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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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党建办、指挥中心)

负责人:刘永森

话:0851—26229021

职  能:负责局内外联络、日常管理、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公章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会议报告审核工作;负责局目标管理,定期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汇总、评比和通报;承担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和内部宣传工作,组织信息发布;收集掌握综合行政执法和城管理工作情况,分析、报告有关信息;负责全局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协调、应急、调度指挥;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股级干部的考察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承担机关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及有关统计工作;联系工青妇工作;负责全局意识形态工作,抓好上级有关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承担对外宣传工作,协助做好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全局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工作;负责拟定队伍教育培训计划,组织或指导实施干部日常培训和执法培训工作;负责拟定综合行政执法和城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及管理制度;负责电子政务办公系统、电子政务门户网站技术沟通协调及网上名称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视频会议系统、办公信息设备的维护,提供技术保障服务;负责信息化安全防控管理;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教育预防和日常管理;负责拟定督查工作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负责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任务的监督落实、重点任务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信访案件的受理、分派、催办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和“12345”平台投诉、举报的受理、分派、回复、督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案件审理室)

负责人:吕锐

电  话:085126221773

职  能:负责全县领域内综合行政执法和城管理方面的法治建设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本部门“依法治县”“依法行政”普法工作,牵头健全与有关部门的监管与执法协作配合衔接的制度机制;牵头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牵头开展立法相关工作及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审核、上报、备案;组织实施权责清单动态清理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牵头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牵头实施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法律顾问选聘和公职律师管理、执法培训等工作;牵头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健全并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负责相关部门移送案件的审查分办及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分局办理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法制审核工作,按规定组织听证, 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加强案件办理流程管控,提高案件办理质量;负责局其他重大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司法衔接工作,加强与法院协调,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工作以及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执法案件质量考核标准,组织开展执法案件质量检查评议,纠正执法违法行为;收集统计受理结案等各类执法数据,评估通报执法工作完成情况;对各乡(街道)执法分局案件审查工作情况进行业务指导;统一指挥调度执法队伍和业务部门的有关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管理、维护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投诉举报平台和智能化联合协调办案指挥机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计财保障股

负责人:黄波

电  话:0851—26223773

职  能: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提出资金使用建议开展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负责非税收入收缴和票据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工资审批、发放、年报统计,以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审批及扣缴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执法装备、被装的长远规划及相关的系统建设,组织分配县局装备、被装物资;负责政府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及办公用品耗材保管、供应工作;负责罚没物品的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后勤保障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市政环卫股

负责人:李定鑫

电  话:0851—26221773

职  能:贯彻执行有关市容秩序管理的法规、规章、政策;负责拟定全县市容秩序管理方面(包括占道停车、占道经营、占道施工、户外广告、户外设施设置、各类临时占道等占用城市公共空间秩序行为)指导性文件、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实施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并组织督促实施,拟定工作标准,对全县市容秩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负责县城管办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领域有关市容秩序管理方面的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及审批服务事项监管。贯彻执行有关环境卫生管理的法规、规章、政策;负责拟定全县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包括环卫保洁,生活噪音污染,扬尘、油烟、烧烤和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和恶臭污染,公厕管理,城镇环卫基层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城乡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收集工作等)指导性文件、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实施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并组织督促实施,拟定工作标准,对全县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负责城市管理领域有关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及审批服务事项监管;负责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等)处置相关费用的指导、监管;牵头局生态环保工作。贯彻执行市政设施、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规章、政策;负责拟定全县市政设施管理工作(包括市政道路、市政设施、城市照明、城镇燃气、人行天桥、桥涵隧道、停车场综合管理)指导性文件、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实施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并组织督促实施,拟定工作标准,对全县市政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负责城市管理领域有关市政管理方面的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及审批服务事项监管;负责全县市政设施项目储备、申报、资金争取以及建设等环节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依附于城镇道路的排水设施、井盖等市政设施进行管理维护负责涉及市政公用设施生态环保方面的指导监督工作;牵头局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与本领域相关的信访、举报投诉处置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行业监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其他事项

(一)绥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管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管理(含市容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镇燃气管理等)、住房城乡建设含园林绿化、公积金管理、发展改革含粮食和物资储备经济贸易商务、工业、经济、能源,不含煤矿)信息化、林业(不含森林公安)、水务、人防、科技、民政、医疗保障、统计、体育等方面全部以及环境保护(包括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产生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方面)、公安交(包括侵占城市人行道、停车场通道、公共广场违法停放车辆方面)、市场监管(包括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17个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及区域和重大复杂案件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等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指导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分局业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保留绥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洋川、郑场、旺草、蒲场、风华、茅垭、枧坝、宽阔、黄杨、青杠塘、太白、温泉、坪乐、小关、大路槽分局,均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管局)派出机构,副科级建制实行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以上分局分别派驻洋川街道、郑场、蒲场、旺草、风华、温泉、茅垭、枧坝、宽阔、黄杨、青杠塘、太白、坪乐、大路槽、小关乡对应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其中洋川分局主要负责县城规划区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风华分局与风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合署办公。经济开发区、重点旅游景区等各类功能区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保留绥阳县综合行政执法警察大队,为县公安局派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管局)的副科级机构主要负责依法打击妨碍综合行政执法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处理。派驻综合行政执法警察大队接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管局)的工作调度,其负责人的任免和干警的调整变动,须书面征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管局)的意见。

三、办公地址:绥阳县洋川街道办事处辰光路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51-26229021

负  责  人:刘光杰

绥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绥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城镇管理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拟定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或督促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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