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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事项名称 |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有效期届满延续申请 | |||||
权力部门 |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对象 | 法人 |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5个工作日 | 许可数量 | 不再新增 | |
办理窗口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法人综合服务区B001-B006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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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预约服务时间:工作日下午17:00-18:00,非工作日13: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预约服务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线下大厅提前2个工作日预约)〕 | |||||
网上申请 | 申请人可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 |
在线申请 贵人视频办 在线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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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次服务事项提供在线申办,办事人通过邮政速递方式递交申办材料和领取证件。 | |||||
审批收费 | 是否收费 | 不需要收费 | ||||
办理公示 | 不需要公示。 | 年审或年检 | 不需要年审或年检 | |||
办理查询 |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贵州政务服务网、贵州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政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事项的办理进程。 | |||||
咨 询 | 在省政务服务大厅咨询投诉室现场咨询或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窗口进行现场咨询或通过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在线咨询。0851-86987172 |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0851-12345 在线咨询 智能问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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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申请人可在政务服务大厅咨询投诉室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咨询投诉室电话0851-86987000、0851-86987111投诉或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贵州省长栏目、多彩贵州网书记省长群众直通交流台省长留言板、 贵州政务服务网在线咨询投诉。
多彩贵州网书记省长群众直通交流台 人民网贵州省委书记省长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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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1 | 依据名称 |
《食盐专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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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描述 |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审批确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颁发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及时向社会公布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名单,并报国务院盐业主管部门备案。 | ||||||||
2 | 依据名称 |
《食盐专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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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描述 | 第十二条 国家实行食盐定点批发制度。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不得经营食盐批发业务。 |
依据及条件描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20号)《食盐定点企业规范条件》,申请食盐定点批发许可,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批发经营能力,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2.持有有效期内的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3.能够持续正常开展批发经营活动。4.配送食品有符合食品安全和运输资质要求,且与业务能力匹配的自有配送车辆或相对稳定的社会运力资源。二、技术和设备设施条件,5.有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独立完整的营业场所和仓储设施,与其他功能区域分开设置,避免受到外部环境影响。三、质量和安全管理,6.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政策法规要求,近五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未发生导致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盐质量安全事故。7.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31621)以及相关企业管理质量等级划分技术要求。8.企业员工通过必要的教育和培训具备相应岗位所需的能力或资质。9.建立食盐电子追溯系统并有效运行。四、信用和储备管理,10.建立信用信息记录、信用信息公示以及社会资本(含企业和个人)进入食盐批发领域准入前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等。11.企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12.在最低库存基础上(最低库存不得低于本企业正常情况下1个月的平均销售量),建立食盐社会责任储备管理制度,轮储和出入库食盐有相关凭证,保留详细的食盐社会责任储备库存记录。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要求 | 材料来源 | 法定依据及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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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审核申请书》;有效期内的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复印件。
2.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审核申请书.doc[格式文本下载] |
原件5份 复印件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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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和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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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5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予以确认。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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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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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20号:
附4《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申请审核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
2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请审核之前两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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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0份 复印件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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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和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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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5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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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申请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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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20号:
附4《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申请审核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
3 |
企业通过自有配送车辆配送食盐的,应提供车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和具备运输资质的证明材料,以及运输工具的详细信息,如配送车辆的采购凭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资产权属证书复印件;企业自建物流公司配送食盐的,应提供公司车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和具备运输资质的证明材料,以及物流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配送食盐的详细记录、相关凭证复印件;企业委托其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配送食盐的,应提供被委托企业车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和具备运输资质的证明材料、食盐定点批发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合同复印件和配送食盐的详细记录、相关凭证复印件;企业委托有物流配送资质的第三方物流企业配送食盐的,应提供被委托企业车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和具备运输资质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合同复印件、配送食盐的详细记录和相关凭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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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0份 复印件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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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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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5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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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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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20号:
附4《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申请审核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
4 |
企业批发经营的食盐为本企业生产的,应提供本企业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复印件;企业批发经营的食盐为从其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进的,应提供购进食盐的购进合同和相关凭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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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0份 复印件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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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和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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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5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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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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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20号:
附4《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申请审核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
5 |
企业应提供经营场所、食盐仓储设施的相关权属证书、租赁合同或相关使用权证复印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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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0份 复印件5份
|
纸质版和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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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5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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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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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20号:
附4《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申请审核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
6 |
近五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未发生导致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盐质量安全事故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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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5份 复印件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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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和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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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一式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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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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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20号:
附4《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申请审核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
7 |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31621)、《食盐批发企业管理质量等级划分及技术要求》(GB/T18770)等相关标准要求的说明材料。对员工开展必要的教育、培训和考核,以及员工取得的相应岗位所需的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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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0份 复印件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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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和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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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5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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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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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20号:
附4《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申请审核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
8 |
食盐电子追溯系统建设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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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5份 复印件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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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和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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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一式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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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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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20号:
附4《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申请审核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
9 |
企业建立信用信息记录、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以及上次换证后社会资本(含企业和个人)与本企业重组前信用信息公示情况相关说明材料;企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说明或自我声明材料;企业配合有关单位建立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相关信用信息的详细情况,以及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盐行业信用管理与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的说明材料,或提供第三方信用机构盐业信用等级评价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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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0份 复印件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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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和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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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5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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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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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20号:
附4《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申请审核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
10 |
企业食盐社会责任储备、轮储、出库管理制度复印件,轮储和出入库食盐的相关凭证复印件;食盐社会责任储备库存详细记录材料,并提供最低库存不低于本企业正常情况下1个月平均销售量的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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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0份 复印件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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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和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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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5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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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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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20号:
附4《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申请审核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
特殊环节名称 | 审核 | 特殊环节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完成时限 | 30个工作日 | |||
法律依据及描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20号)《食盐定点企业规范管理办法》第七条 省级盐业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专家组成审核专家组,并委托审核专家组对予以受理的企业开展审核。审核专家不得参加与其存在利益关系的企业的审核。盐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审核专家组人员。 | |||||||
收费依据及描述 | 不涉及收费 |
环节 | 步骤 | 办理人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与受理 | 收件 |
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 |
2个工作日 |
初步判断: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2、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3、初步检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4、根据需要接收电子文档。 |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
受理 | 王光南 | 当场受理 |
核对:1、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2、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有效; 3、申请人所申请许可内容是否符合相应申请条件; 4、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依法需提交的全部材料。 |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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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与决定 | 审查 | 王光南 | 2个工作日 |
是否按照服务指南规定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包括申请文件、项目申请报告和相关附件等材料是否齐全;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是否属于依法取得提出行政许可的申请人。 审查:1、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2、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有效; 3、申请人所申请许可内容是否符合相应申请条件; 4、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依法需提交的全部材料; 5、审查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
对经审查不符合申请要求的,退回审查环节,并说明原因;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提出审核意见,转决定环节。 |
特殊环节 | 徐谦 | 30个工作日 |
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根据专家组意见提出审查意见,填写该特殊环节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
1、审核通过; 2、审核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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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徐谦 | 2个工作日 |
依法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
1、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均达到审批相关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达不到审批相关规定的,不予行政许可。 |
环节 | 步骤 | 办理人 | 办理时限 | 送达方式 | 办理结果 |
颁证与送达 | 制证 | 王光南 | 1个工作日 |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
1、予以许可填写《食盐批发许可》; 2、不予许可填写或制作《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 |
发证 |
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 |
1个工作日 |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食盐批发许可》; 2、不予行政许可的发放《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 |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要职责: (一)承担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职责,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并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上办事大厅核心入口和路径 官方网站入口: 首先,你需要访问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官方网站。 官方网站地址是:http://gxt.guizhou.gov.cn/(请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