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大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关注:31

(一)办公室(机关党建人事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文印、档案、督查、信访、保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协调各科室有关业务工作;起草综合性文稿;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内部审计,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群团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干部监督工作;承办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审查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机关离退休工作,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工作

(负责人:罗绪龙  电话:0857-5223054)

(二)政策法规股。

组织研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宣传和组织实施;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登记备案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财政性专项资金使用及相关项目建设;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按权限拟订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指导产业布局和产业转移;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性制造的发展政策,协调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承担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相关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

(负责人:杨远伦  电话:0857-5223054)

(三)企业综合管理股。

组织拟订工业、工业化与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工业、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指导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组织推进工业、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领域重大技术改造专项工作的实施;提出申报中央、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工作建议;拟订级财政对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和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承担技改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等工作;参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承担工业企业限额内固定资产投资减免税审核工作;按规定承担工业产业基金管理等有关工作;统筹协调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

拟订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监测分析工业园区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推进工业园区产业聚集、企业集群发展;指导拟订工业园区发展规划;指导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和发展等工作;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开展预测预警工作;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经济运行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研究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动向;研究提高行业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承担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承担行业基本情况、基础数据、重要信息等的调查研究工作,分析原材料工业发展形势,提出发展思路和政策建议;提出相关行业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业建议;提出本重要矿产资源保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原材料工业生产要素的供应保障;承担新材料产业培育和研发指导等工作;组织协调散装水泥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行业法规和经济政策,承担通用机械、汽车制造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行业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业建议;依托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重大技术装备的技术引进和消化创新;承担发展装备工业组织协调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汽车的准入事项;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投资项目有关设备招标工作;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实施国家、市重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产品项目,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推进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工作,跟踪推进本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拟订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和应用,推动工业领域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协调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推广应用;承担统筹信息化建设平台工作。指导协调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改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国有下岗人员再就业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企业企转股、拟上市等的培育指导和协调工作;拟订促进工业和信息化融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各类融资机构扩大对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的融资规模;推进拓宽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的融资渠道;研究并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投融资平台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承担全化学工业行业除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管理工作;牵头或参与拟订全化学工业行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应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化学工业行业标准;指导、协调内化学工业项目实施、产业布局和产业转移;负责全化学工业情况的调研、收集、整理及其生产等信息的调度统计、分析和归口上报工作。

牵头研究拟订酒产业及配套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全酒类行业管理职责,指导酒产业优化发展、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及科技创新;负责酒产业综合协调和调度工作,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态势、研究酒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承担食品等行业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行业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业建议及政策措施;推进食品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指导和协调烟草工业生产承担盐业行业管理工作

(负责人:林礼祥  电话:0857-5223054)

()科技

拟订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政策措施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拟订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监督实施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负责全县科学数据汇聚、管理、应用和共享开放。编制县级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研发和创新,配合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协调参与国际、国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提出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重点任务并监督实施。配合开展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推进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组织开展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开展科研诚信建设。

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地方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负责配合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水平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配合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承担外国人来华工作有关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负责人:唐中富  电话:0857-5223054)

(五)民营经济和节能资源利用股

承担医药、轻纺、家电、包装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年度节能计划、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规划;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节能改造、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等重点项目、示范工程及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拟订并组织实施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节能财政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参与相关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相关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节能监察年度计划;指导协调相关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开展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参与协调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环保产业相关工作;指导工业绿色发展。

参与研究制订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中小企业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和制订全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统计调度分析中小企业运行和发展情况;组织开展综合性调研活动;指导中小企业相关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及方向;管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指导全民族民间工艺品发展工作;承担本中小企业信贷通工作。推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创业辅导体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担非公有经济发展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各类融资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规模;推进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指导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研究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及方向;促进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应用、专业化生产和为大企业配套;推动全中小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企业建立和规范创业基地。承担促进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推进工业领域除能源领域外的安全生产,承担产业安全的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工业应急管理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工业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拟订民爆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管;承担民爆物品产品质量监督和科研项目管理;参与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办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及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企业参与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推动相关部门、社会机构、企业开展合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产品、工艺展览推介等活动;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区域化合作经营;承担新闻宣传有关工作,组织行业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等社会组织工作。承担“服务企业直通车相关工作。承担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结合部门职责,牵头做好军民融合等相关工作。指导工业园区软环境建设和招商资工作。

(负责人:唐中富  电话:0857-5223054)

大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大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大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一条根据《中共大方县委大方县人民政府关于大方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毕节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设置大方县政府工作部门等事项的批复》(毕市机编办〔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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