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安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 关注:145

办公室工作职责

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制定局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文电、会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计生、信访、维稳、接待、督查、对外联络和精神文明建设及承担局目标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会务管理以及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工作;管理市直机关文件交换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1-33283441)

人事教育科工作职责

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教育培训、职称评聘、考核奖惩工作;承担局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局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851-33285032)

计划财务科工作职责

负责编制局年度财务计划,统筹协调资金的配置;负责归口管理各项专项资金和局基本经费及市级行政中心运行经费;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市级机关招待所、原虹山宾馆、民族饭店分流人员管理办公室的资产和财务监督、检查、指导和内审及综合评价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851-33528751)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工作职责

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全市公共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规划;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等工作;负责将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全市各公共机构;负责全市公共机构年度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851-33284439)

综合管理科工作职责

参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规划、建设,负责市级机关大院办公用房的使用调配、处置管理以及机关办公用房、公用设施设备等的维护维修管理工作;承担市级机关大院办公区域公共设施的检修和管理;负责机关大院水电保障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1-33283204)

保卫科工作职责

负责市级领导机关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驻地及市级集中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协调集中办公区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大院工作人员及车辆进出、车辆停放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1-33281144)

生活保障科工作职责

负责市级交流领导干部公寓的管理和日常生活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和规范管理市级机关迎宾馆和市级领导理发室、保健室日常服务工作,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满足广大干部职工需求;负责市委、市政府及市级各部门公务接待的保障工作;负责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推进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1-33284993)

车辆保障科工作职责

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调研接待车以及综合执法车的统一调度工作:为市级领导调研和重要接待提供用车保障:为中央核定的部分执法执勤部门和市核定的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提供综合执法用车保障;为市直参改单位在社会化交通方式不足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提供用车保障工作;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和处置的审批管理,实行统一编制,统一采购,统一处置;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服务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851-33781196)

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录入工作;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资产清查、产权界定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承担市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日常监督管理及管理信息化有关工作;承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配置、调剂、处置等工作。

(联系电话:0851-33281978)

安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安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一)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划、制度和标准,负责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指导。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市。。。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73990.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