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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办公地址:班竹镇班竹居街上
办公电话:0851-2601630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班竹镇人民政府(班竹镇政府2楼)
邮政编码:563416
(一)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人:雷宇田
联系电话:14785752243
办公地址:班竹镇班竹社区政府二楼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早上8:30至下午17:30
负责重要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对外接待联络、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信息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武装相关工作。
对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档案馆、县财政局等部门(单位)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人:韦 静
联系电话:13595267368
办公地址:班竹镇班竹社区政府二楼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早上8:30至下午17:30
承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具体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做好村(社区),以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等党建工作;承担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相关工作;承担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村(社会)党组织换届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和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对派驻机构相关人员的任免、调动等提出意见;负责纪检相关工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活动提供服务场所和便民服务等,做好宣传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社区开展各类党群文体活动。
对接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单位);归口对接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等部门(单位)
三、平安法治办公室
负责人:王 军
联系电话:15085448453
办公地址:班竹镇班竹社区平安法治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早上8:30至下午17:30
统筹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负责社会治安防控,依法开展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等防控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统筹指导村(社区)基层治理综合网建设,推动“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党小组+ 网格员+ 联户长”铁三角基层治理机制落地落实,依法开展流动人口、重点人员管理;负责完成上级党委、政法委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负责协调推动上级政法单位、信访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
对接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信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气象局等部门(单位)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人:骆 特
联系电话:19985762626
办公地址:班竹镇班竹社区政府二楼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早上8:30至下午17:30
承担制定并落实经济发展规划,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项目指导服务工作;承担财务审计和经济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相关专业统计调查及各种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承担为辖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政策环境等相关工作;负责区域内工业、商业和服务业发展及招商引资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做好企业服务工作;负责交通道路建管养、乡村旅游相关工作。
对接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县投资促进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县文化旅游局、等部门(单位);归口对接县工商联等部门(单位)
五、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陈 凯
联系电话:18311818471
办公地址:班竹镇班竹社区政府一楼政务大厅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早上8:30至下午17:30
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负责拥军优属、老年人权益保障、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具体工作;负责辖区卫生健康、托育、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卫生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社会捐助工作;组织协调和配合做好学前教育、家庭教育、义务教育、社区教育实施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全民健身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协调指导社区科普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统筹推进基层自治工作,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其开展工作;组织收集村(社区)群众需求,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相关工作;负责培育、指导、监督村(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管理,协助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节约用水、综合整治、施工监督管理、物业管理等工作。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对接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科技工作)、县文化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社会工作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正安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单位);归口对接县科协、县残联、县文联、县计生协会、县红十字会等部门(单位)
六、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人:吴拥军
联系电话:18585320392
办公地址:班竹镇班竹社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早上8:30至下午17:30
承担本辖区内相关党务政务服务,以及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等直接面向群众和驻乡镇单位、企业的便民服务工作;负责日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预决算编制、资金管理、涉农补贴、村级财务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做好本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优抚帮扶等相关便民服务工作;协调社会服务资源,提供文化、教育、体育等各种便民服务;承担“12345”相关工作。
对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涉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相关部门(单位);归口对接税务局、供水供电供气供网等企业
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谭 静
联系电话:18985265149
办公地址:班竹镇班竹社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早上8:30至下午17:30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水利技术及技术推广、农业机械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等具体工作;负责农业种养殖、畜牧兽医、农田水利建设、饮水安全、防汛抗旱、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技能推广等具体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林地权属、林地使用、森林资源等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负担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工作。
对接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供销社等部门(单位)
八、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负责人:骆乐喜
联系电话:18212128260
办公地址:班竹镇班竹社区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早上8:30至下午17:30
承担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办理,负责对村(社区)上报、上级综治服务中心流转的矛盾纠纷和来信来访事件统一接收、办理、督促落实、数据统计等工作;负责统筹指导村(社区)综治中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发现、预警、化解,筑牢“ 第一道防线”;负责对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的运行、维护、运用。
对接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等部门(单位)
九、综合执法队
负责人:文 瀚
联系电话:17585950929
办公地址:班竹镇班竹社区综合执法队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早上8:30至下午17:30
工作职责:
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给乡镇的行政执法权限;承担依法委托或交由乡镇承接的行政执法权限;负责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其他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自然资源所
负责人:贾利松
联系电话:18286299971
办公地址:班竹镇班竹社区自然资源所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早上8:30至下午17:30
工作职责:
1.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以及党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和政策。
2.参与有关部门制定乡镇、村镇建设规划,协调做好有关工作。
3.负责本行政内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建立巡查责任制,定期巡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对重大违法行为及时报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查处。
4.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测量标志进行管理保护。
5.负责农村居民住宅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呈报,做好服务工作.
6.协助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负责监督规划的实施,严格按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确定的土地利用分区使用土地,对基本农田实行重点保护。
7.协助做好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和被征地群众的安置工作.
8.协助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地籍管理、做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调查、基准地价评估、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统计和农村集体土地的地籍调查工作,并负责集体土地地籍档案的管理。
9.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实施,保证建设用地量在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内使用。
10.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本乡镇土地整理项目资料编制和项目实施,确保耕地“占一补-”目标的实现。
11.在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管理,维护农村的稳定.
12.协助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负责本区域内地质灾害的巡查工作。
13.协助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矿业权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内矿产资源的监督检查,对无证探采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查处。
14.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配合做好行政处罚的执行工作。
15.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内部规章制度,搞好政务公开,努力推进依法行政.
16.抓好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抓好社会治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等工作。
17.完成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派出所
负责人:罗茂贤
联系电话:18185061351
办公地址:班竹镇派出所
办公时间:工作日早上8:30至下午17:30
工作职责: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境外在本辖区居住人员)。
3.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及宣传工作。
5.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单位保卫组织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在辖区内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6.通过日常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破应由派出所受现的一般刑事案件。
7.依法查处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8.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做好处置群体性事件作。
9.加强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掌握控制工作。
10.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对辖区内违法青少年进行帮教,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和改选工作,对被劳改、劳教、少管人员进行社会协同教育和放回后的接茬帮助教育工作,做好群众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
11.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为民排忧解难,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十二、司法所
负责人:吴国春
联系电话:15566287384
办公地址:班竹镇人民政府农技大楼司法所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早上8:30至下午17:30
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
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十三、市场监管分局
负责人:赵翔
联系电话:13098521788
办公地址:班竹镇班竹社区市场监管分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早上8:30至下午17:30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项目的执行。
3.负责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负责实施权责范围内各项专项整治。
4.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酒类、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承担班竹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督促各村(居)委会及班竹镇相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5.负责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6.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及中药材种植、医疗单位制剂、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样工作;负责开展药械安全性监测;负责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组织实施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推进食品药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7.负责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管理规范的实施。
8.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9. 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及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统计分析,组织产品质量抽查和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落实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工作;负责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工作;负责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机构的监管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10.负责标准化管理和指导工作,组织制订地方标准规范,并对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标准备案,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1.负责管理计量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工作;负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组织实施计量仲裁检定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技术机构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负责拟订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13.负责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和拍卖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合同行政监管、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组织推荐国家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以及州知名商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地理标志产品、商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5.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登记工作,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16.依法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组织开展指导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承担12315、12365、12331电话和网络申诉举报处理工作。
17.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四、班竹中学
负责人:周永鹏
联系电话:15186630791
办公地址:班竹镇班竹社区班竹中学
办公时间:工作日早上8:30至下午17:30
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教学指导工作。
2.主要任务是负责实施对全校中学教师和校长的继续教育。
3.为全校教师开展教师校本培训提供指导和服务。
4.承担全校基础教育新课程、教材和教法培训等,成为全校开展中学教师教育工作的培训、研究和服务中心。
5.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全校有关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和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组织、协调、评价和服务工作,成为全校中学教师教育政策咨询和指导中心。
6.指导中学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学习和研究,推动中学教师开展教改实验,不断提高中学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7.为全校开展校本培训和日常教学提供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技术服务,为通过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开展教师继续教育提供帮助和支持。
8.为广大教师研修学习提供必要的场所、设施、设备和资源等良好环境,辅导和帮助广大中学教师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开展自主学习。
9.通过与高等学校、教科研等机构开展联合或合作等多种形式办学,积极探索以中学教师继续教育为主、多元的、适应时代发展的办学形式,提高培训机构的综合实力。
十五、中心小学
负责人:高明江
联系电话:13765255724
办公地址:班竹镇班竹社区班竹小学
办公时间:工作日早上8:30至下午17:30
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教学指导工作。
2.主要任务是负责实施对全校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校长的继续教育。
3.为全校小学开展教师校本培训提供指导和服务。
4.承担全校基础教育新课程、教材和教法培训等,成为全校开展小学教师教育工作的培训、研究和服务中心。
5.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全校有关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组织、协调、评价和服务工作,成为全校小学教师教育政策咨询和指导中心。
6.指导中小学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学习和研究,推动小学教师开展教改实验,不断提高小学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7.为全校小学开展校本培训和日常教学提供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技术服务,为通过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开展教师继续教育提供帮助和支持。
8.为广大教师研修学习提供必要的场所、设施、设备和资源等良好环境,辅导和帮助广大小学教师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开展自主学习。
9.通过与高等学校、教科研等机构开展联合或合作等多种形式办学,积极探索以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校长的继续教育为主、多元的、适应时代发展的办学形式,提高培训机构的综合实力。
十六、法庭
负责人:罗红友
联系电话:18108524261
办公地址:班竹镇班竹社区法庭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早上8:30至下午17:30
工作职责:
1.审判辖区内的各类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2.立足审判,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服务。
十七、卫生院
负责人:祝棋
联系电话:15208623628
办公地址:班竹镇班竹社区卫生院
办公时间:工作日早上8:30至下午17:30
工作职责:
1.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正安县班竹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一、党委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