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司法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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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司法局内设8个股室:办公室、依法治理与普法股、秘书股、行政复议应诉与法律事务股、法治督察调研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公共法律服务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律师公证管理股;设1个科室:政工科;设14个基层司法所;设2个直属事业单位: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负责综合性文稿和报告的起草、登记、印发、印章管理及相关工作,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电、会务、新闻宣传、机要、保密、信访、统计、档案管理、督办、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建议提案等工作;负责全局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管理全局财务、行政事业经费、国有资产(含装备)和阵地建设,承担全局应急调度、协调、指挥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承担收集并报告全局重要动态信息,分析研判影响社会稳定形势,协调处理全局重大案件和事件。

负责人:杨通幸

办公电话:0851-25222054

(二)依法治理与普法股。承担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局机关普法依法治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职责。指导、督促各镇(街)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镇(街)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阳从先

办公电话:0851-25220522

(三)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对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的意见和措施。承担拟定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措施。接受各镇(街)、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承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梁小莲

办公电话:0851-25222054

(四)行政复议应诉与法律事务股。承办依法应由县人民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立案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工作。负责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和配套性制度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依法应由县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工作。调查研究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带普遍性的问题。承办经过行政复议后以县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未经行政复议县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调查研究行政应讼工作中带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承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工作。参与县人民政府重大项目决策论证,为县人民政府的重大改革、重大行政行为、重大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审查县人民政府对外订立的重大行政合同和民商事合同,并提供有关法律依据和法律文书。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代理县人民政府办理民事法律事务等工作。指导、协调县委、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危俊丽

办公电话:0851-25122236

(五)法治督察调研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承办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牵头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组织实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和法治社会建设考核工作,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

组织开展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承担全县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案件和行政执法事项办理的安排、监督、考核工作,承担相应的监督责任。指导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放管服”有关工作。承担派驻政务中心窗口的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指导督促本单位信息编发及上报工作。

负责人:付先桃

办公电话:0851-25222054

(六)公共法律服务股。承担规划、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管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指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承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初审工作,承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承担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监督司法所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调解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全县法律援助机构及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办理法律援助具体事务。

负责人:张迪

办公电话:0851-25222054

(七)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开展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开展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全县刑释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负责人:周绍春

办公电话:0851-25220760

(八)律师公证管理股。监督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 监督律师事务所执业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监督律师事务所保持法定设立条件以及变更报批或者备案的执行情况; 监督律师事务所进行清算、申请注销的情况;监督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上报年度执业总结的情况;受理对律师事务所的举报和投诉;监督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履行行政处罚和实行整改的情况;受理对律师的举报和投诉。指导全县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公证机构组织建设情况、执业活动情况、公证质量情况、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情况、档案管理情况及财务制度;承担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执业许可初审。负责局机关公职律师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刘雪琴

办公电话:0851-25222054

(九)政工科。负责全局思想政治工作,承担本单位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管理、年度考核等工作。承担全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全局党建具体工作和队伍建设及群团工作,承办全局外事工作,审核全局出国(境)材料报批工作。负责律师、公证员等专项技术职称评聘初审工作。承担全局离退休工作。

政工科科长:任健

办公电话:0851-25222054

(十)设 14 个基层司法所,为县司法局设在镇(街道)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负责协助镇(街道)人民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镇(街道)人民调解和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等。

二、直属事业单位

(一)公证处。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公证服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各类公证事项,出具公证文书。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调解公证事项的纠纷,提出公证建议,代办与公证相关的法律手续等。宣传公证法律知识,教育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秩序。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提供公证法律援助。

负责人:令狐金华

办公电话:0851-25226672

(二)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法律援助政策法规宣传;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协助受理、审查、指派法律援助案件;编辑报送法律援助案例;提供相关社会服务。

负责人:邹游

办公电话:0851-25220736

凤冈县司法局

凤冈县司法局

凤冈县司法局单位职责 (一)承担研究全面依法治国、省委依法治省、市委依法治市决策部署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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