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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办公室
地址: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0311室,
负责人:张劲,
电话:0857-822250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机关文电、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财务、宣传、信访、退休干部、机关党群、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牵头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地方性政策和规定,承担机关重要综合性文稿起草;负责联系、指导和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信访维稳、宣传、统战、群团、离退休及意识形态领域有关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二、财务监督和收益管理科
地址: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0319室,
负责人:李玉国,
电话:0857-861786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承担所监管企业的财务监督管理和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开展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建议;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拟订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统计评价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财务预算、决算、大额捐赠和资产的出租、出借、承包等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落实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业绩考核科
地址: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0314室,
负责人:钟勇,电话:0857-831018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拟订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和授权经营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建立健全所监管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核评价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提出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承担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调控工作,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年金管理等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落实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企业发展科(产权管理科)
地址: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0313室,
负责人:段杨,电话:0857-831715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指导所监管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建议,拟订所监管企业国有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纠纷调处等方面的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承担所监管企业股东会事项审查的组织工作,监督、规范所监管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提出发展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措施或方案;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所监管企业主业确认工作;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提出所监管企业招商引资的政策措施,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提出所监管企业改革改组的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拟订或审核所监管企业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合资等方案和股份制企业组建方案,对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建议,承办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处理改革改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联系、指导和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管理、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各县(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国有企业投资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设立子企业、对外提供担保等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落实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干部人事科(党建工作科)
地址: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0316室,
负责人:曾万年,电话:0857-831736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承担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拟订向所监管的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承担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培训、信息采集及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等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职工素质技能培训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市委国企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牵头统筹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年度进人或招工计划及方案等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落实和监督管理工作。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人民政府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