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高台镇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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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名称:湄潭县高台镇人民政府

二、联系电话:0851-24360001,传真:0851-24360052.

三、邮政编码:564111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早上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湄潭县高台镇台江街60号

五、机构负责人:甘  睿

联系电话:0851-24360001

六、高台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内设机构

高台镇党委、镇政府设5个内设机构。即:1.党政办公室;2.党建工作办公室;3.平安法制办公室;4.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5.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人:刘若涵

联系电话:0851-24360001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重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

(2)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对外接待联络、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

(3)负责信息公开、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联络服务及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

(4)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和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对派驻机构相关人员的任免、调动等提出意见。以及武装相关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人:江玲玲

联系电话:0851-24360597

主要工作职责:

(1)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做好村(社区)、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等党建工作;

(2)负责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承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具体工作;做好宣传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体工作;

(3)承担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党建和基层治理工作;

(4)负责村民委员会建设并指导其开展工作;组织收集村(社区)群众需求,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相关工作;负责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平安法制办公室

负责人:陈 琪

联系电话:0851-24360001

主要工作职责:

(1)承担维护辖区安全稳定,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依法开展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等防控工作;

(2)负责平安建设、流动人口管理、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反邪教、禁毒等工作;

(3)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法律等工作;会同司法所做好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工作;

(4)负责辖区防灾减灾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冯金禄

联系电话:0851-24360014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

(2)负责低保、社会救助、养老、老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等民政具体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老龄工作和社会捐助工作;

(3)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拥军优属、社会优抚等退役军人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

(4)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具体工作;负责辖区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卫生等相关工作;

(5)组织协调和配合做好学前教育、家庭教育、义务教育实施等教育工作;负责文化、旅游等相关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全民健身等体育工作;

(6)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协调开展科普活动;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和公益服务。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人:田宗生

联系电话:0851-24360001

主要工作职责:

(1)承担制定并落实经济发展规划,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项目指导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相关专业统计调查及各种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

(2)承担为辖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业、商业和服务业发展及招商引资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3)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管护等工作;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等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等工作;

(4)协助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节约用水、综合整治、施工监督管理、物业管理等工作;

(5)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协助管理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协助做好自然资源有关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事业机构设置

高台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设置为4个,即:1.党务政务服务中心;2.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3.综合治理服务中心;4.综合执法队。

1.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人:王羽飞

联系电话:0851-24225791

主要工作职责:承担辖区内相关党委政务服务,以及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等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县单位、企业的便民服务工作;协调社会服务资源,提供文化、教育、体育等各种便民服务;负责日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涉农补贴、村级财务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电子政务相关事务性工作;

2.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龚德良

联系电话:0851-24360001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生态移民、村镇建设等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以及农村宅基地监督管理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负担管理的指导监督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农业机械化、农田水利建设、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种植养殖、畜牧兽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农村财务审计和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林地权属、林地使用、森林资源、野生动物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技能推广、绿化等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饮水安全、污水处理、防汛抗旱、水利技术推广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3.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负责人:代宗航

联系电话:0851-24360001

主要工作职责:承担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群众来信来访办理;负责对村(社区)上报、上级综治服务中心流转的矛盾纠纷和来信来访事件统一接收、办理、督促落实、数据统计等工作;负责配合处置、应对应急突发事件;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协助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

4.综合执法队

负责人:刘箐馨

联系电话:0851-24360001

主要工作职责: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给镇的行政执法权限;承担依法委托或交由镇承接的行政执法权限;负责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其他方面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法律法规明确上级政府部门设在高台镇的机构有: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国土资源所、卫生院(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学校、人民法庭、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以上机构以上级政府部门管理为主,对其履行人事管理和业务工作的部署、指导和考核职责,高台镇党委、镇政府对其履行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考核职责,党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

(四)7村1居:

高台移民社区居委会、高台村、河江村、三联村、金塘村、陶仪村、天合村、窑上村

湄潭县高台镇人民政府

湄潭县高台镇人民政府

(一)宣传、贯彻、执行和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扶贫开发和加快农村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好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小城镇、产业发展、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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