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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余庆县应急管理局
主要负责人:曾明举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 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851—24704838
办公地址:余庆县白泥镇府西路46号县政府政务服务大楼
办公电话:0851—24704838
通信地址:余庆县白泥镇府西路46号县政府政务服务大楼应急管理局
邮政编码:564499
工作职责:单位下设综合股、监管股、减灾救灾中心、应急救援中心
一、综合股:
(县安委办负责人:王科,办公电话:0851—24704838)
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承担县安委会文电、机要、会务等工作;负责起草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综合性规范性文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联系、督促、指导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 的安全生产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人:陈菁,办公电话:0851—24704838)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目标管理、机关文电、机要、会务、督查、建议、文书档案、提案、党务政务公开、机关后勤、计划生育、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拟订机关各项工作规章制度。承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工、青、妇” 群团组织日常工作。牵头负责局机关禁毒、反恐、信访维稳、综治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整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等工作。负责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和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门户网站信息上传、发布统计、板块管理、版面修改等建设、维护及更新。
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措施建议;推动落实应急重点工程建设和避难设施建设。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政策研究相关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系统法制建设工作;监督指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依法行政相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公众安全知识普及和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安全培训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管,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培训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
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修订和完善;负责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值守工作和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监督预案演练,督促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工作,承担余庆县事故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
承担县级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科技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牵头负责企业“双控”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六级六覆盖”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并对各地和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工作。承担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和监测监控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执法物资的购置、管理。
承担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防火等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组织协调减灾救灾救助工作;负责对接气象部门及新闻媒体单位及时、准确做好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森林火灾预警响应并启动应急响应;全面掌握灾情动态,做好救灾协调、调度及其它日常工作。承担应急物资管理工作,承担救灾物资储备、救灾款物管理发放和监督使用;承办灾情核查、评估会商工作;组织开展农房保险工作,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灾民生活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统筹全市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建立救灾捐赠社会动员机制,依法有序引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承担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二、监管股:
(非煤矿山科室负责人:王忠余,办公电话:0851—24704838)
依法监督检查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地质勘探)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本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监督核查本行业建设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有关工作;负责本行业安全评价(估)、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管;承担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井关闭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林业、国土等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参与本行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参与本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危化及烟花爆竹负责人:吴修华,办公电话:0851—24704838)
依法监督和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乙类)准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监督核查本行业建设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有关工作;负责本行业安全评价(估)、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管;指导和监督有关安全标准化工作;参与本行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参与本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起草地方性消防法规草案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承担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组织修订县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领域相关制度、规范和标准;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指导协调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地质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按分级负责原则,组织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灾情调查评估工作。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拟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和省市下拨、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牵头组织县内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指导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救灾工作机制。
三、减灾救灾中心:
(负责人:田景军,办公电话:0851—24704838)
负责从事灾害监测预警、灾情收集与处理、减灾政策理论研究与咨询、减灾技术开发、减灾宣传与专业培训、减灾交流合作组织;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负责指导县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承担县级应急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救灾款物和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分配发放和监督使用;组织开展农房保险工作,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灾民生活救助工作;承担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承担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提供相关社会服务。
四、应急救援中心:
(负责人:周尚劲,办公电话:0851—24704838)
承担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收集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维护保障和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应急救援专家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提供相关社会服务。
(一)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煤矿除外,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