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教育体育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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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湄潭县湄江街道泽溪路

办公时间:早上8:30—12:00  下午14:00—17:30(14:30—18:00

办公电话:0851—24221926

主要负责人:王进世

一、办公室(负责人:许孝松  联系电话:0851—24221926)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宣传、电子政务、后勤服务等工作;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重要政务事务工作;承担局党组会议秘书工作;负责机关综治、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综合协调政绩考核工作;负责效能建设、政务公开、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局机关设施设备的采购配置;牵头分解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省长信箱、市长信箱、局长信箱等相关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负责局机关的制度建设及考勤工作;承办“河长制”相关工作;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工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人:王航   0851—24229225)

研究制定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宗教)工作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教育关工委、教育工委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党委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党建、党务公开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计生工作;承担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行政监察工作及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查处教育系统教职工违纪违法案件、执法监察和行风建设工作;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配合贯彻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受理群众举报,建立来信来访登记,按程序调查处理全县教育系统内干部职工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教育收费和教育执法;联系纪检监察部门的相关工作;承担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受理有关行政应诉和其他有关法律事务及信访事项受理、转交办和指导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负责人:叶云勇   0851—24229214)

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日常工作;负责全县贯彻教育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工作;承担对各镇(街道)教育工作以及中小学学校(幼儿园)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负责第三方教育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教育评估监测工作,负责质量监测政策研究、课题调研、督导评估、质量监测报告发布和运用。参与全县宏观教育政策、教育发展战略、教育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等重大问题的调研,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做好局机关各股室履职考核;牵头负责教育局对学校年终考核的工作;负责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规划并开展督导检查;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政策法规安全股(负责人:黄安富   0851—24220926)

负责全县教育发展的政策研究工作和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办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承担教育行政执法与监督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学校安全稳定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意外伤害保障机制及学校安全防范体系;承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督查和考核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禁毒、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学校医务室管理及考核等工作;承办涉及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其他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人事教育股(负责人:钟寿星   0851—24229221)

统筹指导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开展干部培养、推荐、考察及任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资、年度考核、岗位聘任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及编制配置;制定全县教育干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教师招考工作;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教育人才引进有关工作;负责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聘任制度的实施;负责县级教师表彰奖励和国家、省及市级表彰奖励的推荐工作;统筹全县教师支教工作;负责省市级名师、骨干教师、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的推荐评审工作;负责全县30年、25年荣誉证书的审核上报工作;归口负责教育系统外事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负责“名校长”的日常服务和培训工作;负责教师年度考核、绩效考核、人才统计等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负责学校干部考核、考察、任免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本系统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事档案转递、查阅、管理;负责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和工资年报统计工作;配合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省(市、县)级名校长的推荐评审及名校长工作室的指导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计划财务基建股(负责人:江富国   0851—24229215)

负责编制教育经费预、决算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教育事业经费预、决算;配合财政部门和学校做好教育部门预决算、国库集中支付等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拟定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监督管理各项教育专款、赠援款、贷款以及其他教育经费的使用;集中核算学校财务收支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管理局机关经费、基建项目资金的划拨及本系统人员工资的拨付;负责指导全县教职工的社会保障经费缴纳和办理局机关职工的社会保障经费缴纳;管理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本系统基建、财务的统计工作;负责学校财务管理、检查、监督、指导,实施中小学校长离任审计和系统内部财务经费审计工作;依法监督学校各项资金额使用情况,做好学校会计资料和电算化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及时记录、核算和报告学校各项资金的增减变动及其结果,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促进教育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配合有关部门拟定本县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收费项目标准,牵头整治教育乱收费行为;负责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做好“校财局管”系统软、硬件和数据的维护管理工作。

负责编制全县中小学基本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负责全系统基建(维修)项目的规划、立项、申报、审批、招标和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设施设备的采购;配合所属事业单位的设备配置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教育招商引资相关工作;牵头落实植树造林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教育业务股(负责人:石开洋   0851—24229224)

牵头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牵头推进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承担全县义务教育、特殊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统筹管理工作;拟订基础教育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全县基础教育深化改革相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民族地区倾斜;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和年报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县营商环境建设局所涉县教育局(县科技局)有关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事项的联络、指导工作;负责县域内各类民办学校(机构)的行政审批和管理工作(民办幼儿园的管理除外),承担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申领、换发工作,依法牵头整治违规办学行为;负责对已审批的民办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抓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相关工作,管理中小学教材征订、课程设置等工作,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管理全县中小学生学籍,承担初中、小学学历认定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基础设施建设;联系县职校有关工作;配合县职校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县职校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军民融合相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指导社区教育、城市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征兵、涉农工作;指导中小学民族教育、家校合作教育等工作;协调指导中小学开展国防教育和生态环境教育;规范办学行为;抓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图书、仪器及其它教学设施设备的配备及管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协调指导农业技术培训及扫盲教育工作,开展农村劳动力转业及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负责有关学校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方案的审核工作;牵头落实教育科创中心工作;负责“名班主任”的日常服务和培训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承担学前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改革发展工作。制定全县学前教育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推进全县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承担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教育教学指导、保教质量、办学效益的检查评估等管理工作;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对创建省、市级称号的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对申报县级称号的幼儿园进行等级认定;承担协调幼儿园收费标准相关工作;负责对已审批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民办职业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负责协助民办幼儿园的申办、审批、设立、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年检工作);协助做好幼儿园教师、学生的资助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湄潭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负责人:唐诗东   0851—24225518)

承担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承担学生资助服务工作;承担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和贷后服务;承担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工作;提供相关社会服务;牵头负责精准扶贫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湄潭县教研招考中心(负责人:姚承权   0851—24221864)

承担中小学教学常规业务指导服务,组织开展教学和课程改革研究活动,负责地方教材、教辅资料的开发及编写,推广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协助承担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具体负责试卷命制、监测评估工作技术操作、数据分析与咨询服务;协助承担教师发展服务,具体负责“名师”及“骨干教师”的日常服务和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组织教师参与教学业务方面的各类竞赛活动、送课下乡活动、教师学年考试成绩的收集汇总及管理;负责教育刊物征订、语言文字工作;负责高、中考质量分析;负责各学科优质课、观摩课、公开课的组织与管理;负责组织高三联考,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及奖励申报工作;负责各年级、各学科课程标准及教材培训工作;组建并管理教研室高中学科教研分室;配合做好学科渗透法制教育工作;扎实抓好“两个常规”指导和督查工作;负责中小学实验教学教研工作;负责教师队伍建设,统筹管理教师继续教育、培养培训;负责音体美、信息技术、实验学科的抽样考核和量化工作;做好初中学校和升学考试科目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开展学科竞赛活动,负责学生表彰奖励工作。

负责国家统一考试及其他招生考试工作,组织完成各类考试的考务管理、成绩统计、考生报名资格和政策照顾加分审查等工作;管理中职招生,规范招生考试相关行为;提供相关社会服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湄潭县素质教育信息中心(负责人:谢瑾  0851—24225386)

负责中小学生校外综合实践基地学校的运行教学工作;承担青少年活动中心、学校少年宫、研学实践教育等校外教育服务工作;协调指导中小学开展科技创新工作;承担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各类综合性展示活动和竞赛活动、学校素质教育资源的推广利用及咨询服务;为素质教育相关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协助指导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传导主流意识形态;协助抓好师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德育、团队、体卫艺、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拟订全县学校体育、卫生、艺术、科技和劳动教育工作发展规划,指导相关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拟定全县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县级文明单位的推荐、评选,全国、全省、全市文明单位的推荐,加强对文明单位的指导和管理;组织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负责督促检查落实中央、省、市、县文明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助制定并实施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承担基础教育宽带网络校校通技术服务;承担县级教育资源中心、素质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等信息化平台的建设维护;承担局机关电子政务网站维护及网络信息技术安全服务;协助开展教育领域媒体融合发展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网的建设、维护和更新,指导、协助全县学校校园网络建设;统筹管理全县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联系上海、浙大帮扶等对口支援(支教)工作;提供相关社会服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体育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参与推广体育科研成果;承担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及运动团队的培养;负责全县体育赛事及活动的相关服务、器材维护;协助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承担体育相关的政策咨询及文化宣传;协助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协调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指导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发展;提供相关社会服务。负责学校体育工作,指导学校抓好学生体质健康工作。

十二、县教育工会(不单列股室,相关职能并入办公室)

贯彻落实党的有关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每个时期工会工作的任务;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社会职能协助党政对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教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组织教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指导各校做好校务公开工作;落实上级工会部署的各项任务,开展工会的各项业务工作,指导本系统各基层工会工作;负责本系统工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与各级党组织协商推荐基层工会的主要领导人选,研究制定基层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工会经费的收支核算,工会专项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审查和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教育系统开展“送温暖”活动、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及其他活动;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及时解决基层工会工作中的问题,办好“职工之家”;负责教职工互助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关工委工作;完成局党组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团工委(不单列股室,相关职能并入素质教育信息中心)

负责领导全县教育系统共青团、少先队的工作,制订团队的工作规划,指导各中小学团队组织的思想、阵地、作风建设;指导和组织基层团队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各项活动;了解和掌握各中小学青少年工作的情况,向上级反映青少年的思想动态、建议和要求,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制订、组织实施团干部的培训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妇联(不单列股室,相关职能并入教育业务股)

依托县教育工会,组织女教职工开展各项活动,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宣传贯彻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为需要帮助的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关爱留守儿童,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配合学校做好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扶助贫弱妇女和困难儿童;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湄潭县教育体育局

湄潭县教育体育局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起草有关教育、体育的实施意见。 (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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