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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水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承担绩效考核、信息、宣传、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全局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全县水利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拟定全县水利发展规划,拟定水中长期供求计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按权限审查审核全县水利建设项目;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提出中央、自治区、市和县本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提出中央、自治区、市和县本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建议;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绩效管理;负责水利统计工作。负责部门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预决算管理、会计核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和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预决算管理、资金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财务管理、价格管理、非税收入管理等制度、办法。
(1)负责人:分管领导 副局长 彭 誉
(2)股室负责人:黄彩霞
办公电话:0776-7213890
(二)水政监察股。
承担全县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组织协调局依法行政工作;承办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承办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开展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指导水事纠纷预防调处,协调处理县域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查处。
县河长制办公室。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县河长制工作的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起草相关文件草案;承担县河长会议、河长制部门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田林县河长会议、河长制部门联席会议的准备工作,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河长制工作,综合协调、调度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指导下级河长制办公室开展工作;负责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县河长制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协助县总河长、河长组织实施对乡(镇)河长、县相关部门河长制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考核,负责指导开展对乡、村级河长制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全县河长制工作信息平台的搭建和信息工作的报送、汇总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负责人:分管领导 县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 李义合
(2)股室负责人:张发宣
办公电话:0776-7210117
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股、水政监察股。
机构名称:田林县水利局
机构负责人:潘基毅
办公地址:田林县河滨路6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6-7213890
电子邮箱:tl7213890@163.com
田林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