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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余庆县教育体育局
主要负责人:周文莲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851-24622749
办公地址:余庆县子营街道香港路32号
通信地址:余庆县子营街道香港路32号,余庆县教育体育局
邮政编码:564499
机构设置:单位下设综合股、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安全股、基础教育股(加挂体育发展股牌子)、计划财务基建股。
(一)综合股(县委教育工委办,人事股,纪检室)。
主要负责人:张明伟,
联系电话:0851-24623511 。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宣传、电子政务、后勤服务等工作;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重要政务事务工作;承担局党组会议秘书工作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工作;负责机关综治、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综合协调政绩考核工作;负责效能建设、政务公开、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局机关设施设备的采购配置;牵头分解办理人大建议案、政协提案和省长信箱、市长信箱、县长信箱、局长信箱等相关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研究制定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牵头落实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联系县纪检监察机关有关的工作;负责教育关工委、教育系统群团相关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承担县委教育工委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统筹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开展干部培养、推荐、考察和管理工作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资、年度考核、岗位聘任工作;协助抓好县直属普通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等相关学校的干部队伍建设和推荐、考察、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全县教育干部、教师队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指导和统筹全县教师招考工作;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教育人才引进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聘任制度的实施;负责县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教师表彰奖励;统筹全县教师支教工作;负责省、市级名师、骨干教师、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的推荐评审工作;负责全县 30 年、25 年荣誉证书的审核上报工作;统筹管理全县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联系上海帮扶等对口支援工作;归口负责教育系统外事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和报到派遣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
(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主要负责人:罗洪波,
联系电话:0851-24624419 。
承担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工作,负责督政、督学;承担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暨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考核工作,负责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贯彻落实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督导检查;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综合督导、专项督导评估工作以及督导评估报告发布,运用督导评估结果;指导各乡镇教育督导工作,拟定教育督导有关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县政府兼职督学资格认证、选拔、聘任、培训、管理等工作;督促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负责全县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规划和实施,指导各乡镇各学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和组织开展教育工作满意度测评;负责第三方教育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教育评估监测工作,负责质量监测政策研究、课题调研、督导评估、质量监测报告发布和运用。
(三)政策法规安全股。
主要负责人:王天坤,
联系电话:0851-24624686 。
负责全县教育和科技发展的政策研究工作和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教育和科技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办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承担教育行政执法与监督工作;负责受理有关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有关法律事务及信访事项的受理、转办交办和指导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事项的联络、指导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各类民办学校(机构)的行政审批和管理工作,承担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申领、换发工作,负责牵头依法整治违规办学和教育乱收费行为;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意外伤害保障机制及学校安全风险防范体系;承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指导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基础教育股(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教育改革办、职教办、学前办、体育发展股)。
主要负责人:刘剑,
联系电话:0851-24620002 。
承担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普通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教育的统筹管理工作,拟定基础教育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全县基础教育深化改革相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抓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负责对已审批的民办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组织实施素质教育,拟定全县学校体育、卫生、艺术、科技和劳动教育工作发展规划,指导相关工作;抓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相关工作,管理中小学教材,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开展学科竞赛活动,负责学生表彰奖励工作;管理全县中小学生学籍,承担普通高中学历认定工作;指导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民族教育、健康教育、家校合作教育、校外教育、专门教育等工作;协调指导中小学开展国防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科技创新和生态环境教育;规范办学行为。负责拟定全县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县级文明单位的推荐、评选,全国、全省、全市文明单位的推荐,加强对文明单位的指导和管理;负责教育系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相关工作,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收集整理资料;负责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管理;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检查教育系统文明创建工作及其他交办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承担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和学前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改革发展工作。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学籍和学历管理;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县中职业学校等学校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指导社区教育、城市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征兵、涉农工作;制定全县学前教育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推进全县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学前教育教学改革;对创建省级、市级称号的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对申报县级称号的幼儿园进行认定,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承担协调幼儿园收费标准相关工作;负责对已审批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民办职业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指导现代汉语规范化工作,组织推广普通话,负责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检查评估全县语言文字工作。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体育方面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体育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起草体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统筹规划体育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体育体制机制改革。指导体育市场发展,对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体育市场,指导全县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协助查处跨区域体育市场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开展体育重大活动,指导体育设施建设;指导推进体育创新发展,推进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组织指导开展全县群众性体育、青少年体育工作;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拟定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统筹全县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制定县市体育竞赛制度和计划,组织指导全县体育竞赛工 作;指导优秀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体育宣传和学术交流工作;执行国家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技术等级制度,参与全县体育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申报工作; 依法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组织的资格审查;指导业余训练工作。组织开展体育整体形象推广,促进体育事业对外合作和内 外市场推广;指导、管理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 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地方区域性合作交流活动。
(五)计划财务基建股(教育脱贫攻坚办)。
主要负责人:李豹,
联系电话:0851-4624409 。
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监督检查执行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办法;负责编制本局教育事业经费预决算和基本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局机关经费;指导学校编制教育事业经费预决算和基本建设计划;监督管理各项教育专款、赠援款、贷款以及本级教育费附加,配合有关部门拟定本县中、小学收费项目及标准;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指导直属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县教育工程管理;负责教育招商引资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和年报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统筹捐建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起草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一战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