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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党政办
负责上级机关交办事项和镇党委、政府各项决议、决定的督查落实,协助党政领导做好各项工作的协调。负责党的组织、宣传、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创造性地开展好村(居)党建联席活动,扎实抓好理论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信息调研和通讯报道工作。负责本镇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抓好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及以党委、政府名义发出的各种公文的起草、审核印制、发送和归档工作。负责文件传阅、归档和保存以及党委、政府的印章管理,保障机关后勤;负责办公用品的发放、报刊杂志征订、收发等工作;负责值班安排、会议室管理、会务服务、公务车辆安排和管理。承担共青团、关工委、妇联、政协、工会等组织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完成党委、政府(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部门负责人:王仕浪 联系电话:0851-22301049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政法综治工作中心)
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指示精神,制订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方案、措施等,并负责组织实施;及时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和重点治理工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承担牵头责任,充分发挥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在联调机制中的作用,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扎实开展基层创安活动,巩固与深化平安村(社区)、小区、企业、校园、市场创建成果,抓好长效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大力抓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两劳释解人员安置帮教、禁毒、扫黑除恶等工作;加强治保会、调委会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健全制度,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认真做好本辖区各部门、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签约、检查、考核工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严格实施领导责任追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建议权;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研究工作,着力探索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深层次问题。承担政法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它事项。
部门负责人:刘 强 联系电话:13885278626
三、卫健办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卫生、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执行疾病预防控制、免疫规划实施、卫生应急救援工作,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贯彻落实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幼卫生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计划生育“三结合”、出生人口性别、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目标人群资格审查、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计划生育统计调查、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相关规定;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承担所辖受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目常工作。协助仁怀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各(居)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收集上报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工作。
部门负责人:王尚芬 联系电话:0851-22301040
四、财政所
编制并执行当地乡镇财政预决算。按照《预算法》规定,在县财政局指导下,结合当地实际,规范、科学、准确编制乡镇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乡镇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按法定程序办理预决算调整,接受同级人大和上级财政机关的监督,对乡镇财力进行综合平衡,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落实国家涉农补贴补助政策。承担各类补贴、补助的管理和发放。负责农户补贴信息及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审核、统计、上报,负责补贴资金录入、公示、核查,负责农户补贴存折或银行卡发放与管理,受理农民对有关补贴的查询或信访等基础性工作。建立责任明确、上下协调、管理有序、操作规范的惠农资金补助管理新机制,夯实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的基础,本着“方便群众、保证安全、渠道畅通、提高效率”原则,将涉农补贴补助资金统一通过“一折通”方式及时、准确发放到农户。协调组织收入。抓好税源培植和管理工作,努力扩大财源,组织协调乡镇财政收入管理,组织协税护税工作,负责管理乡镇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负责管理乡镇资产和债权债务。建立健全乡镇财产物资登记、保管等制度。对辖区内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设立资产管理台账进行登记;按照部门预算,严格监管新增固定资产;严格按照报批和资产评估制度处置固定资产;资产经营收入或拍卖、处置收入纳入法定账簿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缴县财政;加强和完善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建立乡村债权债务数据库,对债权债务增减变更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清结债权,采取多种形式清理化解乡村债务,杜绝不良债务,严格控制新债发生。负责乡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健全财政预算会计核算体系及财政收支报表体系,建立定期财政收支分析制度,加强当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指导和监督,规范财务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负责涉农及其它专项建设资金监管。负责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专项建设资金监督管理,跟踪、了解项目实施情况,掌握监控资金运行,加强效果分析,及时汇报情况和反馈信息,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监督管理政府投资或参与投资的项目资金。承担农村综合改革日常工作。参与制定乡镇农村综合改革计划;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乡村债务化解、土地流转制度等改革,承担各类改革中的财政管理责任;负责组织乡村财政财务人员培训。代理村级财务和指导。受村“两委”委托,负责代理乡镇辖区内的村级财务活动,加强村级资金使用和财务核算监管,完善“村财乡代管村用”制度,代理村级组织会计核算业务;建立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明确保障责任,保证村级组织履行职责基本支出需要;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村级组织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工作,定期公布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编制镇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培植财源。监督管理各村(社区)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补助的各种专项资金及对村级组织的财政补助资金。负责各种惠农补贴的统计、审核和发放以及直接补贴农(居)民的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义务教育等社会性补助的统计、审核和发放工作。管理镇国有资产、组织非税收入、管理镇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实行统一集中支付;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委托,监督管理本辖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它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负责镇财务票据管理和会计执法监督,在市财政局的指导下做好财政管理体制、财政资金管理方式等方面的财政改革工作,配合完成农村综合改革相关任务。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事项。
部门负责人:向桂冬 联系电话:15608500708
五、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承担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农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农业关键技术和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及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农业技术咨询与服务,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农业灾害等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作物苗情监测、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农机监管和技术推广,生态蓄牧养殖发展的技术指导,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及处置,农作物常规良种的保存和扩繁,农业生产规划布局指导、公共信息和教育培训服务等。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部门负责人:刘小燕 联系电话:18212063166
六、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村镇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批复。制定并落实农村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搞好城镇开发建设。
部门负责人:邹文波 联系电话:15285218416
七、社会事务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镇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在全镇落实城镇(农村)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和核实,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负责城乡社会救济,落实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城乡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他特殊对象的救济政策标准,指导镇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积极开展双拥活动;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掌握和报告灾情,组织紧急转移、抢救、安置灾民,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分配管理和监督,指导群众生产自救;负责对流浪、乞讨等人员的收容遣送;负责依法指导村(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推动村(社区)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抓好社区工作者和服务队伍素质培训,不断提高社区服务水平;负责辖区内婚姻登记工作;负责贯彻落实老龄工作法规、政策,开展老龄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负责残联的日常工作;负责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的申报、帮扶及收养工作;完成上级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部门负责人:石 岩 联系电话:18885251296
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政策及涉及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精神,综合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安全监督管理档案。综合协调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定期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伤亡事故统计报表,督促辖区内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参加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及验收。检查、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每月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一次本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或涉及重大事故安全问题,立即报告镇党委、政府领导、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积极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发生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救援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和民兵应急分队在第一线组织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积极做好安全生产的教育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面做好安全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完成党委、政府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部门负责人:蒲青杰 联系电话:15120361632
九、林业站
承担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配合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镇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部门负责人:高茂宇 联系电话:18599994238
十、水务站
主要承担水利工程的建设监督、区域内河流湖泊的综合治理、防汛抗旱、堤防管理、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监督等工作。
部门负责人:蔡 磊 联系电话:18786252298
十一、扶贫站
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镇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拟订全镇扶贫开发工作措施、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镇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扶贫政策和扶贫开发培训工作。
部门负责人:马亨章 联系电话:15085596185
十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学习、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开展劳动就业的社会保障政策的咨询、服务。管理辖区内的劳动力资源,建立规范化的下岗失业人员求职登记服务,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对下岗失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收集和提供劳动力供求信息,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组织开展劳务输出,对输出资源进行普查登记,建档立卡,实行规范管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机关事业在职养老保险金的征缴服务工作。机关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等收缴和管理工作。
部门负责人:刘 琨 联系电话:13765249990
十三、医保办
认真贯彻落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制定的有关政策及规章制度,制定与完善本乡镇的实施方案;对农民群众进行有关政策宣传、积极组织、引导、动员群众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证、表、册的填写,送审校验及管理发放,做好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乡镇农民住院费用的收集与初审;负责解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对象的咨询;负责公示本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缴纳和享受情况;处理本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日常事务,并定期向市合医办汇报工作情况;协助市合管办加强对本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与建设;完成市合管办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并接受检查指导。
部门负责人:王尚芬 联系电话:0851-22301040
十四、环保站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编制本镇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收集辖区内各类环保信息,负责拟定全镇本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研究部署环保工作任务。协助做好辖区内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初审及排污费征收工作。参与辖区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环境污染现状及治理情况调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初审呈报、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及综合整治、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处置、事后恢复,受理环境污染信访、举报,协助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加强辖区饮用水源、土壤,大气的保护,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承担镇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部门负责人:王富江 联系电话:13885283740
仁怀市大坝镇人民政府职责: 1.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中央、省、遵义市和仁怀市制定的法令、法规,在镇党委的领导下,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