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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自治县医保局设下列正股级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访、应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合作、安全、保密等工作。组织开展医疗保障领域政策研究工作。承担军民融合、扶贫开发、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目标绩效、离退休、教育培训 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起草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承担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0851-36862333 负责人:肖琳
县医保局设立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县医疗保障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心设下列正股级内设机构:
(一)综合(档案)股。负责单位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拟定工作制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文电、信息综合、信访接转、会务接待、机要保密、文书管理、车辆管理等行政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人员考核、调配、奖惩和信息统计等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各项业务档案统筹建设、运行、管理、达标等服务工作;协助行政主管部门抓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承担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0851-36225682 负责人:高富
(二)登记审核股。负责全县参保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公务员补助、生育保险等参保登记、审核工作,办理参保单位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的手续;负责参保单位和职工医疗保险关系的建立、变更、中断、恢复、注销、转移;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建立、划入、计息、清退和变动等管理工作;承办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卡卡务管理工作;负责受理参保单位或个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审核,办理单位、企业单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的登记、缴费基数更改和申报等工作;每月负责与基金结算股核对参保单位基金到账情况,做好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和个人缴费记录,并定期打印和发放对账单;负责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中断、接续和终止工作;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殊身份认定、登记等经办管理;承担全县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相关数据的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医疗保险扩面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等工作;协同有关参保单位做好新中国成立初期基本医疗补助费发放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审核业务档案整理、编排、录入、移交等工作;负责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0851-36225682 负责人:池镇因
(三)基金结算股。负责医疗保障各项基金财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医疗保障各项基金财务报表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拟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并监督执行;分析预测全县各种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状况;每月负责与税务部门核对各项医疗保障基金征缴,建立和管理医疗保障各项基金收、管、支,按规定按时做好各项基金实收分配和各项待遇支付,保障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一致;负责制定各项医疗保障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经费预决算;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各项基金管理审核支付等业务档案整理、编排、录入、移交等工作整理、编排、录入、移交等工作;负责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0851-36221360 负责人:王晓丽
(四)职工医保待遇审核股。负责贯彻落实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负责本县定点医药机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医药待遇申报、审核、清算等工作;负责职工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额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公费医疗)待遇审核、清算;负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核定、登记、变更、待遇审核发放等;负责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的申领、审核、清算等;负责参保职工转诊转院、异地居住就医报备手续办理;负责医保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项目审批;负责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管理;负责组织专家对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的审定;负责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各项基金结算方式;负责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拟定及签订等有关工作;负责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培训、监督和管理,对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质量及收费价格进行监督检查;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资格审验、考核、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工作;负责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各项待遇统计;负责待遇举报投诉的审查核实;负责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等经办审核清算等业务档案整理、编排、录入、移交等工作;负责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0851-36230208 负责人:燕娴
(五)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审核股。负责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拟定我县医疗救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县定点医药机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医疗保险待遇和医疗救助医疗费用申报、审核、清算等工作;负责参保居民转诊转院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待遇、大额医疗保险医疗待遇、医疗救助对象医疗待遇审核、清算;负责参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住院特殊病核定、登记、变更、待遇审核发放等;负责参保居民转诊转院、异地居住就医报备手续办理;负责协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管理;负责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各项基金结算方式;协同职工医保待遇审核股拟定签订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有关工作;负责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培训、监督和管理,对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质量及收费价格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各项待遇统计;负责待遇举报投诉的审查核实;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待遇对象申报审核等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政策宣传;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医疗救助经办审核清算等业务档案整理、编排、录入、移交等工作;负责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0851-36862099 负责人:马海燕
(六)稽核股。负责拟定全县医疗保障稽核业务规划和工作规范,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缴费单位的稽核和审核医疗保险欠费工作;会同有关股对冒领医疗保障各项待遇的行为督促整改;负责对从医疗保障各项基金中支出的各项费用和医药价格招标采购各项进行核查和监督;负责医疗保障、医药价格招标采购各项业务稽核档案整理、编排、录入、移交等工作;负责处理对定点医药机构、本单位其他股的经办业务投诉;负责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0851-36225685 负责人:刘海俊
(七)医药价格招采股。负责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价格和招标采购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各项工作;负责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医药价格招标采购业务档案整理、编排、录入、移交等工作;负责处理对定点医药机构医药价格招采经办业务投诉;负责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0851-36862177 负责人:黄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电话:0851-36220842
办公地址:镇宁自治县犀牛路6号
通讯地址:镇宁自治县犀牛路6号
邮政编码:561200
邮箱地址:znybj2019@163.com
镇宁医疗保障局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政策、规划并组织实 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