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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联办事项
序号 |
联办事项具体名称 |
1 |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首签) |
2 |
预防接种证办理 |
3 |
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 |
4 |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5 |
本市户口登记(申报出生登记)1岁以下婚内本市生育 |
6 |
办理居民医保登记 |
7 |
社会保障卡申领 |
办事指南
操作流程:进入办事指南→下滑找到“申请材料”→点击“查看全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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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851-85863497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7:00(中午不休息);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办理地址
南明区级公立助产机构(南明区妇幼保健院试点)。
常见问题
1.哪些情形暂不纳入联办的?
答:一是新生儿未取名的;二是新生儿父母户口均不在本辖区内的;三是新生儿父母存在离异或单亲、非婚(或 婚外)生育、新生儿母亲身份不明、新生儿生母有效身份证件与住院分娩登记信息不一致等情形的;四是父母一方为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无效等情况的;五是父母不同民族的。
2.申请条件有哪些?
答:1.在本省具有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资质的助产机构内分娩的婚生新生儿。
2.为本市户口登记(申报出生登记)1岁以内本市生育,自愿随父或随母落家庭户。
3.符合本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新生儿实行90日动态参保,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 90日内〔含 90日〕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自出生 90日后〔不含 90日〕参保缴费的,按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之和缴纳参保费,并从缴费之日起 60 日后〔不含 60 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社会保障卡申领、生育医疗费用(本市参保孕产妇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的)报销等政策。
3.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1.在助产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首签)、预防接种证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填写“一件事”申请表单;
2.助产机构引导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和居民医保登记。公安反馈新生儿身份证号等信息,医保局办理居民医保登记(申请人不需要再到街道办事大厅),提醒申请人缴费。
3.社保卡:申请人根据需要携带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 监护人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银行网点领取激活。
南明区政务服务中心于2009年4月组建,2011年7月正式对外办公。目前政务服务大厅面积共800平方米,内设咨询台、投诉室、行政事业性收费处和商务中心,共计42个窗口,78名窗口工作人员。大厅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