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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基本信息
(一)名称: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二)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罗栋
(三)部门联系电话:0851-36222704
(四)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00—18:00
(五)办公电话:0851—36222704
(六)办公地址:镇宁自治县环翠街道天星路便民利民服务中心主楼五楼
(七)通信地址:镇宁自治县环翠街道天星路便民利民服务中心主楼五楼办公室
(八)邮政编码:561200
(九)邮箱地址:znxczjbgs@126.com
二、组成部门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政务工作,负责文秘、督办、会务、机要、保密、宣传、教育培训、档案、财务、公产、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绩 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方式:0851-36222704 负责人:颜红
(二)预算股。
编制县级年度总预算,汇总全县预算,组织县级预算的执行,研究拟订全县预算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制度;负责重要财税改革工作;分析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指导各乡(镇、街道)的预算管理,审核、批复县级部门预算;负责乡财县管工作;负责转移支付工作;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执行财税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收入分配各项政策规定,承担收入分配秩序改革的有关工作。
联系方式:0851-36222961 负责人:刘霞
(三)国库股。
贯彻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预算执行和分析预测;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和总预算会计工作;研究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联系方式:0851-36222961 负责人:梅艳
(四)行财股。
承担行政、政法、党派、群团等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贯彻执行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法规,拟订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和分类保障办法;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承担教育和科技、人口和计划生育、文体广电旅游等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贯彻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相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法规、规章;研究拟订财政支持科技教育文化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教育、科技、文化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优化支出结构的建议;承担卫生、社保、民政等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贯彻落实社会保障改革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度,负责各项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联系方式:0851-36222459 负责人:陈贵南
(五)经济建设股。
承担发改、住建、自然资源、交通等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基本建设投资的方针政策,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拨付并监督资金使用,负责涉及本部门的扶贫开发工作。
联系方式:0851-36223800 负责人:张榜祥
(六)农业财务管理股(基层财政管理股)。
承担农业、林业、水务、扶贫、生态移民等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财政支农惠农政策,拟订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参与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财政扶贫资金;负责贯彻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加强对直接补贴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乡(镇、街道)零户统管、村财乡管的管理和指导工作,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联系方式:0851-36222290 负责人:胡小安
(七)国有资产管理股(企业财务管理股)。
承担工信(商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企业财务工作,参与产业政策、企业改革和分配政策研究;监管县直国有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等有关工作;参与组建企业集团;指导乡(镇、街道)企业资产财务工作。承担国有企业财产评估有关事宜;负责县级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工作以及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县级企业单位资产产权变动、报损、冲减、核销等事项;负责评价国有资产的结构分布、资产负债及经营效益状况,并对效益跟踪监测;对国有资产重大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涉及本部门的军民融合工作及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联系方式:13698502193 负责人:梁海林
(八)综合监督股。
承担党派、群团等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财政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执行;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体系,承担财政重大支出的绩效评估工作;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评估机构;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并依法进行有效监督。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及“三公”经费执行情况,监管全县彩票发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和制度,管理和指导政府采购活动;收集、发布、统计全县政府采购信息,编制县级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处理和上报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联系方式:0851-36228400 负责人:雷宇
(九)债务管理股。
管理地方政府债券,负责政府债务的有关工作;负责政府外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 管理。
联系方式:0851-36229282 负责人:曾证洪
(十)会计与信息股。
参与制定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建设和管理局机关局域网,指导全县财政系统广域网建设;规划指导我县财政系统计算机与网络等硬件设备及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等软件平台的选型,承担网络系统建设技术方案的论证和审核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财政局内、外网;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等;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落实会计法令、准则和制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打击报复会计人员案件;负责管理全县会计人员的培训和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全县会计职称管理、全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监督全县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案件;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联系方式:13765351318 负责人:刘芳
(十一)金融股。
负责办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典当行、商业保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文件相关工作;做好地方金融机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金融机构的服务协调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承担指导、协调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示范等工作;协调推动县政府重点项目、工程和产业的融资工作;推进绿色金融发展;指导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统筹协调直接融资工作;协调推动相关跨区域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统筹全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工作;承担协调地方非法金融活动处置等相关工作;牵头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注册地在镇宁的中小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等的风险处置工作;按规定开展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和其他金融风险处置工作。
联系方式:18008537812 负责人:任俊华
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财政、预算、税收、财务及其他 有关政策、法规、法令、规章制度,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财税规划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 经济形势,提出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