材 料、设备等进行抽样检验和检测,确保水利工程质量;负责为水利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和质量事故提供技术参数支撑;掌握辖区内水务工程质量动态和质量工作情况,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张永富 联系电话:0857-5250695
(九)大方县河湖长制工作站
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开展全县河流、湖泊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协助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负责宣传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杨 剑 联系电话:0857-5250695
(十)大方县水务工程建设指导中心
负责全县水务工程建设技术指导,为施工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咨询和指导;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组织开展中央、省、市、县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查、水务工程技术审查。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王 璧 联系电话:0857-5250695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务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县管河道的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务规划和县管河道各类水务专项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