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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教育局
单位地址:清镇市百花路11号(百花新城综合楼)(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551400
联系电话:0851-82586037
办公时间:0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张箭
一、办公室
(一)科室负责同志:刘华 联系方式:0851-82586037
(二)科室职责: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组织、开展、协调和对外联络工作。协调、检查、督促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任务的落实。负责局机关会议、活动的组织;拟定局机关工作计划,做好各类总结、汇报、会议材料、公文的起草和审核。做好信息传达、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宣传、政府网站内容更新及大事记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电子政务收发文管理、信息传达工作。负责局机关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及局机关档案室的管理工作、阅览室管理工作;规范局机关各印鉴的保管使用,做好局机关保密工作。牵头局机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工作;抓好局机关车辆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用车调度以及目标管理等工作。
二、思想政治教育科
(一)科室负责同志:徐大友 0851-82586043
(二)科室职责:负责局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及作风建设工作计划、总结,并组织实施;做好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建设、思想和作风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做好党费收缴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德育、关心下一代、意识形态等方面工作。
三、人事科
(一)科室负责同志:赵应伟 0851-82522296
(二)科室职责: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属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事、人才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四、清镇市基础教育服务中心(市学校国防教育办公室、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一)科室负责同志:张洪林 0851-82586017
(二)科室职责: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发展目标,对全市普通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的行政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评价;负责直属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家庭教育工作;负责城市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对全市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评价;负责中小学精神文明建设、研学旅行、诚信教育的指导工作;负责指导科技实践基地、研学旅行基地、德育基地和德育队伍的建设及全市中小学生的校外德育教育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开展;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普通中学学生的学籍、学历及学生奖惩工作;参与审核社会力量举办高中段学校的工作;承担对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统筹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和幼儿园园长、教师评价制度;指导和推动家庭幼儿教育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和推动家庭幼儿教育,开展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科学育儿指导。负责指导现代汉语规范化工作,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推广普通话,负责普通话培训测试,检查评估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全市中小学校体育、卫生、艺术与劳育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评价,拟订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负责组织全市性的学生体育、卫生、艺术活动;负责组织对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进行监测;负责组织指导所属学校体育活动场地的规划和体育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和军民融合工作;负责对学校的设施和环境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学校教育安全保卫所
(一)科室负责同志:何文华 0851-82586015
(二)科室职责:负责以人为本,保障学生人身安全;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教学设施安全、水上安全、毒品预防、自救自护等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工作;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学校各种学生安全制度的建立,学生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学生安全责任事故;负责开展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科学研究,普及毒品预防知识,落实毒品预防体系建设,对涉毒在校生实施教育管控。
六、财务核算中心(市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市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中心)
(一)科室负责同志:陈应洪 0851-82586046
(二)科室职责:参与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负责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编制所属单位的教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安排市级教育基建专款和各种教育专项经费并对其使用效益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指导和内审工作;监督管理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组织协调所属学校各类设备及图书资料的配备;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常规统计工作。
七、清镇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一)科室负责同志:李显龙 0851-82522349
(二)科室职责:负责清镇市普通高考、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考试考务及建档工作;贵阳市中考的报名、考试等工作。负责做好各类招生宣传、后勤保障和内部的管理。
八、职业教育与民办教育服务中心(市成人教育服务中心)
(一)科室负责同志:何正贤 0851-82586053
(二)科室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民办教育管理工作,依法拟订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民办学校设置标准,按权限审批和办理民办学校的行政许可事项;配合管理和指导高中阶段民办学校的有关工作,依法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
清镇市教育局(中共清镇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级所辖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清镇市委清镇市人民政府关于清镇市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