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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普定教育局联系地址:普定县富强西路17号,邮编:5621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1-38222757
监督电话:0851-12345
内设机构具体如下:
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制定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及思想政治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统一战线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员的管理、教育、监督工作。
负责机关文秘、会务、信息、机要、督办、信访、保密、财务、文书档案、新闻宣传、目标管理、资产管理、后勤等工作;牵头拟订全县年度教育工作计划;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全县中小学预算执行和教育经费执行情况;负责局财务工作以及局和所属单位的预决算和财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对预算内外资金、专项资金、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基建及修缮工程项目等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参与管理教育收费;协调、指导县属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管理工作;承担所属单位经济效益评估工作;配合审计部门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开展的审计工作;依法组织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依法办学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联系电话:0851-38222757
二、人事股(离退休干部股)
工作职责:承担教育和科技局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评聘、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培训机构建设工作;统筹管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和师德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中小学特级教师和骨干教师的推荐评审、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科技系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联系电话:0851-38221075
三、基础教育股
工作职责: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管理及改革发展工作,制定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加大教育扶贫,扎实推进教育现代化;指导全县中小学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督促全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实施课程(教学)计划;监督、管理中小学教学用书和学具的开发与管理;指导中小学开展德育工作;组织开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工作;指导中小学现代技术教育、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图书室建设的管理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工作和校外教育工作;综合协调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拟订全县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中小学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拟订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性学生体育、卫生和艺术活动;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协调和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承担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统计与分析工作;承担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改革发展工作,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审核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的设置和变更;拟订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职业学校思想道德教育、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等工作;指导全县职业学校现代技术教育、实训基地(实验室)、仪器设备、图书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参与指导并组织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评估;协调指导职业教育专业师资培训工作。
对基础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县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项督导评估和调查研究,向同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联系电话:0851-38222104
四、安全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工作职责: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学校安全工作、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加强法治教育、禁毒教育和安全教育,督办处置教育系统公共安全突发事故(事件);草拟有关教育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教育系统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统筹管理教育行政执法监督考评工作,办理教育系统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项;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并依法进行有效监督;负责全县教育工程,涉外工程和捐助工程等建设项目的统筹、指导和监管;指导全县新建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建设项目的规划及学校布局;制定、审核、参与县属学校基本建设计划及项目实施工作。
联系电话:0851-38229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